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20节

作品:《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他用企鹅搜了这个q/q邮箱对应的q号。
    伍迪很快发现,程一鑫加了这个q号主人,很丝滑顺畅地聊了起来,说自己有机子要刷。对方发了淘宝店铺,让他去淘宝链接上拍下来宝贝,需要刷的机子寄过去,如果刷机不成功全额退款。
    伍迪眼角抽搐,“就这样?”
    对方很轻易地留下来店铺地址。
    深圳华强北xx号店铺,华哥收。
    程一鑫伸了个懒腰。
    喊醒金潇,“去一趟华强北吧。”
    金潇听了来龙去脉,噗嗤一声,“这些人还真是一点新意都没有,又是华强北。”
    她既为此感到无语,又为能找回赵女士的手机感到高兴。
    诚然,手机比不上来回深圳的机票钱。
    但意义不一样,他们熬了一整夜,好不容易查出来眉目,不可能放过这些小偷。
    金潇犹豫片刻。
    她开口邀请负手站在窗边的男人,他依然像电影里的贵族,“你和阿姨一起去吗?”
    外面的阳光有些刺眼。
    伍迪转身,“不用了,我还有事,明天回法国。ce的年度慈善晚宴,你知道的。”
    赵女士还会多留几日,在国内散心。
    金潇怔忪,“那手机……”
    伍迪不失风度,礼貌欠身,“拜托你们了。”
    就去一趟,不用带什么。
    很快,程一鑫替金潇找了身份证,他们同居几个月,熟悉对方东西在何处,他收拾了个包,装进去金潇常用的护肤品。
    他们之间,可真是容不下其他人了。
    出门前,程一鑫再次承诺,“放心,阿姨的手机一定能找回来,我们可能比手机先到深圳。”
    伍迪再次深深地看了一眼金潇。
    此后大概很难再见了。
    她身边的男人,比他更合适她。
    让他们剑拔弩张,提心吊胆的情敌关系,最后竟然为了个钓鱼网站并肩作战一夜,无形中弥散许多紧绷感。
    伍迪喊住他,有话要说,“程一鑫。”
    程一鑫将车钥匙递给金潇,“你先下去吧。”
    金潇眸光在两人身上一扫而过,“好。”
    待电梯门合拢。
    伍迪开口,“你们结婚的时候,给我一张请帖吧。”
    他感慨道,“过去的几年里,见过她开心的样子,见过她难过的时候,我还没有见过她不属于我的模样。”
    程一鑫抿唇,“你已经见到了。”
    “是,”伍迪眸光丝毫不让,“我记得她以前说要自己设计婚纱,我想看看。”
    知道他有故意的成分。
    程一鑫还是成功被刺激到了,两人握的手互相使了劲道。
    他深吸了一口气,保持微笑,“一言为定。”
    **
    深圳的春天和c市完全不一样。
    节奏太快,春天就带着夏天的燥热。
    他们进华强北里,确认了店铺信息完全对得上,拍了些视频,再加上伍迪破解出来的信息,证据确凿。
    静待警方落网。
    不用练马拉松。
    不用操心春季发布会。
    难得忙里偷闲,竟有一丝旅游的错觉。
    金潇对华强北的魔幻现实程度感到震惊,程一鑫给她讲,几年前比这更震撼,以前这里建筑什么样,那里又是曾是什么。
    深圳对他而言,是一座心情复杂的城市。
    十八岁离开深圳的时候,程一鑫是狼狈的,也是意气风发的。
    那时候在华强北攒下第一桶金,坐着绿皮火车回c市。整个人被深圳的夏日晒掉一层皮,掩盖不住兴奋的神色。半年时间,学了一口蹩脚的粤语,反正见人就喊老sai(老板),依然摆脱不了别人看他像蝼蚁的眼神。
    深圳是个造梦的城市。
    太多人一夜暴富,更多人赔掉底裤。
    人人忙忙碌碌,搵食艰难,没人会在意他这样的小角色。
    程一鑫指了指飞姐曾经的店铺,1-1033,如今换人了,“我刚来的时候,在她门口睡了两晚。”
    晚上有蟑螂老鼠。
    一起床满胳膊都是蚊子包。
    后来跟人合租,在码头附近,早上成了海鲜市场,终日里满屋子腥味,衣服晒出去两天就长霉。
    程一鑫说出来这些,没有吃苦的痕迹,反倒好笑。
    他却始终没提他的母亲。
    他说不计较,她平安就行的母亲。
    金潇试探着问他,“要不要见见她?”
    “谁?”
    程一鑫反应过来,思索片刻,“你愿意吗?”
    金潇反握住他的手,“嗯。”
    夜生活是一个城市灵魂。
    程一鑫按地址找了半天,带她兜兜转转,停在一家烟火气息浓郁的“丽姐大排档”前面。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和食客打情骂俏。
    几个食客窃窃私语。
    说丽姐年轻时候很漂亮。
    丽姐很白,很瘦,很勤劳,白天去海鲜市场卖活鱼,晚上卖不完的,搞个小宵夜档做鱼片粥。
    几年没见。
    这一片小食街上叱咤风云的老板娘,在见到儿子的那一瞬间,简直束手无策,尤其是他身边还有位漂亮有气质的姑娘。
    语塞半天。
    鱼片粥对春季来说还是过分滚烫。
    烟气袅袅。
    丽姐红了眼眶,“我当年,是想你别管你奶奶了,谁知道你偏要管。”
    她坚信,在深圳能发大财。
    不用读大学,不用练短跑。
    收走了他浑身上下所有钱。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能干嘛去,饿两天准服软了。
    谁知道他主意这么正,跑华强北干起背包客,她跟的包工头劝她,男孩子闯一闯,只要愿意留在深圳,什么都好说。她以为儿子愿意留下的时候,他却坐火车跑了,以年轻瘦削的肩膀去承担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责任。
    程一鑫不想看她继续落泪,嬉笑几声,像食客一样调侃她,“丽姐,你男人呢?”
    问了她呜呜呜地哭起来。
    程一鑫无奈,“妈,还这么爱哭。”
    搜刮走他的钱要哭。
    不让他管奶奶也哭。
    后来奶奶离世,她回过一次c市。
    又是拽程一鑫走,他不肯,她骂他白眼狼,哭得稀里哗啦,一气之下,甩手回深圳。没过多久,又换了个男人,又把儿子忘到脑后了。
    嘎吱响的油腻餐桌上。
    丽姐很幽怨地看着儿子。
    卖惨可能是祖传技巧。
    金潇对她很同情,问程一鑫,“你为什么不肯跟阿姨走?”
    奶奶去世。
    再闯华强北这样的地方,程一鑫没理由拒绝啊。
    丽姐忽然支支吾吾,替儿子遮掩,“没什么。”
    程一鑫瞥她一眼,“说吧,没关系。”
    丽姐迷惑地看了看他俩。
    她盯着粥,说道,“他说他喜欢一个姑娘,怕走了,再也碰不见她。”
    金潇说不出话。
    红眼圈似乎能传染,氤氲了她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