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节
作品:《总裁的致命吸引》 姚全书眼巴巴地看着沈心棠回到了房间,激荡了半天的心情瞬间又灰暗失落起来。这让他想起一个笑话,说是晚上小孩哭闹,大人便恫吓说再哭就把他丢去喂狼,结果那只狼等了一晚上也没见小孩被丢出来。
其实也是他自己想多了吧?姚全书垂头丧气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花文轩果然没再吵闹,房顶上经常打扫,也不是多脏。他盘腿坐了下来,打开手机突然想到要不要摇一摇她的微信号?
不过想起当日市长千金问他要了微信号后,他就没再用这个东西了,而且也不确定她也有在用微信的,不要摇到姚全书的就好玩了。
他脱下西服外套,叠在一起放好当作枕头,然后枕着衣服躺了下去。天边星辰明灭,圆月之中有一丝晦色,真是一个凄凉的夜晚啊!
想他堂堂一个公司总裁,平常锦衣玉食高床软枕的,没想到沦落到睡人家房顶,以天为被以地为席,而他非但不能抱怨,还要甘之如饴,真真不是一般的苦逼。
山风徐来,吹在身上有些凉意,饶是他体热似火,若是这样露天里睡上一晚,估计会感冒的吧?
要是能下一场雨就好了。花文轩心里如是想着。
在坚硬的房顶地面上辗转反侧半天,他怎么也无法入睡。吊了身子下去,尽量离沈心棠的窗户近一点,他轻声问道:“阿棠,你睡了吗?”
没有回应。不知道沈心棠是睡着了还是故意不理她。
“阿棠,我们都不年轻了,我们已经错过了十年,又荒废了三年,人生又有几个十三年呢?”他不管她有没有在听,自顾自地倾诉道,“这三年来,我无时不刻不 在想着你,我想着有朝一日找到你,我要把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当成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来度过。我每一天的期待,就是能够得到你的消息,每次看到什么好东 西,首先就想着要和你分享。阿棠,你对我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的存在,如果不是想着你,如果不是还有爱,我不过就是一部机械麻木的赚钱工具而已。阿 棠,我知道我以前伤害了你,让你伤心难过,三年的刑期还不够吗?那就和我在一起,天天折磨我好不好?我愿用一辈子来赎罪!”
四周一片安静,除了偶尔的虫声唧唧与呱呱蛙鸣,没有任何回应。
花文轩叹了口气,保持这个姿势久了也有点累,他只得怏怏地缩了回来。
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到了半夜里,竟然真的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一开始是豆点大的,稀稀疏疏的,紧接着便如筛子筛下直线般哗啦啦砸在身上。本来是太过困倦好不容易才慢慢睡过去的花文轩顿时被惊醒了来,雨点砸在脸上有些微痛,他却兴奋得如中奖似的一跃而起。
然后,他抓起地上的外套,狼狈地顶在了头上,也不喊人,也没有别的动作,只默默地立在雨里。
可见上天垂怜,老天也被他感动了吧?
雨势迅猛,渐渐凝结成雾似的,几乎要看不清远方的事物。
值夜的老张头撑了一把雨伞出来,架了梯子爬上去,隔着雨帘对他喊道:“年轻人,你下来避一避雨吧,小心淋坏啦!”
“我没关系!”他大声回答道,好像故意要让别人听到一般,“我老婆罚我睡屋顶,没有她的赦令,我不敢下去!”
于是老张头又咚咚咚地下来了,毕竟是老人心慈,生怕他淋了雨生病了去医院既花钱又遭罪,他感觉平常沈心棠也很和气,就跟自家闺女似的。于是他斗胆去敲了沈心棠的房门,大声喊道:“小沈啊,下雨啦!那个年轻人不肯下来!”
“他爱下来不下来!”房间里沈心棠咕哝了一声,翻个身又睡去了。是他自己要找虐,又不是她虐他的。
老张头见里面没动静,敲了几下便放弃了,又重新咚咚咚爬上梯子,把自己手里的雨伞递给花文轩:“小伙子,你不下来就算了,先用雨伞遮一下吧!”
“不用了,大爷,我没事!”花文轩拒绝了他的好意。
“唉,年轻人,多珍惜一下自己。你都不爱惜自己,别人又怎么会爱惜你呢?”老张摇了摇头,慢慢扶着梯子走了下来。
花文轩脸上苦笑一下,他又何尝不知道是这个道理呢?但是为了挽回伊人的心,他三百六十计只要有用的都想试一下。
老张头下了梯子,默默地回去了自己的房间。
雨势越来越大,从窗户外面哗哗地倾注下来,如泼如注。沈心棠本来就怀着心事无法深眠,这一下被惊醒,翻来覆去地也睡不着了。
仔细想想一个男人会执着地寻找她三年,为了她做了那么多事,这样的诚意该有多么打动人心?何况她心里本来就是对他有情的。
如果说当初他有错,那她就没错了吗?
