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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害群之马》 霍千帆从窗口扔进来个东西,郁风晚接住了,发现是刚才在储藏室里看到的尼罗河花园香水。
“送你了,”霍千帆道,“但是手表就不还了,留个纪念。”
无需多言,郁风晚诚恳地道:“多谢。”
霍千帆低头看他,突然道:“你好像有点不一样了。”
郁风晚:“哪里?”
霍千帆:
“刚认识你的时候,还有一年前你刚走的时候,总觉得你看起来高傲冷淡,但是挺脆弱的,心事很多,很容易受到惊吓的样子。
但是现在看你……好像又成熟了很多。”
霍千帆形容不出来,因为这样的郁风晚是他没见过的,比之前更加坚定果敢,一往无前。
他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想来想去,应该跟他这一年的经历有关,和他那个神秘的丈夫有关。
这么想,心里还有点酸溜溜的。
郁风晚没再多解释,开车走了。
一离开,他脸上的礼节性笑容就迅速消失了。
变成了一种沉默的,无声的压抑状态。
邀请函端端正正放在副驾座上,怕掉到缝隙里去,用纸巾盒压住了。
他的车子是很普通很简易的装饰,只在车前挂了一个红色平安福。
在这个漆黑的雪夜缓慢行驶,车轮碾过积雪,发出沉闷的挤压声。
他回到公寓里,例行公事地和房东、下楼扔垃圾的餐馆老板打招呼,然后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出租屋里。
他打开了玄关的灯。
灯光微微照亮了房间里的陈设。
看起来是和寻常男人没什么区别的房间,家具很少,衣服堆在床脚和椅子上,桌子上胡乱地扔着几个外卖盒。
可如果是认识他的人(比如霍千帆),一定会大吃一惊——起码在一年以前,他还是个严于律己、做事一板一眼的男人。
就算是在立藤的那半年里,他的出租屋里也永远收拾得整整齐齐,比样板间还干净整洁,第二天要穿的衣服会提前熨好挂在衣架上,鲜少吃外卖,总是自己买新鲜食材回来煮。
而不是这样混乱不堪的状态。
他抬手,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
——满屋子的墙壁上,竟然都是同一个男人的照片。
黝黑的,英俊的,微笑的,严肃端坐的,穿白色衬衫的,穿黑色正装的,财经杂志上剪下来的,失踪新闻里打印下来的——
那个一年以前,突然销声匿迹的金融圈新贵,陈岸。
小狗大概下章(?)会出场
第107章 没有人会像他
“霍千帆先生的侄子,霍岚,您代替霍千帆出席是吗?”侍应生检查完邀请函,端上职业化笑容道,“请进。”
郁风晚穿着修身黑色西装,迈步走进了窦家晚宴的大厅。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边缘,确保硅胶皮没有翘起来。
因为容斯言的脸已经被许多人看见过了,一年前,他去找医生恢复了“郁风晚”的容貌,有短期外出行动就会戴硅胶面具。
之所以不在一开始就戴面具,是因为硅胶面具虽然逼真,但是过于贴合皮肤,长期戴的话脸部会红肿瘙痒。
离宴席开始还有半个小时左右,大厅里人还不是很多。
他悄声走进洗手间,等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一身侍应生工作服,迅速混入端着餐盘的侍应生当中,熟练地和他们交谈套近乎,自我介绍说是新来的侍应生,很快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冯家少爷啊,一个小时前就来了,在四楼打台球呢,”一个侍应生忿忿地告诉他,“刚才阿峰上去送茶,不小心弄脏了冯少的裤子,被连扇了十几个耳光!这群杀千刀的有钱人……”
他把声音压得极低,但还是掩饰不住语气里的厌恶。
郁风晚:“其他人就这么看着他被打?”
侍应生:“后来小姐听见动静,上楼来了,姓冯的就没再打了。小姐挺生气的样子,这不是打我们窦家的脸么,但是碍于姓冯的是客人,也没说什么。”
郁风晚猜测,“小姐”就是今晚生日宴的主角,二十五岁的窦海棠。
半小时后,冯达旦从楼上摇摇晃晃地下来,站在大厅中央,和熟人谈笑风生,皮带勒不住裤腰,稍一放松就感觉裤链要崩掉了。
他的裤脚有些暗色痕迹,应该就是被弄脏的部位,估计找不到尺寸合适的裤子换洗,只好勉强穿着。
郁风晚思索着,该现在动手,还是等晚宴结束后再找时机。
现在大厅里人太多了,不太好下手,要是等结束了,又怕夜长梦多。
他把手藏在裤兜里,刚将9mm口径的微型超紧凑手枪摸出来,大厅里灯光一暗。
晚宴开始了。
一个身着墨绿色长裙、头戴CHAUMET银色王冠的女孩子从旋转楼梯上走了下来,身材窈窕皮肤白皙,妆容明艳动人。
她就是今晚的主角,窦海棠。
大厅里鸦雀无声,所有的灯光和目光都向她汇去,其他地方变成了一片黑暗。
随着窦海棠开始讲话和致谢,场下逐渐热闹欢腾起来。
这倒是个好机会,郁风晚心想。
他不易察觉地在人群后方移动着,因为人群比较拥挤,没办法上前,只能尽量找寻适合瞄准的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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