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长兄日常 第143节
作品:《古代长兄日常》 康安去小院内准备道具,而林屿立刻重新写了一份新的计划书,准备用来说服金大腿的。
信王平时非常忙碌,需要他处理的事情很多,所以林屿找过去时,他正忙的不可开交。好在如今林屿混成熟脸,获得了进军营等候的许可,他们可以站在空地上等待信王归来。
站在此处的康平眼神惊人的亮,一直渴望的注视着那些正在训练的精兵,林屿知道,这种亮,通常被叫做野心。
他如果照起镜子来,想必跟康平如出一辙,就连康安也是如此。
信王处理完公务,当着亲兵的面很是严肃,略一点头示意他们仨进营帐,意外发现今天的三人都绷着一股劲儿,眼神跃跃欲试。
“坐啊,有什么事情?难道是盐引那边出了事?”营帐没有外人,信王也没绷着礼仪,很是随意。
而林屿反而祭出最郑重的态度,“王爷,有一笔生意要谈吗?日进斗金的那种。”
“不是开玩笑?”信王有些诧异,“愿闻其详。”
林屿抛弃了之前小打小闹的想法,准备在玄州修建一座糖厂,利用玄州最常见的火焰菜,把它们变成市面上,能够卖到一百六十文的糖。
现代人已经吃腻了糖,甚至搞出代糖这种有甜味低热量的东西来,但在古代,糖还是名副其实的奢侈品。常见的糖来源就是蜂蜜跟麦芽糖,因为涉及到养殖和面粉,而面粉是用来充饥的,所以糖的价位一直居高不下,只有逢年过节百姓才会乐意消费。
现在,有了甜菜这个出糖的植物,虽然出糖率赶不上麦芽糖,但是它高产一年能种两季,残渣还能用来做甜菜酒以及甜菜红,一物三用,效率高。
信王对于商业运作是一窍不通,但他懂的用人,也看出林屿的真诚,只是手一摆,“成,这事就这么办,你如果要人或者要钱我都出了,你去找王府的管家要,他会安排的。”
成了!扔出这块探路石时,林屿也知道没人会不答应,但此时心头大定,准备开始忙活。
“对了,记得跟管家说,有你两成的纯利润。”信王好像想起什么,又补充了一句。
“不不,我不需要。”林屿本是打定主意过来献策的,怎么能要利润?他是巴不得信王痛快收下,以后才好提条件。
“一码归一码,在商言商,如果你不收利润,以后谁还敢帮本王做事?吓都吓跑了。”信王板起脸,周身气势惊人,压的人抬不起头。
康安连忙低头。
随后信王一笑,“再说了,欺负小师弟,回去要挨师父的教鞭的。”
恩威并施,林屿也就收下了。
他们仨出了军营,互相对视一眼,扬起兴奋的笑来,第一步成功了!同时也能看出来,信王并不是那种性子严苛的类型。
趁着这段时间,他们几人分头行事,一边去招人,一边去收购原材料,一时之间竟然闹的原本一文钱一斤的火焰菜涨了价格。
收购到足够原材料才好开工,不过现在并不是收获季,存粮不多,林屿正琢磨着该怎么扩大产量,王府那位神通广大的管家冷不丁冒出一句,“要火焰菜?没问题,五百亩够不够?”
“啊?”
“王爷有个田庄,田庄还有佃农,如果需要种火焰菜,他们完全可以胜任。”管家严肃说着,反正火焰菜种起来不麻烦。
“暂时够了,先这么种着。”市场需求到底有多大,林屿暂时不清楚,先把第一批的糖弄出来再说。
办作坊他们都是熟手,选场地招员工还有管理,都是信手拈来,就算扩大了规模也一样。而经过切碎,过滤和熬煮的甜菜汁水,终于变的名副其实。
“出糖了出糖了!”员工高兴喊着,林屿伸头往罐子里一瞧,粘稠的褐色固体,可不就是糖吗!
“继续脱色,一定要做出雪白的绵白糖来!”白糖能用在糕点里,价格又比普通饴糖翻了五倍,林屿打算一半做成普通糖一边做白糖,高端低端包揽市场。
第二百零五章
桌面上摆着一盘雪白的糕点, 比那天上的云还要洁白,同时散发着香甜的滋味,让人一闻就食欲大开, 恨不得把全部糕点卷进嘴里。
白老就是这样,要不是上了年纪不能吃太多甜的,他是恨不得一口气吃上三盘绵白糖糕。
“这东西,真有这么好吃吗?”信王疑惑掂起糕点, 他左看右看只觉得, 这就是普通的糕点啊!
