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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逃走的碎片爱上我了[快穿]

    “好的,您请随我来。”
    看的出来是位挑剔的客人,老板招来了小工在门口看着,便亲自带着这位贵族上楼去挑选房间。
    陆陆续续看了四五间,最后才选中了一间在三楼背阴的房间。
    三楼的房间本就是最好的,加上这旅店的住客不多,房间就都是空着的。本来老板极力的向他推荐着向阳的那几件,但偏偏人就喜欢背阴的。
    那贵族伸手,递给了他两枚金币。老板一瞧,便什么疑问都没有了。
    钱到手就好,别的根本就无需要多想。
    顶楼的屋子虽然鲜少有人住,但为了能随时迎接这样的客人每天都有人来打扫,所以还算得上挺干净。马夫将箱子放在一旁之后和老板一起退出了屋子,留贵族一人在这屋内。
    进屋不远的墙上便有一面圆形的镜子,正好将独自站着的贵族映在其中。
    叶承易伸手拿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了一头金色微卷的头发。他的肤色有一丝不正常的白,却是长的异常的俊美,从中透出一丝妖冶。
    眼眸抬起,是宛若天空一般的蔚蓝眸子,刚刚的那一抹猩红就像是错觉一般。
    这个世界的背景以西方为主,讲的有关吸血鬼和狼人的故事。
    此时站在这的叶承易便是一只吸血鬼,也可以说是血族。
    其实他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了,从一座处处透着黑暗的古堡之中醒来,身下躺着的也是血族标志性的棺材。
    那古堡之中黑暗一片,压根就没有谁活动的痕迹。事实上这是一位吸血鬼始祖的安眠之地,周边设了结界,只要他的力量还在,就没有人能够进来。
    吸血鬼的始祖安眠多是因为他觉得这世界太过于无趣,而作为始祖他们又拥有无尽的生命,更是难以被毁灭的。
    对于一只吸血鬼始祖来说,被毁灭说出去难免过于难听,于是就让自己进入安眠,一点点的让自己的力量消散而亡。
    算是一种自杀的方式。
    既然这只吸血鬼始祖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个世界的天道便将这个强大的身体给了叶承易。
    这只吸血鬼始祖安眠的时间还不长,也就刚刚睡了两年,他自身强大的力量让这古堡里连只虫子都没有,所以古堡里面的东西都保存的挺完好,放在柜子里的衣服也勉强还能穿,就是褪了些色,沾了些灰。
    在0519的带领下,叶承易从古堡里面翻出了无数的财宝。要说最实用的,还是金币了。
    他最先做的事,就是带着金币去购买了新的衣物和一些出行要用的东西。
    好在现在的时代并不需要身份的证明,就像根本没有人会关注流浪汉的身份一样,只要你有钱,就什么事都可以办到。
    慕怀晓在这个世界与叶承易的种族不同,他身上流有的是狼人的血统。
    与喜欢征服和权利的吸血鬼不同,狼人喜好和平,且大多生活在丛林之中,算是与世隔绝。
    所以叶承易要去找慕怀晓,还得从古堡到繁闹的城市,再跨过几个小镇来到偏远的森林之中。
    中途也有些波折,叶承易就碰到过不少看到他能拿出这么多金币买东西,就想要来打劫他的强盗混混。这些人被他带到偏僻的角落,用尖锐的指甲划破了喉咙。
    可能大多数人以为血族食血是一定要咬脖子咬动脉的,但实际上像他这样的始祖或是高等的血族,只要划开这些人的动脉,就能将对方的血引出,流入自己的身体当中。
    这身体的力量让叶承易并不需要汲取过多的血液,但偶尔也还是要补充一下的,这些人先来找他的麻烦,就不算是他滥杀无辜了。
    他一人出行,现在总算是落在距离慕怀晓所在不远的小镇当中了。
    现在外面正是临近傍晚,太阳开始下山的时候,空气之中还有些闷热的感觉。想叶承易过来的时候,还穿着高领带着帽子。
    血族是讨厌阳光的,但并非是见到太阳就会化为灰烬。
    血脉不纯正的血族在日光下确实会变的衰弱,但像叶承易这样的就只会感到淡淡的灼热感、有些不舒服,并不会带来什么阻碍。
    穿这么多衣服确实是为了挡住太阳,血族的体温本就偏冷,他穿的再多也不会觉得热。
    比较麻烦的反而是他现在对人类的食物并不感兴趣,老板送上来的东西在人类看来可能很香,但落到叶承易这,就反而觉得很臭。
    但他也不能拒绝,就由着他们将东西放在屋子的桌子上。
    他将东西丢掉了一些,过了一会又让人上来将剩余的食物和盘子收走。再打开窗户通风,屋子里这种难闻的味道才散去了不少。
    此时天已经完全的暗下来了,血族本就是夜晚行动的生物,在马车上还困倦的叶承易到现在就觉得精神特别的充足。
    他听到了楼下传来了有些喧闹的声音,似乎是有新的住客到来,他们是直冲三楼而来的,很快落住在了那几间向阳的屋子里。
    “是猎人?”叶承易问。
    【嗯】
    既然有吸血鬼和狼人,那这个世界当然也是有猎人的存在的,打的最凶的也是喜欢权势吸血鬼和“守护人类”的猎人。与世隔绝的狼人不喜争斗,就很少出现在人类的视线当中。
    但对人类来说,不管是吸血鬼还是狼人都是异类,他们都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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