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的小饭馆 第111节

作品:《御厨的小饭馆

    “吃点烤串吧,叶老板?”
    “吃点水果吧老板?今天的车厘子新鲜,很甜!”
    叶宁一一拒绝,她背着包,拉着小冬进入饭馆。
    傍晚时,李洪生拎着袋子回来,“宁宁,我把东西都买回来了。”
    叶宁接过袋子,进入厨房。
    在糯米粉里加入白砂糖,倒入七十度的开水,不停搅拌。叶宁戴上手套,把加了水和糖的糯米粉揉成面团,揉到粘手的状态。
    然后把粉团平铺在盘子里,放入蒸锅里蒸。二十分钟之后,粉团蒸好,叶宁取出粉团,趁热将粉团两面裹上熟黄豆面。
    粉团擀平,红豆沙铺上去,将粉团从一头卷起来,撒上黄豆面,切成一节节小段。
    田淑香瞧着案板上的的驴打滚。刚做好的新鲜的驴打滚,如小面包一样蓬软,黄红白三色,层次分明地叠加在一起。
    叶宁的馅儿卷得极好,厚薄均匀,因而显得三种颜色十分均匀漂亮。
    田淑香拿起一个驴打滚,用手掰了掰。又糯又黏的馅卷层层裂开,浓郁的黄豆粉香味,糯米香以及豆沙香也一层一层递进上来。
    “嗯,比之前我们在首都吃的那个要好。”虽然还没吃进嘴里,但田淑香已经判断出叶宁做的驴打滚比首都那家小店做的驴打滚要好。
    她忙不迭吃下一口,表面上撒的黄豆粉豆香十足,带着些许的焦香,下面的糯米皮绵软甜糯,黏腻却不黏牙,红豆馅粘粘糯糯,清爽甘甜,柔软细腻。黄豆粉,糯米粉,红豆馅儿几种味道卷在一起,香,甜,糯,粘,滋味十分丰富。
    小天两只手拿着驴打滚,兴奋道:“比那天吃的好吃!”说着他直往嘴里塞驴打滚,手里的还没吃完,又去盘子里拿。
    叶宁吃着驴打滚,说:“明儿是寒露了吧。”
    国庆假期结束的第一天就是寒露。寒露时节,应养阴防燥,润肺益胃,桃城人在寒露这一天通常会吃萝卜养阴防燥,润肺益胃。
    叶宁沉吟,“明天吃清蒸萝卜夹肉。”
    “清蒸萝卜夹肉?”田淑香没听说过这道菜。
    “嗯,吗。”
    次日,厨房里,叶宁把白萝卜切成1.5毫米的薄片。叶宁研究过,萝卜切成这样的厚度,爽脆感最佳。萝卜切好片,把余下的萝卜边角切成碎末。
    萝卜碎,葱白碎倒进肉馅,加盐,蚝油,白胡椒粉,搅拌均匀。因为萝卜汁水丰盈,能给肉馅补给水分,所以叶宁没在肉馅里打水,只需萝卜汁即可。
    锅里的水烧沸腾,把之前切好的白萝卜片下入水中。白萝卜片煮到透明时捞出来。放进凉水里降温。叶宁说:“放在凉水里能让萝卜片保持鲜嫩多汁的状态。”
    田淑香若有所悟。
    凉下来的萝卜片捞出来沥干水,叶宁把萝卜片放到手心,再把之前制作好的肉馅放到萝卜片中间,最后将萝卜片对折起来。萝卜夹肉夹好,如饺子一般的形状,只是萝卜两边没有像饺子皮那样黏起来,里面的肉馅是敞出来的。
    将做好的萝卜夹肉摆在盘子里。剩下来的白萝卜片,一刀切成半圆形,摆到盘子中间,围成花朵绽放的形状,然后把剩余的肉馅放到花朵中间。
    叶宁把盘子放到蒸锅里上汽蒸。蒸到一刻钟的时候,萝卜的清香与肉香愈发浓郁。田淑香动了动鼻子,然后见叶宁关火。
    田淑香问:“好了?”
    “蒸好了,但是还没做好。”
    叶宁看向盘子里的萝卜夹肉。白透的萝卜夹着香喷喷的肉馅,色泽晶莹油润,似乎一咬就会曝出清甜醇浓的汁水。
    盘子里有蒸出些许汤汁,已经把汤汁倒出来,放进锅里勾芡,勾过芡的汤汁逐渐变得透明,叶宁盛出汤汁,淋到萝卜夹肉上。
    淋过汤汁的萝卜夹肉,色泽更加盈润。
    叶宁把做好的萝卜夹肉端上桌,转身去拿蒜蓉酱,辣椒酱,牛肉酱。
    “可以在萝卜夹肉上淋这些酱,你们喜欢吃什么酱就淋什么酱。”
    田淑香什么酱也没淋,她先想尝尝原味的萝卜夹肉。夹起一个萝卜夹肉,凑近闻了闻,清淡的萝卜香和肉香阵阵涌来。萝卜香使得肉香闻起来不腻,而肉香使得萝卜香闻起来不寡淡。
    田淑香多闻了几下,一口将萝卜夹肉吃进去。淋过汤汁的萝卜夹肉入口水润,萝卜爽脆清甜,肉馅鲜嫩多汁,清清淡淡的味道,清清爽爽的口感。田淑香眼神微亮,“真不错。”
    “妈妈,加牛肉酱更好吃!”小天吃着加了牛肉酱的萝卜夹肉,口齿含糊道。
    厨房里的萝卜汤在咕嘟作响,叶宁起身,去盛萝卜汤。
    饭馆外面,正在扫地的老刘,朝宁冬饭馆望了望。他吸吸鼻子,“萝卜香。”
    今天是寒露,桃城家家户户都会吃萝卜。明英也炖了萝卜吃。他快速扫完地,关上小卖部。
    “明英,饭好了没?”
