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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渭水之北》 “好!”处走走这次答应得特别乖巧。
门夹了一丝冷风啪地关上了。
处走走才突然觉得房间里是暖的。
顺手把饭桌上的收音机打开。
小时候养成的吃饭听收音机的习惯,到现在还是改不了。
收音机传来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
温柔的粤语浅浅地传进耳朵,像是羽毛在耳边轻轻擦过。
机器带了一丝杂音,不过倒是增添了些许年代感。
听到这首歌,处走走忍不住停住脚步,想起来她和苏渭城在CD店的那天,听到的那首陈奕迅的歌。
他从来不说话,却默默留在了她的身边已经这么久了。
即使她没有回答。
直到手中的热水杯发烫灼烧感传到手指,使得处走走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杯子。
处走走才从记忆中走出来。
忍不住发笑。
原来这个男孩不知不觉已经住进她心里,她自己都还不知道。
结婚的日期近在咫尺了。
要和这个温柔的男孩子共度余生了吗。
也许心里那只蝴蝶也该飞走了吧。
仰景舒,她心里的那只蝴蝶。
她几乎都不曾真正走近过他。
但是看见他被雨淋湿了,还是忍不住走过去撑伞。
看见他落魄地只吃得起泡面,她想尽办法帮助他,甚至不惜伤害苏渭城。
好像青春期的小女孩不允许旁人对自己的偶像随意置喙。
幼稚又固执,毫无道理可言。
可是苏渭城,却温柔地责怪她隐瞒实情。
她知道,她的行为伤害了他。
嘴上逞强,但眼神是藏不住的。
他的眼神里藏了落寞,仿佛明朗的眼眸被蒙上了一层灰。
像被困在化石里的昆虫。
明明被困住了,也没有舍得挣脱。
真是个傻孩子。
苏渭城,这个温柔不像样子的男孩子。
她怎么舍得辜负他。
所以呐。
仰景舒,就这一次。
后会无期。
☆、俗人
处走走去超市买了排骨,回来煲汤。
虽然在做饭这个领域处走走实在是没什么造诣,但是这种事还是不想假手于人。
她给外公打了电话,问了做法,就开始信心满满地操刀了。
很快厨房里热气腾腾的,肉香四溢。
处走走第一次体会到这种幸福感,原来喜欢一个人,就连给他煲个汤都很幸福。
她没有提前告诉苏渭城,需要给他一个惊喜。
毕竟在苏渭城眼里,她就是个五谷不分的低能儿。也不知道他是脑子出了问题了还是眼神不佳,居然会看上自己……
谁让他选中了我,那就一辈子当我的小白鼠吧。
想象着苏渭城喝到汤的样子,心里就忍不住窃喜。
苏渭城真的很好,好到让她心疼。
为了她去学厨艺,手上清晰可见的刀疤,但是每天还是笑嘻嘻地看她吃着自己做的饭。
处走走突然想,要不去报个什么烹饪班吧,苏渭城每天工作那么忙,还要给自己做饭,瘦得衣服都撑不起来了。
她也要为他做点什么。
就当是礼尚往来。
汤做好了,处走走装进了保温桶里,然后提着小桶,哼着小曲坐车去苏渭城的公司。
前台小姑娘看到她异常热情,“嫂子又来看苏经理啊?”
处走走不禁不好意思起来,笑了笑,倒也觉得不必掩饰,便说,“是呀。”
前台小姑娘眼神充满了羡慕,“真让人羡慕。自从遇到嫂子,苏经理变了好多,以前虽然做什么都是彬彬有礼的很温柔,但是总感觉不好接近。那天订婚宴上,看见他对嫂子真是百依百顺,眼神从来没在嫂子身上移开过。”
“是吗?”从来都没有注意过。
“我们都觉得你们俩感情真好呢。”小姑娘拼命点头。
“是啊,我们会一直这么好的。”处走走低头浅笑,“谢谢你,我先进去找他了。”
“苏经理在二楼,嫂子快去吧。”
处走走小心地走楼梯。
感觉每一步都在离苏渭城更近,忍不住紧张起来。
以前朝夕相处的时候不觉得,原来喜欢的感觉是潜移默化的。
苏渭城低头翻看一堆文件,正是焦头烂额,恍惚间感觉门口有个穿得很显眼的人,探头探脑、鬼鬼祟祟的。
定睛一看,是处走走。
眼神一滞,忙抬手遮住嘴角忍不住的笑意,假装没有看到她。
余光不经意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他喜欢看她慌不择路的样子。
有一点点可爱。
她在人来人往中终于看到了坐在里面的苏渭城,兴奋地挥手。
刚要张了张口,似乎要喊他,又觉得不太合适,尴尬地把手放下,转身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抱着个鼓鼓的袋子,低头给他发信息。
——我来啦,快出来!
简简单单的六个字,语气焦躁得可爱,是她的风格。
苏渭城嘴角勾起,不动声色地起身走出办公室。
给了门口低头看手机的人头上一个暴栗。
处走走一惊,抬头看他。
最近不知怎么的,越来越觉得……
苏渭城还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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