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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春言诺》 <div class=book_con fix id=text>
春诺扑向了他的怀里,仰着头问他,“你怎么来了?”
徐言给她戴上羽绒服上的帽子,然后拉起她的手放到自己大衣兜里,余光里看到旁边卖冰糖葫芦的小车。
“想吃冰糖葫芦了,就下来转转。”
春诺皱了皱鼻子,嘴硬的男人,八百年都没有见你吃过一次冰糖葫芦。
她拽着他走向卖冰糖葫芦的小摊,豪气升天,像是要买下这一整条街,“想吃哪个,我买给你。”
卖冰糖葫芦的大妈在这条街上来来往往见过多少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一对男女,不过,不都是男朋友问女朋友想吃哪个吗,这怎么还反过来了,也有可能是好看的人就特立独行一些,大妈笑地快要眯成一条缝得眼睛里闪过无数个想法,“小伙子想吃哪个?”
冰糖葫芦的种类五花八门,橘子的,葡萄的,草莓的,还有香蕉的,徐言对冰糖葫芦的印象还只停留在山楂,充其量中间再加个糯米或者豆沙,他一时有些傻眼。
春诺看着他呆愣的样子禁不住笑了出来,谁能想到无所不能的徐总会在冰糖葫芦面前傻了眼,她细心给他解释每一种是什么味道,“每个口味都很好吃,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糯米山楂。”
徐言终于听到了自己想听的话,对大妈说,“两根糯米山楂的。”
“哎,好!”大妈利落地打包了两根递给徐言,“小伙子,你女朋友对你可真好。”
徐言接过冰糖葫芦,“不是女朋友。”
恩?大妈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眼里的怒火都快要飙出来,你都拉人家的手了,而且你吃个冰糖葫芦的钱都是人家小姑娘付的,你还不承认人家是你女朋友,果然是好看的男人都是渣男。
“是我老婆。”徐言认真纠正。
大妈眼里的怒火急转而下,被从天而降的一盆狗粮给浇得稀里哗啦,“哎呦吼,真真是郎才女貌,般配得很,小姑娘有福气,小伙子更有福气。”
在旁边用手机付完款的春诺佯装镇定的把手机塞到兜里,冲大妈笑笑了,拉着人赶紧逃离了现场,他第一次叫她老婆,苍天啊,她为什么觉得老婆这个词好像比太太更有杀伤力,尤其是从他嘴里一本正经地说出来,简直要让人心跳过快而死。
徐言看着暴走的某人快要着火的侧脸,“你脸红什么?”
春诺紧了紧自己的帽子,死不承认,“我哪有脸红。”
“不喜欢我叫你老婆?”徐言在后面不急不慢地被她拽着往前走。
春诺简直快要疯了,这哪里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这可能是她马上就要从这个世上消失的问题。
那天晚上,她被人按在床上,亲一下叫一声老婆,美名其曰是要让她适应这个称呼。春诺躺在床上看着眼前这张脸,绝望地想,自己这辈子可能都适应不了这个称呼了,因为她一听到这两个字,脑子里绝对会想到今天晚上的场景。
是真的会死人的。
第49章
春诺和徐言的婚礼是在徐言的老家举行的,很小型的婚礼,只邀请了两家的亲朋。
三月春景,漫天花海,春诺和徐言携手走来。
春诺在他耳边低声许下自己的誓言,“徐言,我们错过的六年,我会用以后的六十年来弥补。”
徐言拥人入怀,“春诺,我要的,不止是一个六十年。”
婚礼结束后,春诺一整天都提着得心才放了下来,全身只有一个感觉除了累还是累,到了门口,她干脆双手挂到徐言脖子上,“我好累,你抱我。”
她敬酒的时候换上了一身红色的旗袍,长长的黑发用一根白玉簪子挽起,仰头看过来,眉目间若有似无的风情牵缠出无限的娇意。
徐言架着她的两条腿环到自己腰上,按下密码,推开门后,连灯都没有打开,直接把人抵到了墙上。黑暗中他准确无误地寻到了她的唇,连半分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给她,舌撬唇齿,卷津顶喉,她起初还能跟上他的节奏,三秒都没到就举了白旗,任他为所欲为。在她觉得自己快要窒息的时候,他终于良心发现放过了她的唇,转到了她裸露在礼服外面的锁骨。先覆上了一层濡湿,又拿牙齿去或轻或重地啃咬,春诺根本受不住,只能拿手抚摸着他的脖颈,企图舒缓一下他的情绪。
她的声音断断续续,软着嗓子求,“徐言,我们去床上。”
可埋在她胸前的人根本听不到她的话,她去拧他的胳膊,但拧到最后只有自己的手疼,眼看他要上手撕旗袍,春诺急了,干脆咬了上去,“你别撕,还要留着呢,以后老了拍婚纱照的时候还要穿。”
徐言总算回来三分清明,伸手去解旗袍上的盘扣,可他根本不得要领,解了半天也没解开一颗,最后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去摸旁边的开关,灯光骤然亮起,春诺嘤咛一声,拿胳膊挡住自己的眼睛,“徐言,我们回床上好不好?”他今天真的好急。
徐言唇印在她藕断似的莹白胳膊上,模模糊糊的声音也遮挡不住他语气里的酸意,“你敬酒的时候,为什么对周弘庭笑得那么开心?”
春诺简直要冤枉死,她哪有笑得那么开心,人家过来参加婚礼,她去敬酒总不能板着脸吧。她控诉加辩解,“我哪有。”
徐言由吮吸改为嗜咬,狠狠地,“你就有。”
春诺怒了,因为周弘庭起的别扭从写结婚请柬的时候就开始了。</div><div id=lineCorrec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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