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番外八
作品:《我真不是妖魔之主》 调动工作后,第二次拥有的书房是由办公室改建的。也就是在一间十多平方米的屋中再树一堵墙,隔成一室一厅,便像一个小单元的规模了。家当依旧那几件,增加的只是书。陡然搬到这样一套宽阔的屋里来,更显得家徒四壁了。访客渐多,没有不能容膝的理由相拒,无奈只好用木箱之类钉成几把交椅。而外间的厅也不能让它全然空着,便把单位的风琴二胡等乐器搬来堆了一层,得闲时胡乱弄出一串怪音,装出一副准艺术家的模样。
屋在二楼,开门即见青山,那是本城人用于丧葬的地方,唤做关山。山并不矮,半腰以下密集地布满了坟墓和碑石。当地人犹未实行火葬,棺木都是由巨大的木块拼制而成,需要八个大汉方才能抬动的灵轿,埋进土里往往堆成一座堡垒。所以每天出门,抬眼便见那些凸起在山坡上的墓园,心里也觉有了块垒。
就在该年深秋,我在这个世界感情最深的外祖母却逝去了。我陪着风水师在关山腰的一丛小松林边选好了佳城之址,亲营墓圹,痛苦地埋葬了外婆。这样,我每天便能望见外婆的所在,心头也始终砌着一方沉重的碑石。在一些晴朗的黄昏,一个人便从街上买来香火纸钱,默默地跪到外婆的坟前,静静地焚去;然后坐守到天黑才在四起的凉风中下山归去。
而我卧室的窗下即是围墙,墙外是一户居民的后园。土家人有“庐墓”的习俗残存——就是要把先人的坟墓安置在家里,以便日夕相守。这家园中就有一座坟,没有碑碣,长满了野花闲草,似乎已荒殖了许久。倒是坟头的两棵杉树,就在我的窗边悄悄地成长;还有那些流水行云般过往的野鸟,也时来小歇倦羽,聒噪一番又飞去。我的床头和书桌就设在窗边,每一起身,就能俯视到窗下的坟。夜里睡觉,似乎也觉得就枕在人家的坟头上,心里不免也有些沉重。偶尔,也能看见一位佝偻老妪,去那坟上拔草,顺便捡走我弹出去的烟头纸屑,我便心生惭愧,再不敢往窗外乱扔物什了。
那些时日,心情仍是灰钝的。在单位上显得不与人群,人也便幽灵一般了无生气。触目皆是墓地,全部生活仿佛就是徘徊在这样两座坟之间。街上可以走动的地方除了书肆就是酒馆,每月的饷银就全部献给了这两处。一些大雪飘风的夜晚,一个人读书倦乏了,便在腰间系一条绳索,拴一个瓷葫芦,端一只磁杯,去敲响邻近一个老妇人所开的酒店。老妇极好,总又单独生火为我炒一碟菜,灌上一壶酒水,再倚门目送我踩着咯吱作响的积雪归去。归来便把盛菜的磁杯煨在屋里的火盆上,任细微的木炭火把它烧得热气腾腾,独个儿把自己灌醉。醉后或痛哭或诵诗,扰得环邻不安。但大家见惯不怪,次日只含笑问声又醉了便不多言。
渐渐地,屋里的书多了起来。那时书很便宜,每月似可买几十本,买来便堆在床上及时读罢,再捧上书架,隐约肚里的学问也添了些许。城里的老师每有不解的语文,便来我这里找书或询问,往往能让他们释疑而去,因之竟有了一点虚名。有了新的寒舍,便想额上新的名号。几番推敲,决定因地取材,命此书斋为“邻坟庵”。还写了一律给诗友阿三,中有一联为“以坟名室聊埋骨,撮土筑巢为友鸥”。诗依旧消沉,阿三却能深会此中意蕴,竟颇为赏此一联。自称“邻坟庵主”的我,那时除开写一些所谓朦胧诗之外,还喜欢像一个传统文人那样,保持一点琴棋书画诗词金石方面的雅好。字临泰山石刻金刚经,印摹浙派诸师。小城也许浩劫之后斯文凋敝哲人其萎,遂使我这个竖子浪得浮名。久之,城中人有红白喜事,便辗转托人来向我索写联语,竟有些联语被传抄而谬种流传开去。
现在看来,邻坟庵时期的我,也许是最自在而发愤的一段岁月。其时,以大学校友为基本班底的一拨朋人,相议设立了一个诗社,取为“剥枣”。因建于八月,用《诗经》“八月剥枣”之典。社中同人皆性情中人,极重义气又都不乏文气,大学相继毕业后分散在各个乡村中学执教,显得穷愁潦倒,偏又愤世嫉俗。只有我在城里有这么一套单身公寓,大伙儿周末纷纷从各个乡村赶来雅集。多半是饮酒狂歌,微醉时便讨论读书方面的各种见识。这样一来,邻坟庵反而真的成了鬼市,仿佛时常聚会着一帮牛鬼蛇神在那儿高谈阔论,不免让周边社会为之侧目。剥枣社一直坚持了数年之久,当年的一批同仁现在人各天涯,沉浮不一,但提起邻坟庵,大伙仍不免怀念,那标志着我们共同的快乐时代。尤其对我而言,那种稳定的读书生活、发狂的写作,都是不复再有的了。
在那以后,为了所谓前途,我走出了那个深山小城,结束了我那颇近中古风格的书斋生活。现在想来,竟有些不明所以的哀伤。事实上,那种市隐式的名士生活,率性恣意,平淡从容,高朋往返之间所曾拥有的愉悦和轻松,都是我最适应和向往的生存方式。然而,现在没有了,一切都似乎封存在一座坟墓里了。
三、也是家
时隔数年,一番乱离之后,客寓海南的记忆业已支离破碎,也许是人往往习惯于淡化那些伤心的故事,就像此际的我,南望天涯,空见暮霭沉沉,曾经块垒于胸的那些凹凸往事,只剩得一天星斗还依然如昨了。
没有什么可以不被光阴抹平。在思路的废墟上,对那一年海客的回顾,似乎仅存一间斗室还贮藏着零星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