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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要离婚考大学》 最后霍向北牵着简初出了家门,在关门的时候,老槐笑着说:“玩的愉快。”
简初点头,然后戴上了一个大框的眼镜,将自己脸上的特点全部隐藏了起来,至于霍向北只要放下他的大背头,然后戴上口罩,除了身高就没人注意他了,他这人只要不梳大背头,就完全是个暖男的造型,但只要大背头一梳起来,脸上立马伶俐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不好惹,别靠近我的模样。
俩人也没开车,就在胡同里慢慢的逛着出去了,槐树胡同离着一条旅游街不远,现在虽然是晚上,但那里依旧灯火辉煌,看着就很热闹,晚上也正是游客出来休闲的时候,也没见到比白天少多少,简初害怕霍向北嫌弃他们,就将他推到里面他在外面走,顺便将人挡开,这个举动让霍向北看到了,心里熨帖还有甜蜜,于是主动牵着他的手:“别被人群给冲散了,想吃什么,我带你去。”
简初刚听到了,眯着眼睛笑:“好,吃点好消化的吧,不想吃肉。”
霍向北因为身高足够高,一抬头,自然就看的远一些,然后就牵着人往一家口碑比较好的小吃店去了,这家店专门卖一些京城有名的小吃,而且是正经的老京城人做的,都是祖传的手艺,是有名的网红打卡地点,来这边吃东西的人还不少,俩人进了店里,立即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实在是俩人的气质在那边摆着呢,即便来这样的小店吃东西,也无法改变上位者的实质,于是大家有意无意的看过来。
简初想到霍向北的龟毛样,就说:“要不我们去别的地方吧,这里。。。。。。”
霍向北转头看着他:“没事,这里还有雅间,问问有没有?”
简初点头,然后找到老板问道:“请问还有雅间吗?我们多给钱。”
老板一听俩人的口音就知道是京城人,他还不想失去这些主顾,和来旅游的人是不一样的,这些京里人要是吃好了,说不定会天天来,于是就说:“有,请这边来。”
于是简初和霍向北一起去了楼上的雅间,在里面点了一些小吃,但量都不多,霍向北晚上因为简初没什么胃口,所以也没怎么吃,这会儿看到简初有了胃口,也跟着吃了些,但照顾的简初吃东西的时候还是十分细心的,不让他吃过于甜的东西:“甜东西吃多了,愿意蛀牙,你不想牙疼吧!”
简初听到他这么说,就一阵酸疼,上次吃了太多酸甜的东西,弄得牙齿跟着难受了好久,去了牙科发现有一颗已经有了空洞,最后治疗了一个多月才好,现在想到那个麻烦劲,就干脆放下了甜品,挑那些带咸味的吃,不过因为他们俩都不是饭量大的人,就简单的吃了些,就饱了,吃饱之后,就结账走人。
老板和服务生看着俩人离开,那老板小声的对服务人员说:“下次,他们在来的时候,记得不要得罪他们,要好好的接待,这样的人咱们惹不起。”
服务生是从外地来京城打工的,当然不明白这里的弯弯绕绕,就问:“老板他们很厉害吗?”
老板点点头:“他们是对面那胡同的住户,以后来了就要热情些。”
服务生不大明白这里的弯弯绕绕,但还是点头,心里琢磨:对面胡同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但因为他就是个打工的,也没在多啰嗦,毕竟一个外地人还是少打听这些的好,认真做好自己的事情最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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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简初和霍向北吃了点东西之后,就也不想马上回家躺着,于是就在旅游街上逛了起来,简初上辈子没有这么多的闲逛机会,每时每秒都在为了生计奔波,现在变成了有钱人,就想着把上辈子没有干过的事情都做一遍,要不然也不会好好的理科男,到了大学之后,就放弃了,选了管理类的学科,当然也不想把大好的时光都用在实验室里,上辈子已经那样了,这辈子可以好好的享受人生了。
霍向北这人完全宠着简初,只要他高兴,他都无所谓,一路上被简初牵着手,一直从街道这头逛到那头,还在路边的小店里,买了很多的小玩意儿,其中让他最喜欢的是一个‘兔爷’,那‘兔爷’也有意思,呲着两个大板牙,笑的特别开心的模样,他就喜欢开心的东西,这只‘兔爷’以后就和家里的那只招财猫一块做个伴吧,看着就招人稀罕。
霍向北难得见到简初喜欢这些小玩意,也挑着好看的送给他,结果等到俩人回到家的时候,就发现手上一大堆的小袋子,让简初笑的不行。
老槐看到开心的小初,和锦红衣俩人小声说:“很少见到这孩子这么高兴的时候,看来小初也不是不喜欢出去,就是害怕自己给霍向北惹麻烦啊!”
这话被洗漱出来的霍向北听到了,他抿紧了嘴角,看来以后要多陪陪小孩才是,以前真的是太疏忽他了,这以后时间上要合理利用才好,不然等到孩子出生的时候,怕是会和他在一块像今天这样闲逛的日子都没有了。
于是回到了卧室的时候,就帮着简初收拾这些东西,虽然都不值钱,但简初喜欢他就喜欢,完全是变成了惟命是从。
简凤回在窗户那边偷看,看到自己孙子这么高兴,然后就笑着回到后院去了,不过为了给孙子减少烦你,还是在当天夜里,叫手下的阴兵有会电脑的去了肖隼的家,将他电脑里面的文件拷贝了一份给霍向北送去了,这样会方便霍向北收拾肖隼,至于他那个情妇宁文,还是等到孩子出生之后才收拾吧,毕竟孩子还没出生,也是无辜的,总不能够因为生气,而让孩子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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