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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当末世大佬回古代

    啤酒度数不高,而且自家酿的,小麦味很浓,林秋喝了一口便喜欢上了,俩个人就着冰啤酒在庭院里吃炸薯条炸鸡,又舒服又畅快。
    炸薯条酥脆,蘸着番茄酱吃又是另外一种风味;炸鸡外面的面包糠炸得又脆又香,咬一口,裹在里面的肉汁流出,里面的鸡肉保持着肉质的鲜嫩和美味,一口咬下去口感层次丰富,实在是好吃极了。
    秦深不想让别人知道啤酒也属于酿造酒,干脆起了个“麦饮”的名字,就放在酒肆旁边的小吃店配着卖。
    炸薯条、炸鸡做起来都简单易学,但是炸鸡的腌料是秦深自己调配的,还加入了一点辣椒,裹在外面的面包糠也是秦深自己炒制的,所以即使是想要学,估计也没有这么容易;炸薯条秦深更是有技巧,切好的薯条不仅要过水、焯水、还要冻上几个小时再炸才会酥脆。
    秦深放在店里的都是自己已经加工过的原材料,自然也不怕别人偷师,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买了人去店里做事——他如今手上有钱了,不再扣扣嗖嗖的请人,而是干脆花钱买下来,这样干活的人既忠心又能干,不怕他们跑了。
    炸薯条和炸鸡,再配上冰凉的啤酒,很快秦深的这家店又成了镇上新的潮流。
    镇上读书的孩子,下了学都想去买上一包薯条边吃边回家,一大包薯条可以吃个半饱,才五个铜板,镇上能读书的孩子都不缺钱,都愿意买点薯条回家。
    再有钱一些的,就愿意买上一对炸鸡翅或者是一个炸鸡腿,十文钱便能吃上喷香的肉。
    至于套餐,想要喝“麦饮”的人,则必须购买一个套餐才能配上,而且“麦饮”里面加了酒,小孩子便不能喝,只有成年人才能过来买。
    一个套餐要三十个铜板,小孩子大多舍不得,只有爹娘带着的时候才会闹着要买,秦深也安排了说辞,言是“麦饮”里面加了酒,孩子喝了不好,让父母不给孩子喝。
    用大油炸出来的东西就是喷香,多少人都败在了炸物的手里,每天闻着了就会忍不住进去买一些来吃,给家里添个菜或是给孩子们添个零嘴儿,还有麦饮可以喝,大夏天的,喝一口麦饮别提多爽快了。
    这下,就有许多本来爱喝烧酒的人,路过就会顺便买一些炸物回去吃,无论是自己下酒还是给孩子们解解馋都是极好的。
    也有那些不爱喝烧酒只爱喝麦饮的,毕竟麦饮冰冰凉凉,喝起来极爽快,便只得买上一个套餐了。
    秦深三个店铺是轮流挣钱,夏天炸物、麦饮、凉面卖得好,冬天火锅套餐、烧酒卖得好,一年四季都是他家的生意,可谓是一点儿也没有少挣。
    更何况还有兴盛酒楼这个大客户,来一单生意直接就是上千两银子到手,生意起来了,秦深是数钱数到手抽筋。
    第五十三章
    嘤嘤百日的时候,秦深和林秋都忙于生意,便只简简单单地一家人吃了顿饭,给嘤嘤打了一对金铃铛手镯一对金铃铛脚镯,便就这样过去了。
    嘤嘤对手上脚上多出来的新东西十分喜欢,小铃铛的设计很巧妙,如果是普通的动作,铃铛是不会响的,只有嘤嘤用力晃动自己的小手小脚时才会叮当作响。
    嘤嘤每天起床后,都要先伸胳膊伸腿儿地弹蹬半天,把自己逗得咯咯咯咯笑。
    秦深挣了钱之后陆陆续续又买了好几个铺子,基本都在繁华的路段,每个铺子都收起了租子,每个月靠租金都能过上躺着数钱的日子。
    镇上因为秦深的几个店铺而变得知名,许多别的镇上的人为了来他们镇买酒,因此知道了这个镇,经济也越来越繁华。
    甚至成为了几个镇中最为繁华最为中心的地带,秦深手头的资产突然变得值钱了起来,生意做得也是越来越大。
    秦深在林秋生下嘤嘤后就和林秋商量好了,不再生孩子,因为他害怕林秋出事。
    林秋一开始不能理解,但是在秦深锲而不舍的坚持下,还是答应了。
    他虽然也如这儿的人一样,认为家里需要有个小子才能顶立门户,但就如秦深说的,他们深爱自己的孩子,不觉得哥儿就比别人差在哪里。
    只要他们一家三口能够活得开开心心的,那就可以了。
    因此,秦深向齐叔要了绝子药,自己连续喝了一段时日,断绝了再让林秋怀孕的可能,这才安心下来。
    因为生意越做越大,秦深一个人便忙不过来了,他买回来的仆人慢慢地能上手后,秦深就把许多步骤分开教给了他们,让他们自行打理。
    为了避免大家消极怠工,秦深还开启了末位淘汰制、年底评分制等制度,做的不好的就要被换掉,本来生意也好,大家也都卯足了劲儿干。
    嘤嘤周岁的时候,秦深专门给嘤嘤酿造了一批酒,全部埋在了地下,说是要等到嘤嘤成亲的时候喝。
    林秋还笑他想着那么远的事情,可没想到真等到嘤嘤成亲的时候,回忆起来竟然觉得仿佛埋酒就在前几日一样。
    嘤嘤在父亲爹爹的爱中长大,活得肆意快活,他家境殷实,亲人宠爱,从小便请了京城的名师教导学习,是名声极佳的公子,文采斐然,文章的名气大到京城人士皆知。
    嘤嘤越大越漂亮俊秀,十五岁时一幅画像更是流传千里,甚至有人跋山涉水也想来看看本人到底什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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