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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吻我

    林芜塞上耳机,打开一个音频文件拉到半截,边走边听,把嘴里的硬质糖果咬得清脆作响——上一颗是草莓味的牛奶糖,腻得他嗓子有点儿痒,于是换了颗汽水糖以毒攻毒,免得影响声带状态。
    用糖开嗓,听起来就挺荒唐的。
    快走到琴房的时候他还是停下来买了瓶水,老老实实地润嗓子,蹲在自动贩卖机前漫无目的地想,三个月就要到了。
    三个月前他说要追到秦殊,看起来信誓旦旦心里却没什么底气,想到这个季节的温度还会有些胆寒,然而现在阳光晴朗,温暖到仿佛秋天还未过去,和他臆想中的凄冷毫不相干。
    不知该归咎于他初来乍到,对这座南方城市了解不深,还是天气也在给予他好的暗示——就像现在他提前完成任务,已经如愿以偿地和秦殊在一起了。
    他没打算去画室,目的地自始至终都是琴房——准确来说他已经在琴房待了一下午,录完一段满意的demo才终于松一口气,想着消失这么久他哥也该着急了,便去了趟图书馆安抚控制欲过盛的人,顺便讨一点儿亲密接触权当放松。
    但生日惊喜总要背着当事人准备,偶尔撒个善意的谎言也无可厚非。
    ——下周六就是秦殊的生日了。
    第108章 情歌
    林芜对节日的仪式感想一出是一出,并不完全局限于哪个特定的日期,唯独对秦殊的生日很上心,每年都会花时间准备,把这个当事人都不太在意的日子当成重要的节日来过。
    说是“给秦殊过生日”其实不恰当,在他们朝夕相处的长久岁月里,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是在为秦殊庆祝生日,而更像小孩子借着这个名头行使特权,开口讨要些他平时不会提出来的要求,或是拉着秦殊干些平时没机会干的事——有时候秦殊还会反过来给他买礼物,就像若干年前他收到的第一条来自秦殊的项链。
    生日礼物倒是从来没落下过,从孩童时期手折的纸鹤到后来的画或影像集,再后来年岁渐长,他也渐渐意识到秦殊对感情的认知不同于常人,或许不会为这些亲手鼓捣的东西感动,便开始买些或昂贵或实用的东西,作为真心之下的plan B。
    也不是第一次录歌送给他,区别只在于以前他录的是懵懂的少年情思,算不上青涩却十足十地纯情,将自己的爱意摊开来明晃晃写进歌里,想的是让秦殊听到,也不求什么回应。
    而现在……如果非要说的话,从词到曲再到唱腔,无一不是成年人声色犬马的领域,暧昧又晦涩,却用少年人刻意放低的嗓音唱出来,像夜里开出一簇引人陷落的花。
    是他故意为之的勾引,要勾出对方全部的真实反应才肯罢休。
    他不确定秦殊会不会为之所动,但这首歌的暗示意味足够强,很适合用作某些场合的背景音。
    他甚至想好了要什么样的场景下送出这首歌,连同他这个人——他的身体和灵魂——一起。
    像是被自己的想象烫到,林芜轻轻呼了口气,关紧练琴室的门,抱着吉他坐在琴凳上——手写的谱还放在那里,他没有再听先前录好的部分,只是剥了一颗棒棒糖塞进嘴里,然后摘下脖子上装了监听器的项链,像之前一样和放着音乐的耳机一起塞进口袋里。
    然后按下录音键,循着感觉开始拨弦。
    A段的钢琴和人声部分已经录完了,只差垫上吉他和弦,而B段的歌词太大胆,他搞创作一向讲究顺其自然,还不确定什么时候能进入状态。
    唯一确定的是秦殊留在他虎口上的吻痕起了正向作用,每次低头他都会看见,像什么同歌词不谋而合的隐晦暗示,自然而然地让他心跳加速。
    他想过很多次这个生日要如何庆祝,人多的人少的、盛大的平和的,出国旅行或是寝室楼顶、装饰了23颗草莓的生日蛋糕或者求婚戒指……思来想去最后的答案却是“回家”,回到那幢他们一同长大的房子里,两个人独处,干什么都行。
    如果非要找个理由,那就是他有点儿想吃秦殊做的饭。
    第三次弹完A段后吉他终于衔接到B段,他闭着眼,循着脑海里的罗曼蒂克幻想唱写好的词,思绪在一片桃色泡沫里勾勒出秦殊的身影,他亲吻过无数次的轮廓,爱了十几年的唯一的幻想对象。
    七八岁时还没有变声,却已经能像个小大人似的照顾他的秦殊,牵着他的手冰凉却柔软,会在雷雨交加的夜里捂住他的耳朵,陪他坐在看不见窗户的楼梯拐角,一遍一遍地告诉他别害怕。
    十二三岁时已经比他高出一大截的秦殊,会帮他在保姆面前打掩护,回家路上偷偷冰淇淋给他吃,会不太熟练地开火,亦步亦趋地照着食谱做些他爱吃的东西,满足他刁钻喜甜的猫舌头。
    十六七岁却与叛逆期毫不相干的秦殊,已经有了后来温润如玉的影子,几乎满足一切青春期择偶幻想,却唯独对他温柔,也唯独对他没有办法。
    还有现在的秦殊,人前是温和又可靠的邻家兄长,人后却显露出仅他可见的偏执爱意来,他越是了解这个人,越是看透对方不轻易示人的阴暗面,就越无可自拔地喜欢他……
    很完美的一遍过,唱到最后他的声音有些哑,混着不可名状的轻微气喘,却自知不是因为累或用嗓过度——低哑的尾音拖出来,融进吉他的颤音里,比直白暗示更勾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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