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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寻真》 这一回,神父的迎宾规格显然高了许多——明承诲不用再戴着手铐,而是西装革履地坐在长桌前,领口扎着浅紫的方巾,和桌上深紫的台布相映成辉,白瓷圆盘一字排开,陶艺花瓶里甚至插着两支露水未干的蔷薇。
白瓷盘里装着山珍野味,不论色香味都无可挑剔,也不知神父从哪找来的厨子,水平起码是五星级的。然而明承诲两只手平平整整地摁在桌上,目光连讥带讽地掠过菜肴,半点没有动筷子的意思。
神父款款微笑,神色殷勤态度热络,仿佛一天前那“不愉快\的一幕只是明承诲一厢情愿的白日梦:“这是当地特色的菜式,也不知合不合明先生胃口,你不妨尝尝看。”
明承诲皮笑肉不笑地一挑眉:“不必了,您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神父不以为忤,大概也知道经过昨天那一遭,明承诲没脾气才叫奇怪:“明先生昨晚休息的可好?”
明承诲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用讥诮的眼神和冷嘲的语气对他“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寒暄做出了回答。
当然不会好——光看他惨白的脸色、皮脂丛生的面孔和眼底乌青的痕迹,就知道明承诲昨晚睡得不太好。可能是“山寨金沙”的后遗症还没完全消退,他太阳穴时不时揭竿而起,义愤填膺地咆哮一通,明承诲被头疼得没脾气,只能用力摁住额角。
“神父先生有眼睛,看不出来吗?”他不咸不淡地刺了一句,“昨天是金沙,今天是什么?二乙酰吗啡,还是□□?”
神父两只手交叠在一起,平放在桌布上。
他们此时坐在巴沙寨小平房的堂屋里,深山老林里的村寨,哪怕刻意收拾过,条件也好不到哪去,无论斑驳开裂的墙壁还是头顶砖石裸露的天花都昭显出硬件条件的恶劣。
但这男人端坐在简陋的小屋里,就有本事端着君临天下的架子,从穿着仪态到谈吐笑容都无懈可击。
“我明白明先生的感受,无论您有什么需求,我都愿尽己所能地弥补,”神父微微叹了口气,“但也请您站在我的立场上想想,这么大一笔生意,稍有不慎就是人财两空,我格外小心些也不难理解吧?”
明承诲先是对他温文尔雅地笑了笑,似乎被打动了。
然而神父一个客气的笑容没展露到位,只听“哗啦”一声,明承诲猛地拽住台布,用力一抖——连陶艺花瓶带白瓷圆盘登时如推金山、倒玉柱似的,稀里哗啦摔了一地。
门外的保镖理所当然被惊动,“砰”一脚踹开门,乌泱泱地闯进屋里,枪口猝然亮出,密密麻麻地对准同一个方向。
神父微一皱眉,抬手阻止了保镖:“……明先生,您这是什么意思?”
明承诲冷笑一声:“神父先生这么聪明,难道看不出来吗?我不干了……你爱找谁找谁,这笔生意我不做了!”
他一边说,一边根本不给神父解释的机会,抬腿就往外走。都快到门口了,难以置信的保镖才回过神,无数双粗壮的手臂伸过来,想将这个看不清形势的明氏话事人提溜回来。
神父猛地站起身:“明先生!”
话音未落,谁也没看清明承诲是怎么动作的,他仿佛只是一抬手,银光猝不及防地割裂空气。下一秒,惨叫声仓促响起,那堪堪抓住明承诲的保镖踉跄退后两步,捂着手肘的指缝里赫然渗出一丝血迹!
这一回,神父是结结实实地惊住了:“明先生……你这是做什么?”
明承诲出手极快,溅出的血迹却不多,他后退一步,背脊抵住墙角,目光不惊不惧地扫过全场,冷冷落定在神父身上:“神父先生,我知道这里是你的地盘,为了表示对你的尊敬,我没要他的命——但你要是以为,我落到你手里就毫无翻盘的能力,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手指一曲一伸,指尖在空气中闪过一丝寒光,这一下所有人都看清了,那原来是一把薄薄的刀片,长不过半寸,看起来像是医用的手术刀,能很轻易地藏在皮带或是衣服夹层里。
一帮荷枪实弹的保镖都有点傻,这也不难理解,毕竟这么多年来还没人敢跟神父叫嚣……准确的说不是没有,而是但凡叫嚣过的人,无一例外地喂了狗。
字面意义上的,成了哺乳纲犬科动物的食材。
可此时此地,十几支枪口齐刷刷地对准明承诲,却愣是没人敢扣动扳机。
明承诲用实际行动展示出撂挑子的决心,他视身前的枪口如无物,直接抬腿踹翻一个保镖,然后趁着所有人没回过神时飞快一伸手,那保镖手里的枪就莫名其妙地到了他手中,看上去简直像是保镖诚惶诚恐地双手奉上一样。
“神父先生,您有两条路可以选,”明承诲不慌不忙地说,“要么让我离开,我可以当昨天的事没发生,也不记得自己来过这里;要么,你让你的手下开枪,我当然会变成筛子,但是我敢保证,如果我死在这儿,你也得陪我下地狱!”
如果放在几分钟前,在场没人相信这位公子哥的“厥词”,可是眼下……十几名训练有素的保镖发现自己居然不敢打这个包票!
正当他们犹疑不决时,一直沉着脸的神父眉心动了动,紧皱的眉头忽而舒展开,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旋即,他排众而出,摆手将一帮如临大敌的保镖屏退,淡淡地说:“不得无礼!明先生是我的贵客,都给我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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