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页
作品:《在年代文里当搅家精[七零]》 妈,我要洗头发。
院子里传来二丫的声音。
行,妈让小兰那个死丫头给你烧水小兰还不快去烧水,顺便把二丫和狗蛋的衣裳给我洗了,洗不完,晚上不准吃饭。
刘红梅见张素芬她们拿自己的闺女小兰当佣人,就忍不住心酸,她瞅了一眼徐川,见他除了一脸的歉意和愧疚,就啥也没有了,也不说去外面说说他那个大嫂。
林城。
姜苗正在家里看沈三儿给她寄来的信,上面说了一堆见不得人的话,她看着脸都忍不住红了。
写了整整三张纸,连他晚上做啥梦了都要写在上面,他还在信里抱怨姜苗不给他写信,也不给他发电报啥的。
信里一个劲的问她,想不想他
他每次来电报或者写信,都要问姜苗这句话,姜苗把信收了起来,想着等晚上给他写一封信,省的他总抱怨她不给他写信。
沈三儿写信写的勤快的很,一个月里好几封,有的时候隔的时间长了,寄过来厚厚的一沓,姜苗看一整天才能看完。
小苗,三儿在那边总是记挂你,我从来没见过他这样记挂过一个人,果然人成家了就不一样了。
王妈忍不住打趣道,她正在归整着三儿随着信,一块寄过来的大包裹。
王妈,他以前也是话这么多的人吗,去京城之前,感觉还没这样哪,这信每次都这么长,絮絮叨叨的。
姜苗忍不住发牢骚,脸上带着她自己都没发觉的笑。
她现在都习惯看沈三儿寄来的信了,看他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吃了啥,干了啥之类的。如果突然有一天,信纸少了,只有一张啥的,恐怕她还不习惯。
原来看一个人向你分享他的生活和琐事,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在信中,沈三儿就向姜苗诉苦,说她送他的那只钢笔,有些不好用,总是卡墨水
没有,三儿以前不爱说话,人总是很沉默,还是这两年,情况好了一点,但他可不是话多的人。
不过对你话多,那就对了。
王妈说着不知道想起了啥,脸上恍惚了一阵。
王妈,你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有喜欢的人啊?
姜苗觉得王妈年轻的时候长的肯定很好,现在虽然年纪大了,可眉眼还是很清秀,她很好奇,她为啥一直没嫁人。
有啥喜欢的人啊
王妈的脸突然有些红了,整个人害羞了起来,姜苗这下更想知道了,摇着王妈的胳膊,
王妈,说说嘛
王妈被姜苗缠的没法,只好说了,
我以前是小姐身边的佣人,大伙都喊我阿秋,那是梅雨时节的一个早上,空气中还飘着一股子栀子花的香味,我穿着一身旗袍,那旗袍是小姐穿旧的,给我的,料子还是古香缎的哪。
它是小姐给我的那些衣裳中最不张扬的,我那天穿着它,去外面巷子里给小姐买她爱吃的鸭血粉丝汤不料突然下起了绵绵细雨,旁边一个也在等鸭血粉丝汤的教书先生,他把自己的伞给了我,自己抱着几本书,淋着雨跑回去了。
后面,我才知道他是教国文的老师,他不嫌弃我的出身,说要把我赎出去,后面小姐知道了我们的事,她很支持我们,还给了我一大笔钱,说教书先生大多清贫,有点钱好过日子。
王妈提起往事,提起小姐,还是一脸的动容。
你不知道,小姐她对我们这些下人很好,尤其是对我,我小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湖里,还是小姐把我救了起来。
小姐是一个很好的人,在十里洋场,人家都很客气的称呼她为许三小姐。
后面我和教书先生的事也多亏了三小姐。
他说,等他把他母亲从老家接过来,我们就成婚,可后来,我一直等他,小姐也派人去他乡下找了他,可一直没找到他
王妈说到这,眼圈都红了,小姐还在的时候,也劝她忘了那个人,找个对她好的人过日子,可她不想那样做,最后成了自梳女。
王妈从一个俏生生的阿秋成为了现在的王妈,如果当年没有遇到那个教国文的先生,她现在或许已经儿孙满堂了。
姜苗听的都愣住了,她对她口中的许三小姐充满了好奇,还有王妈,她像是第一次认识她似的。
从她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穿旗袍,如同栀子花似的俏阿秋,她心里很难受,原本她以为这样的故事和感情只会出现在书中。
王妈
姜苗有些不知道说啥了。
这些往事都过去了,就好像一眨眼的时间,我都这么老了,有的时候做梦还会梦到小姐,还有他,这时间过的真快啊
王妈感慨了一声。
姜苗心中有些不是味,正要说什么,被院子里的声音给打断了。
姜苗
姜苗扭头一看见是江云,这才想起来,她和王妈刚刚把包裹抬进来的时候,忘记从里面挂上门了。
她站了起来,没让江云进屋,王妈连忙收拾着地上的东西。
江云歪着身子,看了一眼姜苗身后堂屋里地上摆的那些东西,眼睛闪了闪,还想继续看,被姜苗用身子挡住了视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