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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公主她拳头硬了

    浸染血淋。
    确实是我该去的地方。
    轻声飘来。
    他迈步。
    血沼中哗啦声起,却很快响起第二记。
    进入的刹那腿脚泛沉,血肉沾糊的感觉令人不适,苍白人手亦在阻挡前进。
    可我终究追上了,且从后抱住那纤瘦身形。
    血沼震荡,他顿住。
    而我紧拥,不弃。
    我陪你。
    我好像并未沉沦血沼泥泞,倒像是置身于一个天光温柔的晨曦。
    自此,那后背震颤。
    传出同样温柔的回应。
    那我就把我交给你了。
    场景忽变。
    我曾借蚩梦蛊进入过殷素素的记忆,如今亦以旁观者的角度在看。
    我看见满身是血的人形被丢在众蛊师面前,蜷缩得如同伤重的兽。
    一旁,有人庆祝血祭成功蛊王诞生,有人恭贺坊主喜提人间凶器。
    没人注意那兽于乱发下目露猩红,死死记住了咧嘴大笑的每一张脸。
    然后又是漆黑无光。
    无尽折磨。
    可他很聪明。
    他虽锁链缠身,却仔细观察对方是如何驱蛊,乃至用激将法让对方道出窍门。
    尽管这让他受苦愈甚。
    但他终究等到了机会。
    出逃后他韬光养晦,继续研习蛊术,掌控那副身体给他带来的能力。
    然而蛊王珍贵,无数蛊师趋之若鹜,欲将其驯服。乱世之中,孑然一身又最易招惹不怀好意。
    他被追杀,被围剿,被觊觎,甚至一回手脚俱废,被卖进倌楼差点接了客。
    所以他遇见我时只剩四十七条命。
    而以三十四次被断肢、被穿肠破肚、被烧焦半副躯体的死亡为代价,他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蛊王。
    于是复仇开始。
    我看着他托起第一个仇人的头颅,面无表情地歪头半晌,骤然捏碎。
    在脑浆四溅中仰天狂笑。
    眼角溢泪。
    之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有的被虫潮吞没,有的化作血水。
    其中一个场景令我一愣。
    因为我看见了我自己。
    那是太过久远的记忆,若非在此处重现,我自己都要记不清了。
    下方街道熙攘,全因征兵的骚乱。
    他坐在屋顶向下观察,找那个方才从他手中逃走的蛊师。
    那蛊师已经中毒,活不了多久,但他不想给那批参与血祭的仇人留一副全尸。
    他就这样看见了我。
    那个当时约莫才七八岁,未解蛊,俨然是个又丑又脏的小叫花子的我。
    我那时候是在那做什么?
    噢。
    对了。
    我那时候是给爷爷找东西吃,无意间瞧见小巷里倒了个奄奄一息的人,便想着捡漏。
    哪知那人怪得很,一见我就说我身上有虫子,还不让我把他拖出去埋了,说自己正被人追杀,死在这才能有个全尸。
    几秒钟后此人没了息。
    我虽如其所愿,但心里终究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冲其合掌拜了拜。
    这么讲原则,也能活到这么大吗?
    他坐在檐上,撑着下巴瞧。
    挺难得。
    我现在才知道,为何那时我两手空空,垂头丧气地回去,街边的马会忽然惊起,撞翻了那家包子铺。
    原来是他在屋顶指尖一掠,令一只毒虫咬了一口马屁股。
    于是我这才得机会帮那包子铺的大娘收拾乱局,得了几个肉包子作赏。
    他则在马儿惊起时便起身走了,背对街道哼哼小调。
    一切仅是场不足为道。
    他没放在心上,我也快忘了,倒不如说我一开始就不知道。
    所以死士风波时,他套着分、身的壳子和我交锋,并未将我和他曾出手帮过的小乞丐联系一块。
    仅是因此次临近,发现了我身中奇蛊。
    又很快因为长生花,将我视作了他的目标。
    然后
    然后便是我已知的过往。
    我和他的过往。
    不过,我还是看到了些自己不知道的画面。
    譬如药汤飘溢甘甜香气,碧波荡漾泼开的墨发,冰肌玉骨沾着水滴。
    而他在池边看着。
    起初认真思索。
    后来便挪不动眼。
    忽有一只蝴蝶不知从哪飞来,令被药汤水雾迷蒙的眼睛愈发恍惚。
    以致情不自禁。
    俯身。
    一点一点。
    我忽然不再是旁观视角。
    周身被温暖的药汤簇拥,意识迷迷糊糊。
    吸入的气息分外香甜,逐渐混着一丝幽幽冷香,愈来愈近。
    直至唇上触及柔软。
    听见轻唤。
    祁红。
    醒过来。
    作者有话说:
    糖发不出来啊真的,满屏颜色怎么发,到时候看神秘企鹅号吧
    第99章
    我看见一双眼睛。
    长睫盛着潋滟灵光,眸中跃动猫似的狡黠,在我苏醒的刹那亮起万盏灯火。
    生出粲然的笑。
    你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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