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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那天我捅了皇帝一剑

    客栈外共摆了八||九张酒桌,桌上坐着形形色色的人。雁晚余光逡巡,警惕地分辨着客人们的身份。
    刀客,商人,普通百姓,高鼻深目的异国人。
    第五客栈鱼龙混杂,它不仅是仇曼的私产,也是澄意山庄在大殷西部边陲的接头点。只不过,因为路途遥远,客栈与山庄往往靠书信联系。
    雁晚径直走向客栈柜台,拍出一枚金锭:“我找五娘。”
    独眼伙计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直到她摘下斗笠,把随身佩剑指给伙计看,且不耐烦地又说了一遍“我找五娘”,伙计才不屑地冲楼上喊道:“老板娘,裴明心来了。”
    此言一落,客栈内外足有十七八人看向了雁晚,窃窃私语道:“她是‘明心剑’。”
    雁晚懒得搭理陌路人的议论,她顺着伙计的视线,高声道:“五姐!”
    一个小麦色皮肤的女人应声探出头,她的耳边夹了小段红柳枝条,朗笑着回应着新客:“十一娘来了。”
    话音刚完,仇曼一展双臂,居然顺着楼梯栏杆滑了下来。她生了副有力的臂膀和一颗聪颖的头脑,并以此两者为武器,在匪寇横行时保全了第五客栈及附近百姓的安宁。
    雁晚向她颔首致意,礼节性地微笑道:“五姐姐,你我八年未见了。”
    仇曼轻车熟路地捏了捏她的脸蛋,并接过她的行囊:“十一娘如今名气可大了,我因山庄的关系,沾着你的光。”
    “只有你才叫我十一娘。”在这一辈弟子中,雁晚的年岁排行十一,仇曼便如此唤她。
    但两人已经阔别八年,雁晚有八年时间未听起旁人如此称呼自己了。再者,两人的关系本就平平,雁晚为此没有多作寒暄,她斜倚在柜台上,直接切入正题:“程芙回她的故乡,可来见过你吗?”
    仇曼思索半晌,终于想起了自己的那位同乡。她转转混浊的眼珠,答道:“程芙不曾来过,我与她几乎没有交集——她为何突然回了故乡?”
    “她家中有急事。”雁晚转念一想,程芙既急着赶路,那么不在第五客栈歇脚,也是常理。她指指柜台上还未被收起去的金锭,道:“这是陈师叔让我转交给你的。”
    “他?”仇曼霎时长眉倒竖,她捞起金锭,转眼间便把其捏成了齑粉:“我平生最介怀的,无非是与他的师徒情谊。”
    “我只是替他转赠此物,”雁晚眨眨眼睛,试图从仇曼的怒火中抽身,“五姐可别迁怒于我。”
    仇曼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她从柜台下取出一坛酒,道:“你既来了,我们师姐妹喝一壶酒罢。喝完之后,你再上路。”
    美酒香醇,只不过,雁晚品酒时,总觉得口中有颗颗砂砾,让她无法痛快畅饮。她皱着眉,拍了拍仇曼的手背:“嚓卡里卡沙漠离这里有几日路程?”
    “骑骆驼上路,只要一日。”仇曼已经习惯了口中灌沙的日子,她托着腮,反问道:“你可知‘嚓卡里卡’是什么意思吗?”
    雁晚记得《四海图志》中的文字,不假思索道:“它的意思是,美丽的脸庞。”
    “对。”仇曼微眯双眼,“沙漠里有一块湖,它是美丽脸庞上的蓝色眼睛。你办完事,可以去一览那美丽的脸庞与它的眼睛。”
    雁晚垂目沉思,她的思绪陡然被江允给占据,便回应说:“以后有机会再去罢。”
    江允也有张美丽的面庞。
    她想把欣赏大漠风光的机会再往后留一留,若她与江允实在没有同游山河的机会……她再孤身前来。
    仇曼闻言,不再相劝。她咕噜咕噜喝完一碗酒,再次把碗斟满,低声道:“你猜猜,在我这小小客栈里,有几个人在偷看你,又有几个人想娶你性命?”
    “取我性命?”雁晚不动声色,“我与旁人无冤无仇。”
    两人的声音虽低,可若有耳力上乘之人在场,则她们的低语全是徒劳。
    她们不怕被人听见。
    仇曼忽然笑着站起身,她把满碗美酒往前一横,拦住了一位蒙面剑客的去路:“客官可是要上楼休息了?”
    她在蒙面剑客的周身察觉到了凛凛的杀意,不得不拦下问问。
    剑客深邃的双眼呈琥珀色,她就是雁晚方才认出的“异国人”。她摘下面纱,毫不介意展示自己与众不同的容貌:“我自大魏跋涉过大漠而来,前来挑战殷国最强的剑客。”
    雁晚凝视着她,腹诽道,不知我何时配做她的对手。
    剑客说完,俯首看向雁晚:“听说你就是‘明心剑’。你的名气虽已传到大魏,但终究太轻,不足为我所惧。”
    她凭名气,断定了雁晚的剑法高低。
    雁晚为剑客倒了碗酒,不卑不亢道:“晚辈眼拙,不知阁下的名号。”
    “我尚未拼搏出太过响亮的名声。”
    此言一出,客栈中的客人又私语起来。“明心剑”声名赫赫,而眼前的异国剑客,一边看不起裴雁晚的名气与实力,一边承认自己的名声浅薄——她的话,为何如此矛盾?
    剑客接过酒碗,一饮而尽:“数月前,我杀死了我的丈夫,占有了他的剑。他曾因我是妇人,而把我锁在宅院深处,不让我开辟天地。所以,我杀了他。事实证明,若我和他的手中皆有剑,我能比他强上数倍——他死在我剑下之前,我从未意识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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