“那是你平时不爱吃甜的,绵白糖糕因为用到了白糖, 价格可比平常的糕点贵三倍,就因为卖相和味道。”盘子内糕点全部都吃完,白老遗憾放下手。
“罢了,我只需要知道东西好卖就行。”信王摇摇头,“先把第一批的货送到京城去。”
如果真好卖,他也不用发愁军费的事了。虽然本州赋税任由他取用, 可本来也没多少。
“那你可就瞧好了。”白老信心十足, 就等着用事实来证明。
林屿在糖作坊内忙活这么久, 终于有了成果,因为白糖产量不高,定价很高, 所以适宜定到高端市场, 让消费力高的客户去购买。
剩下就是让作坊里的人按照工序, 慢慢的生产, 因为有足够的原材料, 这门生意就能细水长流, 稳赚不赔。
林屿还另外发现一个在信王麾下做事的好处。一般作坊招聘的工人, 前期总要想办法磨合培训,用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可这回糖作坊一说招工,全是一窝蜂挤过来应聘的啊!刚开始林屿还以为是被待遇打动的,结果等干了一段时间后闲聊,工人们这才老老实实的说,都是听说信王的作坊招人才来的。
“肯定不会坑我们的嘛!”工人们心里这么想的。
林屿想,至少他选的这个合作者,品性还算是过关?
正想着,工人说门口有人找他,林屿换掉工衣出门一瞧,没想到竟然是沈姑娘,正在作坊门口翘首以盼。
“沈姑娘怎么来了?”
沈明玉站直了,勾起一抹笑来,“怎么,不欢迎?”
“怎么会!当然欢迎,不过作坊里杂乱的很,担心吓到你而已。”
沈明玉两手一摊,“我又不是没见过!从前酿酒作坊难道很杂乱?我还不是一样的进去。”她反驳道,“不过我今天来是有正事的,能参观一下制糖作坊吗?”
“嗯?”林屿有些迟疑,如果是他自个的作坊,他肯定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可这里不是啊。
沈明玉看出他的为难,连忙补充:“我在外围瞧一瞧就好了,主要是想看看工人的状态。”她从袖中取出一叠纸张,很是苦恼,“我写的《制糖说》,已经改过七八遍,总觉得差了一点什么。”
纸上已经是她改过的文章,不管怎么修辞,始终欠缺一点。沈明玉觉得闭门造车不太行,这才厚着脸皮过来想实地考察。
上次沈明玉所写的《玄武楼观画记》,已经被沈东篱一并拿去京城,在场亲历过事件的人,赞不绝口,夸奖这篇文章是“辞藻朴实,情真意切,妇孺皆知”,因为流传颇广,引得洛阳纸贵,也顺利把沈明玉的名气传了出去,就连玄州这等偏僻地方也听说了。
但沈明玉并没有因为一时名气自得,反而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写文章上,在这段时间里又写出一篇《鬓间花》和一篇《杯中物》,现在又把新文章的内容定到了甜菜糖上。
如果能够顺利传播,对糖类销售当然是有利的宣传,这种好机会林屿肯定不能放过,他考虑后就答应了沈明玉的请求。
制糖作坊不算大,但各种材料跟工具都收拾的很整齐,因为是食品行业,干净最重要,林屿一贯是注重卫生,在作坊门口摆了足够的水,凡是进出的人都要再三清洁。起初工人不习惯,但在强力的督促下,最终还是慢慢适应。沈明玉一瞧,悄然点头。东西干净,吃起来才放心。
走马观花看过作坊后,林屿又从生产线上抽调了三名工人,让他们来听沈明玉念之前写好的文章。
工人们不会华丽的修辞,但对工艺顺序门清,有没有写错有没有错漏,他们一听就知道,在林屿再三鼓励下,终于开口指出其中不足。
沈明玉认真倾听着,恍然大悟的在文章里修改,她之前的版本虽然好,也始终是空中楼阁,悬浮着不接地气,听完工人意见,恍然有种茅塞顿开感。
林屿想起以前听过的闲闻轶事,有位非常有名的大诗人,在每次写完诗后都要找邻居的老奶奶品鉴,直到老奶奶也能听懂为止,他的作品才算完成,所以他的诗句通俗易懂,街知巷闻。
传闻真假不论,至少这个法子挺好。
沈明玉又增加了一个新的版本,这才心满意足的把纸张收好,今日不虚此行,她的文章改的非常好。
林屿准备把沈明玉送回城去,作坊在城外人烟稀少,不好找马车。
车里,沈明玉珍惜的把纸张收拾好,准备回去再誊抄修改,如果没有大问题就能定稿。
林屿想起之前,沈姑娘瞧着兴致不高,而现在,她情绪饱满精神振作,连眼睛都在闪闪发亮。
果然啊,拥有自己的事业后,不管是谁都会精神焕发。林屿也替她高兴,在高兴之余也想把这份兴奋延续下去,忍不住提议说:“沈姑娘有没有考虑过,把自己的文章收集出版?”
沈明玉一愣,忙不迭摆手:“我怎么敢!”只有名家大作才有出版的资格,她不过写了几篇文章,哪里敢奢望这些!
