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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装乖

    这件事让钟宁心里有跟羽毛挠似的,在床上闭着眼睛躺了半天,还是没忍住悄悄从床上爬起来了。
    担心吵着沈先生睡觉,钟宁摸着黑,提着拖鞋蹑手蹑脚的跑去了昨天就想好了要去的地方——卧房外面的小客厅。
    掩上房门,钟宁就迫不及待的扔下了拖鞋,快乐的开始踩地毯。
    没错,踩地毯。
    几乎没人知道,钟宁喜欢摇椅的真正原因,因为能瞬间击中钟宁内心,捕获钟宁的法宝:软乎乎和毛绒绒。
    钟宁喜欢一切软乎乎毛绒绒的东西。小猫、小狗、绒绒的毯子、软软的地毯……
    在公司分配给他的寝室里,钟宁就给自己铺了一张地毯,但因为考虑到了资金以及清洗的难度,那张地毯并不大,准确来说应该是很小,因为小到都能塞进洗衣机。但钟宁还是特别喜欢它,以前只要在寝室,他基本上都黏在那张地毯上。
    后来搬来了沈家,钟宁的心头好就变成了楼顶花房里那个木藤摇椅。
    钟宁可真是太喜欢了。
    花房里很暖和不说,摇椅还能像秋千一样晃来晃去,而且完全足够钟宁睡下,软垫也是毛绒绒的,毛还特别特别软,宅子里的佣人甚至还会在旁边叠一张毛绒绒的毯子。
    如果说钟宁当时走的时候最舍不得的东西,除了沈先生,大概就数那个摇椅了。
    可现在这个宅子里到处都摆上了摇椅,这么大这么大的面积,几乎所有地方都铺上了地毯。
    钟宁太惊讶了,昨天一路走过,至少有一半的注意力都在脚底下。拖鞋本来就很软了,踩在地毯上还要更软,蓬蓬松松的贴着脚板心,像是踩着棉花一样舒服。
    最让人心里发痒的是,卧房的地毯竟然和外面的还不一样。
    外面都是深灰色的,很平整的短毛,房间里这一块的地毯却是白色,比灰色的那些还要更厚,毛又软又细,底下还是温热的,如果忽略连接处的线的话,简直就像是地上趴了一只翻着肚皮的巨大的猫。
    钟宁昨天晚上其实已经趁沈先生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多踩了好多下了,但还想再踩踩的,可是怕太丢人,还是很努力的忍住了。
    现在沈先生还没醒,只要趁沈先生睡着时偷偷跑出来,然后再在沈先生醒来之前再悄悄跑回去,就不会被人发现啦!
    钟宁小算盘打得很响,心情很飞扬。
    于是沈慎之推开门,瞧见的就是这样的一幅萌到肝颤~的场景。
    一个小身影团成一团,里面穿着丝绸白睡衣外面套着沈慎之的黑西装,顶着一头蓬蓬的金色卷毛,很认真的趴在地上玩地毯。
    白白净净的手指头贴着白色的地毯,又是摸又是踩,毫不掩饰的表露出他对这个地毯的喜爱,连从黑色西装外套边缘露出来的粉白脚趾头都可爱的要命,一动一动的,贴着地毯磨磨蹭蹭。
    沈慎之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有一口大钟对着耳朵用力的敲了一下,震得他心脏发麻,从脖子麻到脚趾甲盖。
    甚至还罕见的红了耳根子。
    简直太……
    太……太他妈可爱了。
    沈慎之眼睛一眨不眨的锁着地上的宝贝儿看,看他悉悉索索的跑来跑去,拿粉嫩嫩的脚丫子,一下下的踩着地毯。
    像是一只踩奶的小猫儿。
    沈慎之之所以知道“踩奶”这个词,还是因为以前宅子里养的那只猫。
    宅子里之前其实有过一只猫,沈慎之的母亲养的,很漂亮的一只品种猫,但不知什么原因,对沈老夫人不亲,反倒很黏沈慎之,有好几次都偷偷钻进他的房间里,跳到他腿上踩奶。
    沈慎之虽然不至于容不下这么只小宠物,但也实在不明白它哪里可爱,对这种黏人的生物喜欢不起来。
    把偷溜进来的猫拎出去好几次以后,终于不耐烦起来,把管家和负责养猫的佣人训了顿。
    宅子里的人都对他既敬又惧,这几句话一训,从此这只猫再没在沈慎之眼前出现过,直到那只小猫打翻了名贵花瓶被送走,沈慎之都差点忘了家里还有这么小东西。
    沈慎之厌烦一切不懂规矩的事物,追求条理和秩序,对可爱的生物无感,所以他曾经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安静且乖巧听话的东西。
    现在才明白他哪里是不喜欢。
    他喜欢死了。
    这只小猫儿的一举一动都像是正正的踩在沈慎之心坎上,沈慎之恨不得把人抱起来,让他也拿爪子往自己身上踩踩。
    钟宁站起来又坐下去,被身后那道炙热的目光都快盯出一个洞,钟宁才后知后觉的察觉到好像有点不对劲。
    可能是不知道从哪儿飘来了一点儿凉凉的风,肯定是突然感觉光好像亮了些,也可能是人类动物的本能让他感觉到背后的危险。
    总之钟宁薅地毯的动作一停,觉得自己好像待得有点久了,决定要溜回房的时候。
    头一转,视线正正好对上了站在门边的男人冒着绿光,如狼似虎的眼神。
    像是要把他生吞活剥拆吃入腹。
    钟宁悚然一惊,脚下一踉跄,刚爬起来一点的身子被吓的重心不稳“啪嗒”又往后坐回了地上,摔了个屁股蹲儿。
    男人脸色一变,三两步跨过去捞住他往怀里揽,手伸到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大的西装外套里,大掌包着他摔着的地方揉,心疼得不得了,“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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