不倦 第103节
作品:《不倦》 丁清记得这条红宝石项链,那是赵长宇喂她吃下丁澈的肉、百般折磨后,赵煊哄着她,说要娶她而送她的。
那段时间丁清装作很听话,想要帮助赵长宇获得不死的身体,获取了赵煊的信任。
赵煊除了送她红宝石项链外,还赠给她许多珠宝首饰,现下再仔细看去,那些首饰可不就抢夺财物的女子怀中抱着的那一堆么。
丁清也还记得,那女子是跑进赵煊的房里抢出这些来的。
其实有些事若去细细推敲,也可见其中的另一面。
好比赵煊是男子,房内不会放女子的首饰珠宝,他是鄞都城的城主,更是家财万贯,不会稀罕这些珠宝到要将它们藏在自己的房中。
唯一能解释的,大约是丁清在假意讨好他的那段时间,曾佩戴过这些物件。
丁清戴过,他就收着了。
赵煊已经死了大半年了,许是赵长宇把控了他一生,他死后只化成一缕游魂,甚至没有意识。赵家的人并未给他最后一丝魂魄痛苦,只由他在城主府的长廊小道里来来回回飘了七日,而后彻底消失。
“别看了。”周笙白的手指遮在了丁清的眼前,方才路过城主府,里头发生的一切他也都看见了。
周笙白知道小疯子是爱他的,可事关赵煊的一切,他都尤其警惕。
丁清听他的话,收回目光,沉默了许久后,她突然开口:“我有些奇怪。”
“奇怪什么?”周笙白问。
丁清道:“赵煊其实很怯懦,所以他不曾反抗过赵长宇,照理来说,他这样的人在赵长宇死后应当是觉得轻松的,可又为何有勇气去死了?”
“我想,他若有死这个勇气,那早在赵长宇附身于他身上时,就会选择以此摆脱自己难违的命运了。”
丁清说完,周笙白怔了怔,他眼眸低垂,神情藏匿,竟是无言以对。
见他久久沉默,丁清疑惑地开口:“老大?”
周笙白抿了抿嘴,问:“你问他死的原因,是好奇,还是在意?”
“是……凑热闹。”丁清早对赵家的一切无感,她不是个会回头看的人,只是见如今的赵家有些唏嘘,感慨。
对于这样的回答,周笙白没说满不满意。
正好到了鄞都城后,周笙白站定于天池边,天石镜就在眼前。
他放下丁清,抓着她的手道:“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告诉你。”
作者有话说:
最近频繁出差,更新不定,抱歉了。
昨天的明天会补回来。
第102章 [vip]
周笙白从来没杀过凡人。
自他知道, 窥天山上的笙白花需要功德来浇灌后,他更是少与人接触,他此生有过杀人的念头仅因为两个人, 一个是翎云,一个便是丁清。
他以为他杀了翎云,实际上翎云未死。
而他再度出现迫切地想要一个人的性命,便是在天石镜里看见赵煊对丁清的所作所为之后。
那是他不欲与人言说的私情。
他怕赵煊在丁清的心里存留一星半点地位,他怕没有赵长宇控制下的赵煊会用他懦弱的温柔假象获得丁清的原谅。
他怨恨赵煊曾对丁清的欺骗与赵长宇折磨她时的不作为, 他想要替丁清做点什么, 做点她不屑做却应该做的事。
这都是周笙白的难以启齿。
是他心里嫉妒、偏执、阴暗的一面。
所以周笙白没有开口告诉丁清,而是将她的手直接放在了天石镜上, 他道:“人们口中的神石,实际上是苍穹之上以石为本体的万物之首所留下来的一面镜子, 传言这面镜子可见过去、现在、未来。”
实际上,它只可见过去与现在, 所有人的未来在这面天石镜上, 都是一片混沌的。
“只要你将手放在神石上, 心中默念一个人的名字,脑海默想他的样貌, 便可看见他的过去。”周笙白替丁清解释天石镜的用法,至于她想知道的, 就在周笙白的过去里。