他遭遇了唐韵娇与叶清欢的纠缠,但他却始终坚定不移地选择爱她,而她呢,却在陆白的威逼无赖下转投了他的怀抱,而花文轩始终坚守着她,一直等她回心转意。
他做到这个份上,也够了吧?
她又不是冷血动物,难道一点感觉也没有吗?
或许她自己也是在逃避吧,觉得自己辜负他的情意,有点自卑了吧?
三年的时间,足可将当日的怨恨与纠结淡去,只剩下无尽的惆怅。为她,为花文轩,也为陆白。
对于花文轩,她是有点抱歉的。可对于陆白,她完全可以理直气壮。
所以她选择了赶走陆白,而给了花文轩机会。
其实,在每次和母亲的通话过程中,偶尔听到花文轩为她做的事,她心里还是颇感动容的,甚至也曾经想过是不是干脆把自己的行踪告诉他,然后和他重修旧好。
只是这样的冲动总在一夜梦醒后又消逝无痕。
就这样慢慢地遗忘吧!
谁知道意外的让他知道了她的行踪,他又巴巴地跑了来,低声下气地讨好她,像他那样风光无限人人追捧的家伙,在她面前放下自尊和骄傲,也难怪村里所有人都站在他那一边帮他说话了。
难道她一生就打算孤独终老吗?
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热烈澎湃的爱情已经没那么憧憬,她更期望的是细水长流的脉脉温情,不会因一时的激情而消退,也不会因天长日久而厌烦,要温柔,有耐心……
唉,怎么想都觉得花文轩更适合长相厮守啊,如果错过了他,还能遇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么?
他既然已经放下身段来了,也用时间证明了他的诚意,现在老天也在帮他,她是不是应该顺势而为呢?
啊,感觉会不会有点像在作秀呢?他一来,她立马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去了。
于是她翻过来,翻过去,一会儿起身,一会儿又躺下,总是举棋不定的。
雨越下越大,那家伙还在房顶淋着雨。搞这一套有意思吗?
沈心棠终于果断地找出伞来,打开门冲了出来。
她一手撑伞一手扶着梯子爬了上去,花文轩躲在西装外套下的俊脸便逐渐弥漫开了笑意。
“喂,你这是在干嘛呢?演韩剧吗?”沈心棠没好气地瞪着他,“赶紧给我下来!”
“是,老婆叫我下去我就下去!”他忙不迭地奔了过来,跟着沈心棠下了梯子。
因为他身上淋湿了,沈心棠只得把姚全书叫醒了,让他找件衣服给花文轩换了。结果姚全书的裤子穿在他身上倒像七分裤似的,他又没带多余的换洗衣服来,虽然有点嫌弃,也只得先凑合着穿了。
他本来满心以为沈心棠会让他留宿香闺,没想到她果断赶他去办公室的桌子上睡。花文轩无奈,只得抱着被子怏怏地去了。
将桌面整理干净,文件笔筒话机摆件什么的先收起来,他又在沈心棠的位子上坐了下来,左右环顾一番,墙壁上没有什么装饰,只一边贴一张大幅的世界地图,另 一边高悬了一个挂钟。山野寂寞,他家的阿棠却在这里度过了三个春秋,恐怕也只有她那样安静平和的性子,才能在这里一住就是三年吧!换了其他人来,不要早就 发疯了?尤其是他的亲妹子花敏萱那样的。
下意识地拉开桌下面的第一格抽屉,里面放了一份文件,透过透明的塑胶外壳,可以清楚地看到上面一排醒 目的标题:“关于集资开办炒货加工厂可行性评估报告”,里面详细分析了工厂的地理位置、投入产出比、物流运输、销售管理、风险与收益、股东分红等各项分类 说明,最后总结前期需募集资金四百七十三万左右。
报告的拟定日期就在上个月,也就是说,她目前这笔资金应该还没有募集到位的。
他的阿棠,现在也变成女强人了呢。
四百万对她来说也许不容易筹措到,除非是拿靠山农场去抵押贷款,不过阿棠不是冒险型的人,估计她不会用这个方法的。
四百万对他而言自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她真的要留下来做这件事吗?她有了牵挂,就更不容易跟他走了吧?
女人有了事业心,也可以将其他一切都抛却的,尤其像他这个不受她待见的男人。
花文轩叹了口气,有些踌躇地把文件重新放回抽屉里。
就在他把文件重新放回去时,目光突然落在了抽屉里的那张报纸上。
原来这份文件下面还压了一张报纸,这张报纸是发行量较大的一款经济时报,他及他的公司也经常出现在这份报纸上。
报纸上的一处角落里有他和伙伴们意气风发的合影,那是今年年初公司在纽交所成功上市后登上时报时记者来做采访拍的照片之一。
他有些受宠若惊地将那份报纸取了出来,再看看抽屉里,已经没有别的报纸了,可见这应该是她特别珍藏的一份了吧?
