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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真千金想通后成了万人迷

    他是第一次主动约女孩子,表情很是不自然。
    渔歌倒是没看出来什么,爽快地答应,“行。”
    “那……我们明天见。”
    周溯的声带还是有些紧绷。
    “明天见。”
    *
    一天过得很快。
    周溯早早就来渔歌家门口等着她。
    两人约好了出来吃饭。
    渔歌也提前出了门,因为再晚一点儿穆桂兰就要下来吃晚饭了,结果没想到周溯比她还早,出门便看到了他。
    以前周溯脸上总是有大大小小的淤青,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好看,甚至添了一份说不出的氛围感,现在他脸上没了淤青,站在水色清凛的江边,寸头配上游鱼般的纹理,更像是一副画风绝艳,充满叛逆与原力的插画。
    “来这么早?”
    周溯望向她,勾起嘴角,“你不也很早。”
    两人相视一笑。
    “走吧。”
    两人来到上次那家中餐厅,不过为了避免又被陆宴看到,周溯专门选了一个不靠窗且隐蔽的位置。
    点完菜,两人就坐等菜上来。
    这家中餐厅味道很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上菜慢。
    渔歌和周溯都不是会很聊天的人,现在菜又没上来,两人只能面对面干坐着,说实话有些尴尬。
    最终竟然还是渔歌打破了这尴尬的气氛,“下学期就高三了,你以后什么打算啊,出国吗?”
    周溯被她问得一愣,这才猛地想起,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想过以后。
    “我……我还没想过。”
    渔歌捧起茶杯喝了口水,“你该想想啦,你跟你家里人不是关系也不好吗,他们要是不管你,你怎么办,总不能一直在迪纳摩打拳吧,当职业拳手很危险的。”
    渔歌是真的把他当朋友才跟他说着这些,也没有顾虑太多,说得比较直白。
    都说女孩子比男孩子早熟,周溯是在这一刻才意识到这一点。
    像是被渔歌一语点醒,他开始有些后悔当初的选择。
    现在这样近乎自暴自弃的活法,是他的选择,为了报复那个混蛋。
    那个混蛋是他爸。
    自他记事起,他记忆里,他的妈妈总是在哭,起初不懂事,他并不知道原因,直到慢慢长大,他才知道是因为周坤那个混蛋在外面养女人。
    甚至,还会把那些女人带回家。
    更过分的是,他还纵容那些女人挑衅他妈妈。
    她妈妈因此长期抑郁,在他八岁那年,从周坤的办公大厦上一跃而下。
    妈妈的离世,对他打击很大,他也一度抑郁。
    有一年的时间,他都没有上学。
    而这段时间里,周坤竟然一次也没来看过他,仿佛没有他这个儿子。
    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笑脸相迎地把他从外婆外公手里接走。
    周坤与他妈妈是商业联姻,但后来他妈妈的家族逐渐开始走下坡路,是靠着周家才能勉强经营,所以外公外婆没有办法阻拦周坤接走他。
    后来,他偶然得知周坤得了死精症,而这也是周坤把他接回去的原因。
    周坤不是独生子,商业头脑还行,本来不出意外,他会是周氏集团的下一个董事长,但如果他没有子嗣,老头子必不可能把公司交给他。
    周坤与其他几兄弟关系并不好,几乎是水火不容,如果周坤当不上董事长,等老头子一走,他绝对会被踢出周氏集团。
    而以他的挥霍钱的速度,如果不另谋他路,迟早会饿死。
    以周坤的商业头脑自然是可以另辟蹊径,但有一条捷径在面前,谁又愿意白手起家从头开始,况且还会受到其他人阻拦。
    只要其他人上位,动用周家的人的势力压制周坤,周坤是极有可能生意不成反而破产的。
    在了解了这些后,他就做出了一个选择——
    毁掉自己。
    因为他毁了,周坤也毁了。
    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来不怕死。
    他要是死了,周坤会跟他一起下地狱。
    如果不是为了亲眼看到周坤最后的下场,他就跟他妈一起去地下等着周坤了。
    这么多年以来,对于这个选择,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但这一刻,他后悔了。
    要报复周坤,不是只有这一种办法。
    他只要证明给老爷子看,他绝对不会从商,周坤就不可能当上董事长。
    从前之所以会做出这么极端的选择,是因为除了报复周坤,他找不到任何活下去的意义,也烦透了这个世界。
    可现在,他发现这个世界也并非那么令人厌恶。
    比如,此刻眼前的人。
    “你呢?”
    他问她,“你以后什么打算。”
    渔歌回道,“我准备先冲一冲,看能不能考清华,等高考完就进国家队。”
    周溯一惊,“国家队?”
    “嗯嗯,国家队的教练找过我了,我跟他说好了,等高考结束就进队训练。”
    “拳击吗?”
    渔歌点头,“我不想一辈子靠打拳为生,还是想去读大学,学金融学建筑都可以。”
    这时,服务生端着菜过来了。
    渔歌赶紧抽出筷子摆好碗准备开动,对面的周溯却怔怔的一动不动,目光始终看着对面的渔歌,似乎是思索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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