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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穿书之诱宦为夫》 以后不会出现对现在也没什么用,眼看着女主将贺均父子放出来,就要联合着出宫,陈锦墨都要崩溃了。
“我如果强行回去,会有什么后果?”
“另一个时空的灵魂记忆来不及根除,玩家强行进入,身体会出现排异反应,为防止大脑崩溃,可能会暂时性清空记忆重注,重注时间各人不同,三日与三十年不等。”
大爷的,好不容易抓的贺均,如今算是白忙活一场。陈锦墨不想冒这个险,只能颓废坐下。亲眼看着他们如何配合着挟持公主出宫,宋宜之又是怎样在人群中担心,陈锦墨整个人都不太好。
屏幕里的“陈锦墨”是自愿跟着贺思昂走的,这一点宋宜之怕是看出来了,也不知有没有误会。
三人最终成功上了马车逃出宫,躲进郊外一处民宅,陈锦墨这才知道,原来贺均的老巢并不止京城那几处。路上甚至还有高手接应,护着贺均离开。这架势,就算贺均一直被关在缉事司,怕也不会安生。
而“陈锦墨”就算是护着他们出了宫,贺思昂信了她,贺均却不信。没能容她松口气,贺均已经让手下将她擒住。
贺思昂急了:“父亲,不要伤她!”
没好气地瞪了这不争气的儿子一眼,贺均颇为无奈,对“陈锦墨”道:“得罪,只是公主前后反差太大,这又是贺家唯一的退路,臣不得不防。”
此刻的“陈锦墨”再没了从前的从容镇定,被刀架在脖子上,全然不知自己会武功,满脸都是害怕,再剩下的也就是向贺思昂求救。
贺均在一旁观察了许久,也相信眼前这个公主与这几年同他作对的不是一人。具体为何他说不清楚,只是若这真是从前那爱自己儿子爱到发疯的公主,他倒可以多加利用,东山再起暂且不提,至少能将幼子救出来。
“公主身手厉害的很,我实在不能放心。这有瓶软骨散,公主若肯服下,明日与我儿成婚,我便信你。”
这就是软骨散,贺均如今也没能力再去找什么毒药。贺思昂倒也算懂事并没有阻拦,“陈锦墨”毕竟武功不低,保不齐从前那个就会突然回来,还是劝着她服下。
见状贺均这才放心,让贺思昂扶着瘫软的她回去休息。
熟料,贺思昂的手只是轻微碰了“陈锦墨”一下,便感觉熟悉的电流袭来,更下意识松手,不敢再扶。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陈锦墨此刻已经想开了,只要给身体设个电击不被贺思昂碰,她便忍一会儿,说不定能借原女主知道,贺均将议和书藏在哪。
之前系统维护了三天之久,这一次她应该最多也就等三天。
作者有话说:
一场宋宜之与空调冰箱和手机的battle……
第114章 抢亲
京城郊外别院, 一场昏礼悄无声息地筹备着,没什么红绸双喜,甚至比在西宫与宋宜之拜堂那次还简陋。可这对“陈锦墨”来说已经足够了, 毕竟在她的世界里,此刻自己该在缉事司地牢里关上许久, 而贺思昂也被流放边关生死未知。
如今能再见到已是三生有幸, 若再全了夙愿,成为贺思昂的妻子, 她便也了无遗憾。
忍着两股记忆相撞的头痛,由丫鬟服侍着换上喜服,正拆发准备带上凤冠。身后丫鬟将她发上的发钗取下问道:“公主, 这发钗旧了,也有破损,还留着吗?”
“陈锦墨”垂目看去,只觉心口一阵闷痛。这身体的记忆她还没消化,如今正在脑子里打架,可她隐约记得, 这是宋宜之送给住在她身体里那个人的。
那个将她囚禁在地牢里,生不如死的宋宜之!
“不要。”说罢,一把抢过丫鬟手上的发簪, 扔到地上,一刻也不想多看。
她如今四肢都是疲软的,扔个发簪的功夫已经是废了好大一番劲,无力地靠在桌案上, 突然想起, 方才更衣时脖子上挂着的银环。费力摘下来看了一眼, 银环内侧的“宜”字格外扎眼。
十分唾弃地扔到一边, “陈锦墨”总算将身上宋宜之的印记都去除,可以大大方方、清清白白地嫁给贺思昂了。
而屏幕一边,陈锦墨已经咬碎了银牙,差点给自己气出内伤。偏偏她还没有办法,只能劝自己,就只是一个形式,算不得什么,反正她已经和宋宜之拜堂了。
方才她全程看着,已经注意到这院子里,贺均有个单独的书房关闭着,也不让贺思昂进去。那里很可疑,贺均就剩这一处宅子,私养了些高手,就算议和书不在书房,亦出不了这个院子。她只要耐心等着,等回到身体里,一定能找到。
一定能!就暂且忍一忍,反正就拜个堂,不是陈锦墨本人,她权当没看见就是了。
贺府别院本是潦草筹办着婚事,不知何时袭来一帮黑衣人,将陈锦墨所在的屋子隔绝开来,与府内高手打斗了起来。
院子里的人怕惹来官兵不敢闹出大动静,这打斗声并没有扰到屋内,“陈锦墨”盖上盖头只当这是外面人在归置东西。如今她只准备着,黄昏吉时一到就可以如愿与贺思昂成亲。
满心欢喜的等待着,不知何时,身边越来越静。服侍的丫鬟不吱声,前厅也一直没人来唤她过去。
终是放下架子问:“何时拜堂?”
怎料,对面传来一句:“公主忘了?你已经与我拜堂。”
这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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