她能在天石镜中看见他是如何私闯鄞都城的城主府,在赵煊身败名裂时给他最后一击。
她能看到他对赵煊说的那些令对方无颜苟活的话,而赵煊在听见那些话后,仍在狡辩自己的所作所为。
她也终将会看见, 周笙白在面对可笑的赵煊时, 下达的最后通牒, 也是对赵家的威胁。
赵煊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他自己死,可书信一封,陈情自己的遭遇,也算保全脸面。
要么,他来动手,但赵煊死后,他会剥皮剔骨,将他挂在鄞都城的城墙上,颈挂认罪书,被乌鸦啄食干净为止。
“你自己动手,还是我来帮你?”当时周笙白如此问他。
赵煊选择了自缢,他自缢前,并未洋洋洒洒写下一纸陈情,他本就不无辜,也装不出纯洁心善。
古书有云,万物之首忌食荤腥,讳损地灵。
他虽然算不上万物之首,可也不能杀人,一旦他杀了人,那他养满窥天山巅的笙白花悉数作废,他坚持了近十年的吃恶鬼、救凡人功亏一篑,他本想体面前往的苍穹之上另一个可叫他安稳生活的世界不会再对他打开。
周笙白当时是下了豪赌的。
在他于山洞里,身上的黑羽未完全褪去,却被丁清莹莹双目吸引,又被她偷得一个吻起。在他毫不犹豫,去了鄞都城那家首饰店,将她之前看中的黄玉簪买下起,他便是在豪赌自己与丁清的未来。
丁清长在他的未来里了,不用看天石镜也知道,周笙白的余生皆是她。
所以他不管不顾,放任一切,哪怕是要他杀人他也不会眨眼。
可赵煊不敢让他杀,赵城主胆小,留得周笙白十指干净,未染上凡人的鲜血。
丁清将手放在天石镜上,当漆黑的神石荡起一圈涟漪,其中逐渐倒映着周笙白的脸时,周笙白背过身去。
他能坦然接受丁清看见另一个咄咄逼人的他,但他不能看见丁清在得知赵煊真正的死因时的表情,哪怕她没有任何表情,他都不能接受。
酸涩从心头蔓延,就像是一坛陈年老醋掀了盖,翻了罐身,浓稠丑陋名为嫉妒的腥酸浆液粘腻地爬在了他的心口,几乎将他淹没。
丁清沉默了会儿,她用另一只手攥住周笙白的袖摆,缓慢闭上双眼,去看她想看见的过去,搜寻他过去的记忆。
丁清像是突然通晓了天石镜的用法,她排除了其他,只想知道他此生至现在,所有快乐的回忆。
从他的幼年起,周笙白就没怎么笑过。
在他的眼中,周离虞与翎云是一对不恩爱的夫妻,周离虞一年见不到翎云几回,即便她对周笙白不错,可她整日沉默寡言拉着一张脸,始终让心思敏感的周笙白觉得,她是不喜欢他的。
他幼年时最快乐的事,居然是下雨天里周离虞将他哄睡着后,奔向路过附近的翎云过夜,而他装睡醒来,见屋外下雨,想着周离虞什么时候回来,趴在窗前偷偷朝外看回家的小路,却见一只枯叶蝶为了避雨,莽撞地撞上了他的鼻尖。
他看了一夜的蝶,那蝶像是一片干枯将要腐烂的树叶,可当雨过天晴,它展翅于他手心盘旋时,张开的双翼于晨光下泛着淡蓝色的光,像极了死后重生。
枯叶蝶飞走了,周离虞一夜未归,但周笙白心情不错,笑了几回。
从那之后,是大片的空白。
他再没遇见过值得高兴的事情,当年在闭苍山庄躲着,上官家的小孩儿一窝蜂地涌上来要和他做朋友的画面,也是模模糊糊,几不可见,谈不上多高兴。
他的幸福感是以跨多年计算的。
他虽在笑,可那不是真正的笑,他的笑容未达眼底,讽刺更多,不屑更多。
再后来,丁清看见了自己。
