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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成魔王座上猫》 轰鸣一声,那道汇聚了荇仁最后一击的闪电击下,狠狠劈在了那道苍劲白袍之上,一口鲜血溅出,染红了人花白的胡须。
这是叶春渺复生之后,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再喊出那个称谓:
“爹——”
风静叶落,那卷积的雷电终于归于平静,竹林间一圈焦土之下,荇仁已然变作一抹焦躯。
叶迁倒在叶春渺身上,老目枯垂,身子几乎半截被雷暴劈开,露出狰狞的皮骨,显然已经油尽灯枯,还是努力抬起手,擦了擦叶春渺眼角的泪,用最后一口气说:
“从前是爹……对不住你……阿渺,爹从前是真的将你……当作亲生女儿的……”
他的最后一口气戛然而止。
只剩眼角一滴泪,慢慢滑落下来。
作者有话说:
还有最后一章结
第68章 正文完
青云台的战火烧了整整两日。
对于在场之人, 是触目惊心的回忆,但对于天下饱受战火的百姓而言,却是一年流离失所之后唯一的好消息——支荇两族宣布停战, 纷繁的战火终于平息。
荇族族长荇仁修炼禁术、为祸人间,江湖得而诛之, 在青云台一役中死于天谴, 遭天打雷劈殁了。
荇族的皇帝从青云台回来身负重伤, 在宫苑里调养了整整两个月才修养好身子, 一醒来头一件事就是为十多年前的支氏翻案平冤, 原先被荇族盘踞了多年的封地和城池尽数归还,兵马、爵位、权势, 可以说是将半壁江山都还给了支氏。
同时还追封了支氏兄妹为祁王与长渺郡主,封地就在皇城脚下。
并下诏,一旦皇帝薨亡,日后的江山便归还支氏,天下皆赞皇帝大气清廉。
当然, 对于祁支和叶春渺而言, 这头衔有与没有其实都不那么重要。
他们一个回了余阁做自己的逍遥阁主;
一个跟着谈昭绕着各个城池游览了半年,终于选定了气候温润的南方定居。
临南,顾名思义, 是个临近南方的城市。
它不比南方潮湿,天气总是温和晴朗的, 对谈昭那样阴冷的内里较有益处。夏日可能热了些,但也不是不可北上避暑去。
他们买下的园子就在临南城内远离闹区的一处僻静清苑。
园子本就是修缮完备的, 假山流水, 令人心静。
他们的婚期定在下月初八。
元景城离这儿不过几日的路程, 将筠来得飞快, 一早就挑好了个坐北朝南的客房。说是提前来感受一下临南的娴雅生活,但也没见他怎么出去逛,倒是一天到晚溜去旁边的曲馆里听曲儿。
叶春渺还以为他是改性了,平日咋咋呼呼一人,竟也喜欢上了这种公子哥生活。
后来才知道,他哪儿是喜欢听曲儿,分明是看上台上唱曲儿的姑娘了。
天一天天热了起来,叶春渺闲着无事就去后山练剑,这几天天气热,就想着偷会懒,谁想刚放下剑就撞上了倚在廊下眉眼绮丽的男人。
“呃…”
叶春渺悻悻给自己解释了一句,“今儿天太热了,歇歇。”
谈昭笑笑,也不戳破她,走前几步牵起她的手捏了捏,顺着她的话说,“阿渺最近练剑练得太勤,手都长茧了,可得歇个几天。”
叶春渺被他说得不好意思,“没有啦,也就练了一小会……”
“是吗?那昨晚怎么说累,不肯为我……”
“……”
“住嘴!”
谈昭垂着眼看她恼羞成怒,眼底宠爱溢于言表,捧起她的脸亲了下,然后才指指前院,“你哥他们到了。”
……
祁支和贾玉姮是第二位到的,偌大一个前堂就那二人在,一左一右跟两尊门神似的,谁也不搭理谁。
叶春渺还没到,就听着前头两人斗嘴。
“我来参加我妹妹的婚礼,自然是要先到,倒是你,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怎么,莫不是喜欢我?”
“你少自作多情了,谁要跟着你,我可是代表我们全族过来给魔君送贺礼的。”贾玉姮“哼”了一声,将手中鞭子重重掷在桌上。
“更何况,刚刚是我先一步踏进来的,论谁先谁后,我看分明是你倾慕于我吧!”
“啧啧……”
祁支悠哉游哉地啧啧舌,甩着一把青柳折扇,好不风流地翘起二郎腿,“小妮子,你且仔细想想,这一路过来,是谁巴巴地跟在我后头?是谁非要跟我住一间客栈?”
“………”
祁支顿了一下,笑吟吟地倾过身子,用折扇轻轻点着下颚,勾挑的桃花眼噙着几分戏谑望向对面粉衫小姑娘,“又是谁在青云台抱着我说,若我死了,她定然不会放过我,说她这辈子只对我一人心动………”
“………”
当时形势危急,贾玉姮又不知道祁支弄了具假尸体糊弄人,当然一下子就慌了神,情急之下就说了些……头昏脑胀的胡话。
谁知道又被这狗东西骗了一遭,贾玉姮悔得肠子都青了,恨不得拿鞭子缠住他的嘴,叫他再不能说出这些话来。
气恼地瞪了他半日,最终恨恨地吐出几个字,“爱谁谁,反正不是我!”
就知道她嘴硬。
祁支勾着嘴角笑了下,慢悠悠站起身,“说起来,前两天妹妹写信来,说是这附近何处开了家听曲儿的馆子,把将筠迷得神魂颠倒的,我倒是也要去看看,啧,风月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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