    周明英端着萝卜炖羊肉出来,“好了,来吃吧。”
    “今天有人联系我,要租我们家房子。”老刘喝着汤,说道。
    “多少钱?”
    老刘比了个数,“我没答应。”
    老刘可不傻,这地儿越来越紧俏,房租肯定会越来越高,他不着急这么早就租出去。
    吃了块萝卜,老刘咳了咳,似乎有些扭扭捏捏地从兜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周明英,“给你。”
    “啥?”周明英接过盒子。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周明英打开盒子,一只翡翠手镯并入视野。质地盈润的翡翠手镯在灯光下透着玉润的光泽,十分漂亮。她愣住,“这是……”
    老刘有些脸红,“买给你的,这么多年也没给你买过啥首饰……”
    “这得多少钱啊。”
    “两万多。”
    “这么贵?”周明英有些心疼。
    老刘说:“咱小卖部半个月赚的钱。
    他这么一说,周明英心疼的感觉缓解些许,旋即高兴地端详着镯子,“真好看。”
    “戴上吧,明英。”
    戴上手镯,周明英越看越喜欢,慢慢的,眼里微微浮现出水光。见状,老刘说:“明英,你要是喜欢,以后还给你买。”
    “我要那么多干啥。”周明英嗔道,她又是摸摸手镯,又是看看手镯,爱不释手般。老刘心里一时酸楚起来。明英跟着他,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买一个两万多的手镯,她就能高兴成这样。
    他望向宁冬饭馆的方向,得亏了宁冬饭馆,他以后能让明英过上好日子了。
    心中感激着宁冬饭馆,他突然想起什么,“明英,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事儿怎么样了。”
    周明英说:“嗯,去打听了,暂时没啥消息。”
    叶宁在找姐姐,老刘知道,也打算尽一份微薄之力帮她找姐姐。
    她姐姐是被拐走的,周明娘家的村子里有买过小孩的,所以老刘让周明英娘家那边的人去打听打听这事。
    老刘叹气,继而龇牙,“这些天杀的人贩子!”
    “唉。”周明英叹息,而后说:“仓库里的库存得准备了,要多准备些,明天人肯定很多。”
    食客们憋了一个国庆假期,明天生意肯定特别火爆。
    “行,吃完饭再弄。”
    翌日,天清气朗,微凉的风吹着老街,一大早,宁冬饭馆门前便挤满了人。
    老街一处楼房里,一个女生打着哈欠打开窗,看到外面拥挤的人群,她惬意地伸伸懒腰。
    自从把房子租到这里后,她每天就不用起那么早来宁冬吃饭了。每天都可以多睡一两个小时。她环顾自己租的小房子。还好自己租的早,听说房租涨价了。
    其实房租涨价倒不是问题,问题是怕租不到。以后宁冬饭馆越来越火,这里恐怕也要一房难求了。她打着哈欠,回去睡回笼觉。
    饭馆里。
    “就点今天的新菜萝卜夹肉吧,这天儿,吃萝卜正好。”
    “叶老板做的这个白萝卜夹肉太绝了。”
    “清爽不油腻,好吃!”
    食客们对新出的萝卜夹肉赞不绝口。
    徐膳又来宁冬饭馆吃饭了,他细细品尝着萝卜夹肉,十分享受地虚起双目。
    萝卜清甜爽脆,肉馅软滑鲜浓,吃起来清新又醇浓,简单而普通的食材,却做出了最不普通的味道。
    无法抑制地,他决定再给宁冬饭馆写一篇专栏。
    这一次徐膳给宁冬饭馆写的文章言辞比上一次还要夸张。
    《滋味》杂志的主编高主编见徐膳居然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又给宁冬饭馆写了专栏,而且夸的比上一次还要厉害,他诧异,莫非那网红小饭馆真如他所说的那般好吃,否则徐善怎会几度盛赞。
    难道徐膳又收了钱?
    董味扫过徐膳给宁冬饭馆新写的文章,神色难辨。
    高主编说:“董老师,看来我们真的要去看看这网红小饭馆了。”
    董味低喃:“宁冬饭馆。”他微微蹙起眉头,“高主编,你知道的,我的时间很宝贵,去这种网红小饭馆纯属浪费时间。”
    董味对网红饭店有偏见,他承认。
    皆是因为之前被网红饭店骗过很多次,一次次的对网红饭店失望,一次次的失望累积成了偏见。
    “这种在网上炒起来的小饭馆,如果真的能有徐膳说的那么好吃,那也不至于是一个网红小饭馆了。”
    “可是徐膳他说很好吃……”
    “大概是饭馆老板给的太多了吧。”董味起身,“高主编,我得去苏州一趟。”
    高主编拉住他,“董老师,其实我也不大信徐膳说的话,可是,万一他说的是真的呢?那我们岂不是错过了一家这么好吃的饭馆?我们去看看吧。”
    董味没有言语。
    高主编:“去看看吧。”
    董味说:“高主编,你信吗?徐膳说,这家网红小饭馆好吃到无人能及,你信吗?”
    “是……有些夸张了。”
    “过于夸张就有些假了。如果是那些知名饭店倒还好,可是只是一家网红小饭馆。”
    如果徐膳的言辞没有这么夸张,或许董味会抛去偏见,去这家网红小饭馆看看。
    高主编捏下巴,“但是,万一呢?董老师,就花半天的时间,去看看吧。”
    高主编几番请求,董味不好再拒绝了。他敛目,“行吧,就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