就是说,其实她心里,还是在意他的。不然,她怎么会把这份有他照片的报纸珍而重之地放在抽屉里呢?是不是常常在一个人的时候,会把这张报纸拿出来,再细细凝视他的模样呢?
花文轩脸上的笑容渐渐弥漫开来,心里说不出的激荡欢喜。
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啊。吸吸书什。
第二天醒来,雨住云收,天气又恢复了晴朗清明的景象。
花文轩昨晚让司机给他准备了洗漱用品和替换的衣服,让他一早送来,并顺便买了四份早餐。本来还说让司机顺便买束花来的,谁知道山下集市上竟然没有花店的。花文轩便也只得作罢了。
吃过早饭,姚全书照例要清洁猪舍,沈心棠则去地头采割草料。
花文轩便自告奋勇地跟着去割草。
这种草料比较容易成活的,所以洒上草籽后也不用太过照料,成熟采割后几天又会长出来,真是多快好省。
这一片山地都是沈心棠租用的,她随便想种哪里就种哪里。
根据这两年的经验,她把不生黑松露的地方平了出来,专用来种草料和日常蔬果用。这片农场也是不生黑松露的。
沈心棠割得又快又好,花文轩就是去打酱油的。他好像在跟草料较劲一样,一根一根地数,眼神专注而执着,沈心棠都担心他眼珠子是不是要掉出来了。
结果她装满一筐的时候,花文轩那只筐里还不到三分之一。
她也不以为意,反正没指望他来干活的。
“你不累吗?干嘛非要找那根四叶的幸运草啊?”沈心棠白了他一眼,接着割了草料往他的竹筐里放。
“嗯,我想试试看。”他直起身来,扭了扭腰,“我一向运气很好的,真的。”
就像昨晚,要不是被赶去办公室,他又怎么会知道她的心意?
“哎,那个是什么树啊?”花文轩突然指着上面郁郁葱葱的高大林木说道。
这里是一片野生的榛树林,此时树枝处正葳蕤地绽放着蕉黄色的花蕊,清晨的露水沾染其上,阳光照射下煞是可爱。
“是榛树。”沈心棠淡淡地回答道,继续埋头割自己的草料。
“是结榛子的那个吗?都开花了呢。”他自言自语似地说道。“啊,这么一大片山林,每年会结好多榛子呢。我记得以前苏东坡有诗赞荔枝说‘日啖荔枝三百颗, 不辞长作岭南人。’阿棠你不会是被榛子迷住了所以一直呆在这里的吧?难怪我们阿棠越来越年轻,听说榛子滋阴养颜的呢。”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眼睃巡着她,不无调侃地说道,“阿棠越来越像萝莉,而我,则越来越像大叔啦。”
沈心棠斜了他一眼,却在他俏皮温柔的面容里微微失神。
时光好像倏然回到了十三年前,初恋时节,她也是这样去到河的对面割草料,他也兴兴头头跟着去,结果调皮地去拔起了人家地里的花生,还一惊一乍地说原来花生是长在地里的啊……
突然想起曾经在书上看过的一段话,那段话大意是这样的:世上最难得的,是肯花时间陪你的人。谁的时间都有价值,把时间分给了你,就等于把自己的世界分给 了你。世界那么大,有人肯陪你,是多大的情分!人们总给“爱”添加各种含义,其实这个字的解释也很简单,就是——有个人,直到最后也没走。
当初,她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曾经感动得泪流满面。
兜兜转转,经历了这么多年如许多事,他,依然还在她身边。
他自己经营着那么大的公司,每天都有许多需要处理的事,他却因为得到了她的消息,抛下这一切果断找了过来,还因为她的不曾表态,就这样毫不怨言地留守下来。
他对她的爱勿庸质疑,他对她的情深沉若斯。
她应该感到庆幸,即使曾经错过,当她冷静回眸的时刻,他依然不离不弃,温柔深情地站在她的身边。
不知不觉间,她的眼睛微微湿润了起来,她赶紧别过头去,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割草料。
花文轩没注意到她的异样,还在自顾自地想引导她说道:“不知道这一片山林每年产多少榛子啊?啊,对了,不如我们合作吧,把农场里的榛子放到我们网站去卖……”
“啊”的一声惊呼,打断了花文轩的谈兴,他朝她转眼看去,紧张地问道,“怎么了?”
“不小心割到手指了!”她站起身来,想要把手抬高过心脏以减少出血,却因为蹲的姿势太久,突然起身便有些晕眩,脚下一晃,身子便摇摇欲坠起来。
他赶紧冲上前去,伸手一把扶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