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页
作品:《我在逃荒路上开粮店》 就在他修整军队,打算三日后攻打京城的时候,京中的皇帝带着大小老婆、皇室众人、几家勋贵一起跑了!
皇帝怂了,打不过,留下来就是个死。
可天下之大,全被镇北王占领了,他能跑到哪儿去?
任谁也没想到,这怂包皇帝不知道啥时候跟草原上的人勾搭上了,草原人也不知道咋想的,竟然派了精兵保护,加上怂包皇帝走的时候带走的三千禁卫军,竟然还真让他给做成了。
两个月后,消息传来,怂包皇帝抵达草原上,与草原部落结盟,誓要打回大夏,拿回江山。
怂包皇帝带着禁卫军跑了,京中防卫空虚,镇北王不费吹灰之力就拿下了京城,入主皇宫,成为了这一片江山新的主人。
镇北王一家可算是心愿得偿、大仇已报,就等登基为帝。
还不等洛晨替镇北王高兴呢,怂包皇帝出幺蛾子了,竟然派了太监来宣旨,说是封洛晨为大夏长公主,赐婚三皇子。
宣旨的是个小太监,看起来才十多岁,此外,封赏公主的赏赐没有,那个未婚夫三皇子也没有。
明晃晃的挑拨离间啊!
这是眼瞅着镇北王胜利了,心里不甘愿,知道洛晨是最大的功臣,特意来恶心人的。
这种小技俩,洛晨根本不看在眼里,甚至连那个被退出来当炮灰的小太监,她都给好好安置了。
至于镇北王听到这个消息会不会怀疑,洛晨一点也不担心,因为,就在镇北王入主皇城的第二天,终于下雨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大结局
磐石岭上最先察觉的是洛晨,她正在催生红薯,就见红薯叶片上忽然冒出一点深色,还以为种子出问题病变了,忙伸头去看,一个点,两个点……
洛晨有些懵,她停手了啊,咋还有点点。
下意识的伸手抹了一下,点点没了,她看着指尖上的水迹,
猛地抬头看去,脸上一湿,她顾不上满院子的红薯,飞奔着跑出院子,喊道:“下雨了,快拿盆接水!”
外面的人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连一片乌云都没有,怎么可能下雨呢?
“叔,你看,这是水吗?”相比迟钝的大人,孩子们要机灵多了,伸出手给大人看掌心里残留的水迹。
这会功夫雨滴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感觉到了久违的湿意,“下雨了,真是下雨了!”
孩子们忍不住欢呼起来,仰头张着嘴去接雨水,大人们一巴掌拍屁股蛋上,着急忙慌的边跑边喊,“还愣着干啥,赶紧去拿盆子接!屋子里盆子全拿出来!”
眨眼的功夫,山顶上就没了站脚的地儿,全被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盆子占满了,甚至还有人把碗抱出来捧着接雨水。
洛晨也被洛母塞了一个碗捧着,雨不大,一颗一颗的蹦下来,碗底子还铺不满。
但依旧让所有人都很兴奋,以至于,众人全都忘了,院子里还有一大堆的粮食和红薯。
太阳雨,没能下多久,约莫半个时辰的样子,洛晨手里的碗积攒了有半碗,颜色清亮,说不出的好看。
盆子里的水统一收集起来放在水桶里,各人碗里的水就可以自己端着喝了。
洛晨没有喝,她不缺水,她没少从贺照信那里喝矿泉水,顺手塞给了腿边的小孩。
虽然下雨时间不长,却让所有人精神一震,有了一场雨,下第二场雨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
既然不下雨了,洛晨打算回去工作,一进院子,才看到红薯全给淋湿了,堆积在地上的米粒和麦子也全都湿漉漉的,一坨一坨的了。
洛母紧随其后,看到这一幕险些没哭出来,淋了这么多雨水,用不了三天就得坏了,到时候还咋给人吃?
“三丫,这颗咋办?”洛母发愁的道,“就是咱自己吃也吃不完啊,而且你每次弄这些多累啊。”
“这些不能送出去了,让人挑出去晒晒吧,趁着天气还没阴下来。”洛晨抬头看看头顶上的太阳,仿佛之前的下雨只是一场幻觉似得,“娘,不是有水了吗,咱们可以做饭了,这些也不算浪费,煮粥、蒸饭都可以用。”
“对,你说得对,中午就做麦饭吧。”洛母捣捣落成,“这下雨了,大家都高兴,你也休息一天,我让人进来搬粮食。”
剩下的交给洛母,洛晨难得有了一日的假期,还有水,这样一来,贺照信空间里的矿泉水就能拿出来用了,反正水都长得一样。
她用了小炉子做了肉粥,灵兽肉干撕碎扔进去,再扔一把切碎的水灵灵的菠菜,香碰碰的让洛晨连吃了三大碗。
这半年多来,洛晨每次吃肉干都会给自家两个孩子和洛父洛母吃点,时间长了,四个人的体质也有所改善,像今日的肉粥,一个人吃一碗也没事儿。
剩下的三碗则是贺照信的了,他现在在洛家搭伙,作为回报,他卖给镇北王的那些秘密武器,通通给了她两成的利。
可别小看了两成利,只要跟军工扯上,那绝对是最赚钱的买卖了。
但事实上,不管是洛晨还是贺照信,一分钱也没拿到,镇北王是赊账的。
好在打了欠条,他们随时可以去要。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镇北王的好运了,入主皇城的第二日,旱情严重的多地州府下雨了。
一时间,天下各处纷纷传扬镇北王是真正的天命之子,不然为何他一住进皇城里就下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