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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六零致富日志》 沈皓走到床前,确定人真的睡着了之后,才重新走到招待所里的简陋桌子旁,开始研究起那块布料上的字的意思。
前面的三个字应该是一个地名,后面的则是个人名,再加上在火车上那个妇女所说的话,这东西写的该不会是孩子爸爸的地址和名字吧?
她这是什么意思?!自己抛下孩子跑了,然后把孩子扔给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还打算让这个陌生人去带着孩子找爸爸?!!
想到这里,沈皓忍不住轻笑出声,那个妇女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看来她早有预谋,她根本就没有打算去找孩子的爸爸,或者说是不打算要这个孩子了,如果自己这个陌生人能好心且运气好地把孩子带到他爸爸身边最好,如果不能,那孩子也就只能看自己的命了。
“没想到真有那么狠心的。”狠心到抛弃自己的孩子。
沈皓觉得有些心凉,他能看出来妇女维持生活很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她抛弃孩子的理由。
不过沈皓并没有资格责备那个妇女,即使他是被她坑骗的人,可是这件事能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那个小孩,他才是那个被抛弃的人,比起他微不足道的被牵扯进这件事情来说,这个孩子才经历了世界上最痛苦最无助的事情。
沈皓返头看了一眼睡熟了的人,哪怕在睡梦中他的眉头都是紧锁的,一个那么小的小孩子却要经历这么大的变故。如果不是遇到他,他现在恐怕就要露宿街头,期待某个好心人能够给点吃的,然后晚上再找个角落蜷缩着。
一般人如果知道了自己被人骗了,说不定就会恼羞成怒,沈皓的脾气也不好,也不喜欢别人骗他,把他当做冤大头,他现在还能冷静的坐在这里,是因为这个小孩。
算了,再帮他一回,等找到了小孩的爸爸之后他再离开吧。
第74章 致富第七十四章
翌日。
沈皓习惯了晚睡晚起, 哪怕穿越了, 这个坏毛病还是改不了,所以当他起来的时候,小孩子已经收拾好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
“唔,你起来了啊。”沈皓看了眼枕头边的手表,“八点半,这么早啊。”
以往的这个时候, 他一定会躺下,再睡一两个小时, 但现在……
沈皓看了眼一直盯着他看的人,认命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穿好衣服。
“起来很久了吗?”
小孩摇了摇头。
沈皓也没想过从小孩口中听到他想要的答案, 其实就算他起来很久了, 他也是会摇头的。
沈皓虽然带着小孩先去简单的吃了点,然后再带着人去了一趟省公安局, 在那里登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不过他没有把那块布的事情告诉公安同志,他之所以来登记,不是想靠他们帮忙找人,而且怕孩子的爸爸和那不负责任的妈妈一样, 最后把事情推到他这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身上。
这年头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为了以防万一, 悲剧再次重演, 被人当做骗子或者人贩子, 然后倒打一耙,沈皓只能够这么做。要是小孩的爸爸肯接受他回来销案也不是件大事,要是真像他想的那样,他也有证据脱身。
“沈兄弟,这件事我一定会帮你留意的。”
“李公安,这件事真的麻烦你了。”
“都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应该做的。”
沈皓到这里来之后,才知道原先县公安局的李公安竟然转到了省局,当初为了户口的事情,他特意想办法和他们走近一些,没想到最先用到这层关系竟是为了这个。
离开了省局,沈皓拉着小孩的手,说:“既然这里来过了,那么现在我们去买点东西,然后哥哥带你去找家人了。”
小孩没有问沈皓为什么知道家人的情况,只是乖巧地跟着他,他说什么就做什么。
百货商店里省公安局不远,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了,不过不愧是省城,这里的百货商店足足有四层高,每一层卖的东西都不一样,装修也比县城那个地方好很多。
“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要是有的话就和哥哥说。”沈皓语气温和,生怕吓着面前的这个小孩子,现在他心灵正脆弱着,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温暖和爱。
沈皓见他不说话,也不强求,直接带着他到了二楼,让售货员按照他的尺码给他拿了一双棉鞋,底很厚实,料子看起来也很暖和,应该能过冬。
“就这双了。”这双鞋四块五,对于有不少资产的沈皓来说完全负担得起,不过这需要的布票就有些为难了,他卖粮食换来的布票没多少,当初给自己买了件衣服就都用光了。
不过,堂姐乔依依倒是那里有几张布票。
他这次去临省卖人参,按照她的要求,要求用钱和粮票一起买,有时候为了降低点要求,他也同意了可以用一些其他的票换,其中就有几十张布票。
不过大部分都是临省本地的布票,在这里用不了,所以他回来之前就在那边把这些票都用完了,只留下了十张本省的布票。
一开始乔依依只说要粮票,他还想要怎么和她说这件事呢,如果她不需要这些乱七八糟的票的话,他还打算用这些票帮她和别人换粮票,现在看来恰巧不用愁了,他可以用自己的粮票和她换布票。
正好,一举两得。
沈皓思索了片刻,就立刻用那卖人参得来的布票,买下了这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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