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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成返城女知青》 二人把肉分割开,藏了起来。
只拿走一部分前往黑市卖。
来回跑了十多次,最后剩下两块肉,凌楚楚跟陆远一人一块。
这次因为陆远杀猪,又帮着卖猪肉,凌楚楚给陆远的工钱比较多。
而她也净赚上千元。
一天上千元,十天就上万,这钱简直太好赚了。
凌楚楚回了招待所,关好门进了庄园。
她不仅做了红烧肉,还做了过油肉,尖椒炒肉丝,太美味了,肉质鲜嫩,比市场上买的猪肉好吃。
同样,陆远带着肉回了家,陆奶奶将白肉炼了油,切下其中一块红肉晚上吃,另外的,等风干了过节的时候在吃。
第32章 郊区这……
郊区这个地方本来就人烟稀少,在郊区大院杀猪,猪即便声音叫的再大,也不用担心有人听到。
在上海的几天,凌楚楚每天早上都很早来郊区大院,陆远则每天负责杀两头猪。
陆远每天都能分到一块新鲜的猪肉。
陆家人,这一辈子都没这么吃过猪肉。
同时陆家人也越发仙女好奇,陆远到底做了什么,怎么每天都能拿回一大块肉。
陆奶奶不止一次问过,可每次都被陆远用同一个理由敷衍了过去。
有陆远帮忙卖猪肉,凌楚楚终于抽出空闲时间,排队买回力球鞋。
回力球鞋在这个时代是卖的真火,有人为了买到一双鞋子,从早上六点就开始在商店门口排队。
凌楚楚终于亲眼见到了那所谓的回力球鞋。
就是一胶皮底,白色帆布鞋,鞋子上搭配了红色点缀。
不同的城市,标价也不一样,在她所在的城市,十块钱就能买到,而在上海,需要多花两块。
这鞋搭配裙子倒也不错,她给自己也买了一双。
她的尺码三十六。
凌娇娇的是三十八。
买了鞋子,先放进了庄园,然后去找的陆远。
凌楚楚问:“这是第几波了?”
陆远答:“楚楚姐,这是最后一波。”
“行,留下最后在一块就别卖了,留着拿回你家自己吃。”
“楚楚姐,不用在给我肉了。”
凌楚楚没在说什么。
只是到最后,依然留给他一块肉。
在黑市卖的每一块肉都是提前分好的,一块肉至少有三到五斤重量,最小的也有二斤重。
“我明天就要回去了,陆远,姐想让你今天在帮我杀一头猪。”自从吃过庄园里养的猪的肉,凌楚楚就再也不想买的吃市场上的猪肉了。
“没问题!”杀猪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凌楚楚有些想孩子们了,离开上海的前一天,她让陆远杀了一头猪,没卖,打算带回去吃。
第二天清晨,她终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几个小时后,终于回到了家里。
“妈,我回来了。”凌楚楚一进门就大声地喊。
“回来就行。”刘芳华一脸开心。
闺女每去一趟远门,她都会担心一次。
只有见到闺女平安回家,她这心才能放下。
凌楚楚目光移到两个孩子身上,
“恬恬宝贝,亲亲妈妈。”凌楚楚将脸凑了过去,恬恬听话地亲了她一口。
然后就张开双臂,要抱抱。
凌楚楚抱了会她,才放下。
“轩轩宝贝,该你了。”
等了半天,也没等到轩轩的吻。
凌楚楚心情有些低落,“轩宝贝,你确定不亲妈妈一口?”
凌逸轩摇头拒绝。
他现在是成年人的思想,说不来肉麻话,也做不来肉麻事。
好吧,凌楚楚心里虽然失落,但也不会去逼他。
而是转身去了厨房。
凌逸轩抬头猫了猫厨房方向。
小脸写满了纠结。
自己没有亲她脸颊,她肯定很失落!
说不定,自己一个人躲在厨房偷偷地哭。
越想心里越难受。
凌楚楚进厨房,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尝一尝庄园养出的猪肉味道。
她在厨房做了一道家庭版的红烧肉、酱肉丝、过油肉。
每一道菜都是满口留香。
早就闻到香味的凌逸轩忍不住砸吧了一下嘴。
实在是太香了。
“妈妈,宝贝们,开饭了。”
“楚楚,你这是做了什么?咋这么香了?”刘芳华忍不住问道。
“就是很普通的家常菜,红烧肉,酱肉丝,跟过油肉。”
顺便分给她筷子,“妈妈,你快尝尝!”
刘芳华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嚼了嚼,
“这肉可真嫩,楚楚,这是哪买的猪肉?”
“就市场上买的。”
凌楚楚随口敷衍道。
“轩轩,妈妈先喂妹妹了。”
然后凌楚楚拿勺子弄碎肉,喂恬恬。
“来,姥姥喂轩轩。”
凌逸轩自己拿起勺子,“不用姥姥喂,我要自己吃。”
他又不是真小孩,怎么能一直让别人喂,亲妈去上海的那几天,他小孩身体,有时候不受自己控制,很多事,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比如勺子,他一开始都拿不稳,更别说挖饭了,这几天乘着姥姥喂妹妹,偷偷地拿勺子练习,已经能拿稳了,轻松挖饭,当然要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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