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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命小病娇[女尊]》 因为,龙默带了一个人同上山颠。
金吾卫们全被留在山崖之后,一匹小马上坐了一个穿着明亮鲜艳白色披风的少年,正是花景逸惜如眼珠的儿子--隆安郡王唐天赐。
小少年还不知这后山刚刚发生过何等血腥厮杀,他是被子衿从另一条小路送上山崖,沿途欣赏花团锦簇之盛景,听说日落在芳华园的山巅上看别有一翻美丽,这才兴冲冲上了山颠。
“小叔叔。”少年朝站在不远处的龙默甜甜叫了一声。
龙默本是一身杀气,听到身后叫喊,便立刻掏出手绢擦掉自己软甲下角沾的血渍,随后换上一副温和笑脸,回身朝少年招手:“天赐过来。”
唐天赐骑着小马来到他身边,与龙默并辔而立,好奇问:“这山巅景象不过如此,日落也和平日日落并无区别,子衿又唬人的吧。”
“天赐要仔细看,才能品出这日落西山之美。”龙默手一指,便点向花景逸藏身的大树:“天赐你看,那是什么树?”
唐天赐好奇看过去,不解摇摇头,又追问龙默。
龙默笑了笑:“那是鬼树,你知道什么叫鬼树吗?”
唐天赐瞪大眼睛,十分兴奋:“叔叔快说。”
龙默缓缓抽出佩剑,仿似开玩笑般在手上轻挥:“说这个故事前,天赐与我过两招如何?”
“好呀!”唐天赐立刻抽出自己的佩剑,他刚刚到了学艺之年,这段时间天天上教武场,有专门的武术教头指点身手,可他在漠北时就知道,全大胤身手最好的,莫过于他这个嫁给炎朝女帝的小叔叔。如今能和叔叔过招,唐天赐立刻喜不自胜,率先出招。
龙默立刻拆招回挡,两人游戏般在马上互相喂招,龙默半是指导半是对藏在那树后之人暗秀,剑光时不时扫过唐天赐的额发,声音清冷:“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恩爱夫妻,妻子是某国的小公主,娶的丈夫无用却又有一颗比天还高的心,妄图做一翻大事业。妻子身份尊贵却无实权,每日都为丈夫想要借兵攻打邻国一事头疼不已。但尽管再头疼,妻子还是非常喜爱这个丈夫,喜爱到就算身体并不合适生产,也脚踩鬼门关,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可惜,孩子与安逸的生活依旧不能让丈夫那颗躁动不安的心平复,眼看从妻子那里再得不到任何好处,那丈夫便计划想要逃离,再去傍第二个更有权势的妻子。”
“啊?”唐天赐听到此处十分吃惊,一下晃神,手中佩剑瞬间被龙默击落。
下一秒,龙默的剑便虚虚的抵上了少年的咽喉。
“天赐,过招时怎能分神?”他的佩剑没有移开分毫,还用剑刃轻轻拍了拍少年的脖颈。
唐天赐苦苦皱眉:“我是被小叔叔那个故事给说分神了,这世上哪里会有那样的丈夫,为了权势可以放弃自己的妻儿,再去找另外一个强大的靠山?小叔叔,那鬼树又是怎么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龙默:六哥,我这把剑,会不会从天赐的喉咙割下去,就看你的表现了。
第七十九章 逸
“鬼树呀”龙默故意拉长声音,眼睛却一瞬不瞬盯着那颗树下方微晃的阴影:“那丈夫为了逃离妻子就害死了她,妻子不甘心,化身为一颗大树,这树非常特别,据说只要树下站了负心薄幸的人,无论男女,她/他的后背,便会有一只鬼魂趴伏,那是死去妻子的灵魂在呼喊,在寻找当初害死她的丈夫:来吧,来吧,我一个人在下面好孤单,水那么冷,那么冰,泥里那么闷......”
龙默此话故意压低声音,说的阴恻恻,恰逢一阵夜风拂过,众人身上都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唐天赐第一个撸了撸胳膊:“小叔叔,你别说了,太吓人了,我不想听。”
“不想听了?我还想继续说下细节,比如那丈夫是如何每日冷面相对她的妻子,又在妻子生产后没多久,让她在雨夜一个人跑出家门给他买点心吃,结果失足被洪水给冲走,啊,我想起来了,那个女人的名叫阿月,阿月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像苦菜花,恐怕婚后都没有过几天幸福的日子吧。”
“你胡说!”蓦然一声大喝,树后走出一人。
花景逸头发散乱,愤恨的狠狠盯着龙默,一扬手:“你再说一个字,我!”他刚才一路逃窜已尽精疲力竭,如今说话,声音嘶哑凄厉,好似树后突然钻出的一只恶鬼。
他突然出现吓了唐天赐一跳,小少年大叫一声就想掣马后退,后又见身旁的小叔叔一动不动,心知这事情或许是小叔叔特意安排,便也立刻重新在马上坐稳。
“小叔叔,他是谁?”唐天赐清亮的童音划破山崖凝重的气氛,让花景逸身子震了震。他眸中透出痛苦的神色,十二年,唐天赐已经十二岁,然而从始至终却根本不认识他这个亲身父亲。他当年从犬戎携子归国,那时天赐还是一懵懂幼童,一直交由父亲抚养,他只身入京,经营隐部在皇都暗线。碌碌十二载,耗尽心力,终于有一天能从暗处走到台前,不仅混入了大炎的朝廷队伍,还得到了璇玑候的信任,眼下却是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他张了张嘴,想对唐天赐大喊,我就是你的父亲,刚才龙默说的那些故事你一个字都不要信,你母亲活着的时候我们很恩爱,很甜蜜,我从未对她有过负心,是她,是她自己......阿月她不听劝,她非要晚上一个人跑出去,如果那天,我态度再好一些,如果那天,我们没有吵架......阿月,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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