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分崩
作品:《我也喜欢你的女朋友(男小三 1v1)》 “笃笃”两声促响,董姝桐蓦然抬眸,对上面前沉清砚探究的眼神。对方见她终于回神,便鼓着半边腮帮子,边收手边问:“我在这儿讲了半晌,你究竟有没有在听?”
她懊恼地揉揉额角,脸颊上还存有可疑的云霞:“抱歉,走神了。”
“半个小时,从点外卖到吃上外卖,你总共走神了叁次,想谁呢?”董姝桐未搭腔,她便也继续猜着,“龚晟彬?李钰?还是我经纪人刚问你口红色号的那事儿?”
深吸一口气,董姝桐面露难色,嘴唇几次张阖,却始终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沉清砚瞧着颇为捉急,身体朝前倾:“你跟我还搞支支吾吾这套?”
“不是。”她眉头紧锁,“我只是不知道从何说起。”
“那就先告诉我结论。”沉清砚重新靠回椅背,好不容易背着经纪人点的外卖也不吃了,随手丢在一旁,眼下泪痣微动,“你想谁呢?”
“......一个和我很有缘的人。自从回国那天在机场相遇,我们总会莫名其妙地在各种场合碰见彼此,算是有几分交情。”
到底是相识多年的好友,在几乎没得到什么关键信息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一针见血:“他对你有意思?帅吗?什么来历?”
“比你之前那部剧的男主帅。他是哈佛研究生,据说本科也是在那读的。”她有意跳过了最后的问题。
对她的审美,沉清砚还是深信不疑的,于是两手一拍:“我同意这门亲事。”
闻言,董姝桐无奈地看着她:“沉清砚,我已经有对象了。”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再说,龚晟彬品行不端,你又何必固执己见。”她擦擦嘴,将筷子投进脚边的垃圾桶中,意有所指道,“我知道你念旧情,不撞南墙不回头。可如果一直捧着垃圾,等真正属于你的礼物到来时,你又拿什么去接住?”
沉清砚从来都很现实。在她的人生准则中,永远没有绝对的是非黑白,更没有一清二白的纠葛。对错其实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人,是人在当下环境作出的选择。
临了,她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你可瞧好了,再粗的铁链,也拴不住想跑的狗。”
......
......
和董姝桐约定的时间是下午叁点,然而越临近见面,梁以诚就越心不在焉。
上午他先去公司转了转,毕竟过几天就要正式接手,提前了解情况是必要的。可眼下就连负责接见他的下属都察觉到了异样,因为梁以诚左耳进右耳出,压根没在听。等时间一到,他便再按捺不住,下班离开公司大楼。
下属回到办公室,咕噜咕噜干掉了半瓶水,又马不停蹄地前去吐槽:“我跟你讲这个老板他长得帅但人真不怎么样,老娘陪了他一上午,嘴都秃噜皮了,结果他根本没听进去,白讲!气死我了!”
梁以诚先于约定时间出现在董姝桐公司楼下,两人碰面后,十分默契地绝口未提某夜耳鬓厮磨,鬼迷心窍的碰撞。
有关那个夜晚的记忆,始终饱含危险又暧昧的荷尔蒙氛围,例如凌乱的衣襟,咬破的唇角,缱绻交缠的舌尖,黏腻的情欲,以及那句意犹未尽的“原来你的口红是这个味道”。
有些东西,亦自无人知晓的黑夜开始分崩离析。
经过一番耐心的介绍与参考,董姝桐最终选定一辆奥迪A3。她对车子没什么追求,外观过得去,性能良好,作为代步车就足矣。
去往预定的餐厅路上,梁以诚顺手接了个电话,随后歉意地询问她是否介意晚餐多加一个人。董姝桐倒是无所谓,她潜意识里也默认梁以诚不会做无用功或令双方感到尴尬的事情。
果不其然,才点好菜,餐厅门口便出现了一个显眼的姜黄色的脑袋,脸上笑意明晃晃,甚至有几分傻气,快步朝他们走来,嘴里碎碎念:“好啊梁以诚,我缠了你半个月,让你陪我一起来这家店都被狠心拒绝,结果美女姐姐一约你就屁颠屁颠答应,我伤心了。”
梁以诚徐徐瞥他一眼:“这顿我请,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不是说我请?”尚未来得及搭腔,董姝桐便接话,“抱歉程矫,这家店是我选的。”
“真的?我想来很久了,一直排不到,梁以诚又不肯陪我,谁想到今天赶上了!”
俩人碰了碰杯:“以后再找到好吃的店,可以叫我。”
“好啊好啊。”
他们一唱一和,相谈甚欢,全然遗忘了被晾在一旁的梁以诚。
程矫的喜好特单纯,左右绕不开吃喝玩乐四个字。全北京的美食他都要吃个遍,无聊的时候就喜欢探店。从前梁以诚在国内时,也没少被拉着跑到各种偏僻的犄角旮旯吃东西。
这顿饭即便多了个人,董姝桐也丝毫未觉得尴尬。程矫本就属于自来熟,说话方式风趣幽默,加之叁人有共同话题,反倒比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好许多。
除此之外,她还有别的收获。
并肩行出电梯,董姝桐半开玩笑道:“我发现你对程矫很纵容,该怎么形容呢......不像年龄相仿的朋友,倒更像哥哥和弟弟,父亲和儿子。”
被她最后的形容逗笑,梁以诚拉开车门,护送她上车后又绕过车头进入驾驶座:“有吗?我从没注意过。”
煞有其事地点头,她解释道:“刚刚那顿饭,哪怕程矫没到,你也会提前点好他爱吃的菜,在上菜后把他们换到程矫前面,方便他夹菜;结账的时候明明应该我请客,但你拒绝我的理由是‘程矫在’,说明你已经习惯为程矫结账了,你们平时很少aa,全是你结账吧?”
“......”梁以诚哑口无言。
到底还是姑娘的心思细腻,观察力也强,这些事他的确未曾留意,却早已在他和程矫之间形成心照不宣的默契。斟酌半晌,他答道:“我们很小就认识了,那时他年纪小又粘人,只喜欢跟着我。从小学到高中,他宁愿提早上学都要和我在一个班,所以我总是下意识多照顾他一些,习惯了。程矫喜欢吃,喜欢探店,我不缺钱,结账不算什么,他对我也挺好。”
“我知道。”
当今世道,谁会是真的傻子。有时朝夕相处的人,关系反倒最脆弱。他们如今能维持得这般好,自然是因为彼此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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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迟到一下,二更晚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