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页

作品:《[猎人同人]各职各守则

    “唉……饶了你了。那么,就陪我去前面那个剧场去看场3D电影吧。”
    “哎?要离开这吗?”
    “不会那么小个要求都不答应我吧!亏我为了你冒了那么大的危险才……”
    “好啦,我有说‘不’吗?走吧。”
    侠客拉着女人的手,起身,临走前,朝夏可来的方向望了一眼。夏可微微侧过身去,藏匿在了人群中。
    不过,夏可有看到,那个男人,转身回望时叹了口气。
    是在后悔没让自己看到这场精心策划的秀吗?
    这时,来了条短信。
    【From陌生人:女王殿下,碰到些小麻烦。您如果到了就先在那等我,您的侠客随后就来。】
    还不放弃吗?夏可扯出一丝苦笑。既然想玩,那她就陪他玩下去吧。
    跟到3D剧场,夏可忍痛买了张票,跟着人群走了进去。
    双休日就是双休日,连这种地方都会挤满人。夏可一进场内,就开始寻找本场秀的男女主角。
    可惜还没寻到,光线一下子就暗了下来,进来的大门也被从外面关上。
    “请观众们快速找到座位做好,影片马上就开始播放。期间想上厕所的请走侧门。”
    她想看到是情感剧场,而不是3D电影啊拜托。
    随手找了个座位坐下,夏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从一开始,就不该做出什么承诺,更不该回什么邮件。有些事,自己永远都学不会。有些傻事,一犯就要犯到头。
    一个男人紧靠着夏可坐下,男人的口袋中似乎有什么硬物,搁得夏可有些不舒服。她明显,是来找罪受的。
    现场一瞬间全部暗了下来,是无趣影片开始的前兆。
    说来奇怪,左手边男人口袋里的东西很大,不像是打火机一类的物体,也不是规则的手机。更像是……
    “嘭!”舞台上方出现的不是银幕,而是手枪开枪刹那闪过的火花。
    “我只说一次,我们是来抢劫的!大家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大叫大吵的人,一律格杀勿论!”
    灯光亮了,很刺眼。
    举着手枪的高个子男人站在台上,很显眼。
    “嘭!”又是一声枪响,溅起了一片血,这次不是吓唬人的。
    某个试图去开门的女人倒下了,杀了她的是离门很近的另一个男人。看来,是团伙作案。
    “哦,我忘了说了,想逃跑的人,也杀。”台上的男人用左手做了一个开枪射击的动作。
    “现在,大家不要急,一个一个来,离你最近的‘工作人员’会来收钱的。”
    话音落下,身旁的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枪,站起了身。
    夏可郁闷,现在不改抢银行了,改抢剧院了吗?即便如此,要抢也要抢奢华的,公园小剧场会有什么有钱人来看?
    “来,从你开始。”男人低头俯视着夏可。
    “钱都给你了,只有那个包不行。”
    那个声音?是女主角?身旁的男人和夏可一起转头。上场秀的女主角正捧着自己的手袋冲着面前举着枪的男人喊叫,而秀的男主角只是站在一旁不闻不问。
    “看来一定有很值钱的东西喽。”
    “大概是吧,不过,你得先问我家亲爱的同意不同意。”女人很神气地看着举着枪的男人,右手拉住侠客的袖口。
    “当然不同意。”那只狐狸,依旧笑得一脸欢。也是,他只不过是碰到了比自己差劲很多的同行。“那个包里的东西怎么能给你们呢,不过,这个女人随便杀。”
    女主角的笑容僵在了脸上,一脸的不可置信。接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手袋被身旁先前还冲她笑的男人夺走。而女主角,动不了。
    “好了,你们继续,我先走一步。”侠客咧着嘴,熟视无睹身旁的枪支,直接绕了过去。
    “嘭!”
    明知道不会有事,夏可的心依旧揪了一下。开枪的是台上的头头,死去的是挡在侠客前面的喽喽。
    “唉,杀自己人可不好!”
    在场的人中,恐怕只有夏可与侠客自己清楚,为什么那个死去的喽喽会接下自己头子的子弹。
    “你……”显然,这个举动不明智。剧院小强盗们头子怒了。
    “我现在可是要去接我的女王殿下,我、赶、时、间。”侠客的眼神变了,语气也发生了改变。意思很明确了:我赶时间,挡我者,杀!
    清清楚楚,男主角说,他要去接自己的女王殿下,他要去接夏可。
    “你……好吧,放他走!”果然,识时务者为俊杰,能做头子,自然不会笨到哪去。
    男主角就这么在一群人的注目礼下,自然地走到门边,伸手准备推门。而女主角……依旧傻愣着。好吧,她被操纵了。
    “侠客。”声音不响,却足以让这极安静的剧院里的每个人听见。
    推门的手停住了,男主角回头了,不是回心转意救女主,而是一心一意看女配。
    “侠客。”小可又一次开口,“我想,你需要向你的女王殿下解释些东西了。”
    男主角再次扬起嘴角的弧度,碧色的眼睛紧盯着夏可。
    侠客靠近,推开小可身旁的‘工作人员’,温柔地拉起小可的一只手,放在唇边轻吻。
    “亲爱的女王殿下,能不能容许您亲爱的侠客先带您离开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