那是她第一次被周笙白抱在怀中,飞于无量深林的上空,他将她丢了下去,再在她即将摔到林间之前再度抓住,就像是一只幼鹰吃饱了食,意外抓到了只肥硕的田鼠,他在玩儿她。
他想看丁清是否惧怕,丁清毫无惧意后,他玩儿得不亦乐乎。
下一幕,是他于窥天山漆黑的洞府里,双目清晰地看见她浑身湿淋淋,缩在被子里瑟瑟发抖时,露出的一双白皙小足。
他摸她脚时没笑,但心里是高兴的。
从那之后,周笙白的高兴变得频繁了起来,每一次都与丁清有关。
而丁清的脸,在他的记忆里越来越清晰,他这双眼里,关于高兴所能看见的事物也越来越少。他眼中的世界,似乎摒除了其余人,唯有丁清不怕死凑上来的笑脸。
再多的人群中,他都能一眼分辨出哪个是她,哪怕她穿着最不起眼的衣服,被许多高大的男人拦住身影,可周笙白就是能找到她,笔直地朝她走来。
那日,她替他买了发扣、衣裳。
那晚,周笙白像只炫耀的孔雀,迫不及待将丁清买来的东西换上,拿着发扣与梳子让她梳发。
天黑沐浴后,不用穿繁缛的衣裳,也不用将头发梳得那样整洁好看。
他满心的兴奋不曾言说,也没露出多少笑脸,可却通通印在他躁动难安,辗转反侧的心上。
不知从何时起,丁清成了他高兴的原因。
不知从何时起,周笙白的一切情绪都被她牵引。
丁清将手掌收回时,她垂眸看了一眼自己的掌心,那里似乎还残留余温,皆是被周笙白一颗乱跳的心脏熨烫得发热的回忆。
红云烧至鬓角,丁清舔了舔唇,她大概知道,周笙白对她应是数不清的喜欢了。
这像是在偷窥一个从无感情经历的少年心动,而少年长着青年的相貌,内心翻滚涌动的感情,比任何年少的人都要冲动、更多。
有些羞涩。
丁清垂眸,扭捏地扯了扯周笙白的袖子,就连呼吸都是滚烫的。
周笙白像是陷入了关于赵煊的那段回忆,被丁清轻轻一扯思绪回归,他侧过身,只能看见小疯子低垂着头,看不清表情,周笙白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你看见了?”他问。
丁清点头嗯了声,耳尖烧红。
周笙白曾对她说过爱,丁清亦然,爱无形状可言,人说只能体会,不能看见,可也不全然是看不见的。从所有关乎周笙白高兴的回忆中,丁清几乎充满了他的一切兴奋便能看出来,他爱她爱惨了。
周笙白问:“现在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了?”
丁清继续点头:“老大真好。”
方才还有些踌躇的人现下忽而怔愣起来,小疯子说他好?一个威逼利诱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去自缢的人,也能称好?
丁清慢慢朝他靠近,抱着他的胳膊道:“我也很爱很爱你的,老大,其实从我见到你的那时起,我的眼里就只有你了。”
虽说,那时眼里有他,是被他的强大所折服,而非因为喜欢。
可丁清仍然想让周笙白知道,他在这段感情里,并未受到任何不公,他们的眼里皆是只有彼此,在这点上是公平的。
“……”周笙白很心动,可也很疑惑。
“你……看见了什么?”即便他知道小疯子性格异于常人,但也不至于在瞧见他逼着赵煊自缢后,会出现这种含羞带臊的情绪。娇滴滴的,软绵绵的,扭捏委婉,叫人想去调侃她,又因时下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