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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猫咪围裙的男人》 白大仞暗暗拍了下自己的臭嘴。
“这个世界上愿意你为素手烹羹汤的只有我。”
程庐抬眼看着他,“我家小梨做饭很好吃。”
白大仞哎呦一声,“恋爱的酸臭味。”
“但我舍不得她下厨。小肉手要保护好。”
白大仞:“……”我何苦跑来吃狗粮啊。
到底程庐还是把他带来的鸡汤喝完,一滴不剩。
白大仞这老母亲心终于得到了慰藉,美滋滋地问他下次想喝什么汤。
就在这时,程庐手机作响。
他接起,眸光瞬间沉下来。
“好。我现在就去。”
白大仞:“你等会不是还要上课吗?”
程庐缓缓站起来,目光有些涣散,好半天才聚焦。
“怎么了?”白大仞急了。好不容易看到程庐情绪好转,别又出什么事。
“那个人……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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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前的法国梧桐,绿了又秃,秃了又绿,周而复始,四季交替,每次变化都落在程庐的眼里。
再次踏进派出所的院子,程庐头一次觉得这秃了顶的法国梧桐,也有种倔强的美。
张警官早等在门口,一见他就慨叹着说皇天不负有心人,像泥鳅一样的嫌犯终于被逮到了。
“他叫什么?”程庐抿着唇问。
张警官拍了拍他的肩膀,“稍安勿躁,你们先去会议室喝口水。我慢慢说。”
此刻就连总在嬉皮笑脸的白大仞也一脸肃穆。
会议室的布置十分简单。张警官端来两杯茶水放在两人面前。
几乎每个月,面前这位长相清俊的人都会出现在派出所。他第一句会问:“抓到了吗?”
得到充满失望的答案后,他总会说,“我什么都可以做。”
离开时他会鞠躬,说:“麻烦你们了。”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命案,每天都有人失去挚爱。
还记得第一次见程庐时,他整个人明明还吐着气,可浑身毫无生机,全身僵硬,唯有眼珠还动着。
他浑身沾满了血迹,脸颊上也蹭得血红,猛一看吓人极了。
他手掌朝上,硬着,挺着,好像唯有保持这个姿势,还能抱住那个已经被拉走去太平间的人。
张警官收回神思,说嫌犯姓吴名昊,网名叫小耗子。
白大仞大惊,“小耗子?!!”
程庐抬眼,“他?”
张警官点点头,“就是他。”
这人人如其名,犯了事后一路潜逃至川南某个高原小镇。雪原、经幡、黄寺,他渴求这些纯洁的东西能洗涤他的罪名,掩盖他的踪迹。
小耗子钻进草原的黑色帐篷里,学会了放牦牛、挤牦牛奶,习惯了吃糍粑喝青稞,反倒勃发出熊熊的生命力,每每都能躲开天网,藏了足足好几年。
被高原紫外线摧残的脸庞越发难以分辨,永远低着头的他连主人家的聚会都不参加。要不是前段时间他被突如其来的雪崩压下,被主人家连夜送到县城的医院,说不定这小子还能继续藏着。
主人家心好,用牛拉车冒着漫天的大雪,紧赶慢赶把人送过去,又花了一大笔钱治病,最后这小子终于伤好。出院那天,恰好一群警察去医院做体检。他心虚见了就跑,被机警的警察拽住询问。
三言两语,这人揣不住了,索性闭嘴什么也不说。
带到警局,几经困难下终于对上他的脸,他的身份证号,以及他背负的血案。
“他当时在我们乐队粉丝群里非常活跃,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是咱们乐队刚成立时就追随的粉丝。”白大仞挠着头说。
这人确切来说,是程庐的铁杆粉丝。有些粉丝只追随乐队某个人,用现在的行话来说叫唯粉。小耗子是极端唯粉,把程庐捧得比天高,不许任何人伤害,哪怕是乐队的其他人。
程庐的手在抖。
“要不要抽根烟?”张警官问。
程庐摇摇头,“他说什么了吗?”
张警官耸耸肩,“刚开始嘴很硬,不承认自己杀了人。但证据摆在那,不容他说谎。”
说到这里他顿了下,“这人一直在绕圈圈,不停地说你,很动情,很癫狂。”
抓他的时候,他在主人黑色帐篷的蜗居里,几乎没什么衣物,但有好多张程庐的单人海报。有些显然是小耗子自己设计并印刷的。
“他说,你的歌给了他人生最大的温暖。”
“他说,你的歌词全是写给他的。”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躲到那座高原小镇?”
程庐:“为什么?”
“你那首《刀锋》里,说要在佛光闪闪的高原,剥掉名声,甩掉金钱,扔掉虚假的温柔……”
程庐脸色沉沉。
“狼成群,我独行。
佛光闪闪的高原上,我剥掉名声,甩掉金钱,扔掉虚假的温柔。
欲为刀,刀刀斩。
佛光闪闪的高原上,我踏破锋芒,踩破脚趾,喊破虚伪的喉咙。
剥掉!甩掉!扔掉!
踏破!踩破!喊破!
山中月与风,快快入我怀。
吹他千百度,扶我上青天。”
这是他、安青丘、白大仞所组乐队的最后一首歌,也是三人舞台的终曲。
“他说,他要去你歌词描述的地方看看,”张警官道:“他提前研究了地图,找了条最佳逃亡路线,他说谁伤害你都不可以,哪怕这人是安青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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