“这又有什么不敢?难道沈姑娘还要等到功成名就那日才敢?每个名家在成名之前也是寂寂无名的小子,并不出奇,倒是书籍加快了他们成功的脚步。有书籍售卖扩大名气,不管是夸是骂总归是一种回馈,再根据回馈来修改进步,不比自己天天闷着头琢磨强多了?!”林屿一番话,成功说服了沈明玉,她其实正苦恼于这点,她身边有相同爱好的朋友很少,自己一个人闷头研究,始终没有跟人一起讨论进步,不禁心动起来。
沈明玉真答应下来,到家后就开始收集往年的文章,准备凑齐一本就出版,沈夫人不仅没有反对,还跃跃欲试起来。沈夫人自己才学同样出众,但这些年忙着家事,倒把这些都忘了,如今有这个机会,还默写出自己早年的文章,准备一起出版。
沈明玉心愿得成,就憋着一股劲想要好好做出一本文章集来,经过再三比较,发现玄州的人工更便宜,就决定在本地印刷,然后再运送到京城去。
沈东篱还在京城待着,因为斗画协会的人非要搞什么联谊,一直走不掉。沈东篱自己也想恢复往日旧交,耐着性子应酬。
这对希希也是好事,如果能交到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对她的发展也好。如今希希一举成名天下知,想要目睹她技艺的排起长队,好在她还稳得住,只参加必要的聚会,再加上有沈东篱这个前辈指点,表现的不亢不卑,让其余的老前辈更是高看一眼。
制糖工艺日渐成熟时,林屿也没忘掉自己的老产业,甜菜红也是一种天然色素,做成的口脂会格外好看,正好推出新品来。
不过现在,林屿能用的人手变少了。
希希待在京城,康平进了亲卫营开始训练,每日被训的鼻青脸肿还要假装没事,为了照顾他幼小的自尊心,林屿还只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让康安悄悄的去送药粉药油。
既然选了这条路,哭着也要走完,这是林屿希望康平能够学会的东西。
不过遭遇了社会的毒打,康平反而迅速成长起来,伤养好之后,行事更加稳重妥帖,好在那股少年意气风发的感觉没丢,还迅速跟亲卫营的其余人混熟了,勾肩搭背的一起出去玩。
剩下能调用的人手就是康安跟楚楚,考虑到需要核酸成本,他本来是想康安去做的,没想到楚楚自告奋勇接下这个任务。
“既然是口脂,当然是我最在行。”楚楚保证着,“大哥别担心,我也是熟手。”
既然如此,林屿就把提炼过的天然色素交给她,让她回翠州一趟,先把新的口脂做出来。
楚楚领命而去,这边林屿已经把西瓜种了下去,换到适宜的环境里,瓜苗长的极好,根苗健壮,连虫害都减少了。
在他记忆中,新疆的哈密瓜葡萄大枣,一直都是一绝,换到类似的气候,没道理长不好吗?
不过唯一可惜的是,以现在的交通条件,种再好的瓜也运送不出玄州,顶多是快马加鞭,少量作为奢侈品送到京城,让有钱人尝个新鲜。
摸着瓜藤,林屿十分可惜。以前是一骑红尘送荔枝,怕不是要改成一骑快马送西瓜?
“怎么,这作物长的不好?”身边有人发出疑惑的声音。
“不,是长的太好了,我可惜其他地方的人尝不到。”林屿顺势回答,等说完回头一看,尴尬发现竟然是信王。
糟糕,被老板逮到工作时间干私活了!
作者有话说:
快要完结了,开始疯狂挠头怎么写。
第二百零六章
林屿若无其事的起身, 拍掉手上的泥土。开玩笑,干什么私活?他这是出来考察市场做调研好么?为了摸清土壤的性质,引进更适合的作物, 方便更好的发展本地特色经济。
他准备了一肚子的理由,结果信王压根没问,反而饶有兴趣的追问,面前这些作物都是什么。
林屿只好解释这些都是西瓜, 等到成熟时滋味甜美, 解暑解渴,本是夏日美味。
就是可惜不耐放, 除了本地人和附近州城,其余人尝不到。
“可惜了!”信王也跟着遗憾起来,他还记挂着过年时尝过的美味,充满着夏日的清甜气息,那两罐子西瓜酒被他一口气都喝了,还嫌不过瘾呢!就算这两罐, 还是他拼命抢下来的, 不然白老先生会全都昧下来。说起这个, 信王十分郁闷,怎么会有这样的师父!
“哈!”林屿想起白老先生偶尔会这样,扶额笑道:“老小孩老小孩, 越老越像小孩, 先生只是想要耍个赖, 让一让就是了。”对付小孩子嘛, 他最拿手。
他正要传授几招, 突然一拍脑门, “我想到办法了!既然西瓜运不远, 那就全部做成西瓜酒好了!风味不变,还解决了储存问题!并且延长了销售期,降低成本。”
生鲜类产品运送一直都是难题,所以本地人民也会应运而生发明出许多的衍生产品,比如荔枝一日色变二日香变三日味变,所以应运而生产生了一种叫做“荔枝好郎君”的蜜饯果子,方便随时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