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魔头我只想泡路人男 第43节
作品:《穿成魔头我只想泡路人男》 “你干脆求我把水桶替你拿下来算了?”
“那不行,初夏说要是我敢中途偷懒就扣我工钱。”她佯装愤恨地咂舌,其实心里想的是自己这苦肉计可以骗桂云扶给自己擦汗,赚翻了:“你帮我擦下汗就好了。”怕他要拒绝,道:“我付你二十灵石。”
“你有钱?”
“很快就要有了。先赊着。”
“……”
桂云扶从乾坤袋里摸出一张手帕,站近她,替她擦脸上的汗水。
这手帕多半不便宜。这是疾雪的第一感觉。
像是那种灵蚕吐的丝织成的,所以光是接触皮肤就有冰冰凉凉的感觉。
桂云扶的力道不轻不重,摁掉她脸颊两侧的汗水才去擦额头,一边说:“这张帕子就不止二十灵石。”
疾雪很坦然:“我回头洗干净了还你。”
他淡淡哼了声,也没说不行。
因为要擦汗,所以就离得近了点,疾雪盯着他白皙的手,心思又活络起来,很想就这么把桶一摔直接抱上去,大不了工钱不要了。
她正在心里权衡,眼睛啪一下被手帕捂住,疾雪身体一晃:“嘶……你干嘛!”
桂云扶嘴角挑起,冷淡而狡黠的笑容浮现在他脸上。
“好好罚站。不然之后拿什么来还债?”
看来她那点心思已经被他狠狠看穿了。
疾雪只能作罢。
擦干净了汗,桂云扶把帕子放进她袖子里:“洗干净了还我。”
“好。”她有气无力地答,要是有条尾巴,估计已经垂下去了。
桂云扶看了眼,问:“你还要站多久?”
“大概,还有一个时辰。”初夏也没说得很具体。
他点头:“完事了来我房间。”
疾雪腾一下精神了:“来你房间?”
“想什么呢?”桂云扶挑眉:“昨天没做完的事,不继续做了?”
他指的是当康和那个女魔族的事。疾雪今天在这站了一天,还没空和当康说话。
但这句话实在是过于……像是某种邀请。而且桂云扶的房间,她好像还没去过。
疾雪空咽了两下,重新活力焕发:“做,当然要做,我一会儿就去。”
“嗯。快点。”
桂云扶懒得再搭理她,挥挥手,转身走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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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等到日头西斜, 水桶里的水都蒸发完,疾雪也终于结束了罚站。
她转转胳膊,不等初夏唠叨完就抛下一句“我宝贝正等我呢回头再听你说”就跑走了。
途中她没忘记用个净身诀才上前敲门。
屋内传来一声“请”。
大概是这院子朝东的缘故, 一推门进去就能嗅到一点阳光晒过之后的淡淡香味。说不清楚,反正很好闻。
桂云扶正靠在椅子上看书,因为有当康在, 面帘没摘。
“尊上!”当康跑过来扑在她腿上控诉桂云扶:“他虐待我!”
疾雪看一眼他, 再看一眼桂云扶:“他怎么虐待你了?”
“他让我睡地板。”
疾雪一听,眉梢挑起一边:“怎么, 你还想睡床?”
自己都没和桂云扶睡过一张床, 一只猪想得倒挺美。
“得了, 说正事。”她把他捞起来抱在怀里, 找了张靠近桂云扶的椅子坐下。
“你们说你们的。”桂云扶目不斜视地看着书。
疾雪瞥了眼, 书封是拿纸包起来了的, 看不见名字,她只好又把目光转回来。
现在的情况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据当康所说的,魔域的现状可以如下这样总结:
她的魔殿被风玄烛拎包入住了。
她的十二个魔将被擒拿了十一个, 如今都关在地牢里。
为了震慑魔修魔族, 现在谁敢不服风玄烛他就砍谁。
除了魔域的瘴气还是由她来提供外,这魔尊的头衔基本已经移主了。
“但是自古以来的规矩都是, 谁能充盈魔域的瘴气谁就是魔尊。凭他那点修为才满足不了魔域,而且混元珠他也没拿到,他从里到外压根儿就不配坐上魔尊之位!”
虽然当康说得忿然, 但疾雪清楚得很, 她的经脉堵塞, 突破不了境界的话,这魔尊的头衔迟早不会再是她的。
那些投奔风玄烛的魔族估计也是想到这一点才会紧急想选个新的靠山出来。
疾雪是个老油条得不能再老的玩家,游戏里的任何东西对她来说早就没有任何魅力,她已经把每一个事物都充分地体验过了。不管是成仙还是堕魔。
所以要问她对魔尊这个位置有没有执念,那没有,一丁点都没有。在她眼里这就是一堆数据。
而对魔域这个并非她出生,也没有养育她长大的,游戏里的土地,她是不介意接着供给瘴气养活全体魔族,但如果要问她对此有多大的责任心和义务感,不说疾雪,想必不管谁来都不敢百分百地说自己有吧。
反正这些东西,没有让她产生拿命去换也要得到的欲望。
只有一个人例外。
桂云扶。
所以抛开魔尊魔域不谈,风玄烛这个人,疾雪的确得想办法弄死他。以免他再动些歪脑筋。
当康看疾雪沉默良久,以为她想出什么立刻就能杀回去的绝世好计划:“尊上,咱们接下来怎么办,您说!”
疾雪挠挠他的猪皮:“接着养伤。”
“然后呢?没了?”
“没了啊。”
“但风玄烛……”
“我伤没养好,境界也没突破,这么快回去不是自投罗网?”
虽然是这个道理。
当康不禁叹气,瞅着桂云扶道:“要是某个商人能想办法把混元珠弄到手,我们也就不用这么愁了。”
桂云扶像没听见,看着书没动。
“现在还得想办法找小六十。”疾雪添了一句:“他是被我们连累了,总得确保他安全。”
当康都要忘记这个人了。不过仔细一想,小六十也是商人,眼前这个软硬不吃,对他们尊上的死无动于衷,那小六十呢?小六十总不会也这样吧。而且小六十看起来就比较好欺负!
“好,那就去找小六十。”然后狠狠威胁他,让他把混元珠从商会偷出来!
谈话告一段落,疾雪却没打算走。在房间里东看看西看看,时不时摸一摸,可惜桂云扶是个过分爱好整洁的人,很多家具上根本没留下他动过的痕迹。
顶多书架上有一点。
疾雪本以为这是什么难懂的古籍,定睛一看,居然全是话本子。
什么《狐狸精夜袭状元郎》、《冷情仙子痴猎户》……激情缠绵的标题正当光明写在书封上,就这么摆满了一架子。而最角落,有一格是空着的。显然,有谁拿走了一册。
疾雪一顿,缓缓回头。
桂云扶正好把书随意放到一边,起身拿了茶盅在喝水,她趁机走过去看,果然,还真就是话本子。
这讲的是一个千金小姐和落魄书生的爱情故事。很王道的套路。
进京赶考的书生和千金小姐两情相悦,但由于门不当户不对,只能私奔,可没逃几天千金小姐就被家族抓了回去,书生悲痛万分,悬梁刺股,最后考取功名把千金小姐娶回了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疾雪很难相信桂云扶会认真看这么一个俗套的故事,转头问他:“这个好看?”
桂云扶啜了口茶:“不好看。”
“那你刚才还看得那么起劲?”
“不好看但很滑稽的东西你不会想一直看下去吗?”
这故事放在现在是有点无聊,但好像没有滑稽要素吧?
“哪儿滑稽了?”
桂云扶侧过身,伸手翻了几页,在一处地方点了点。
疾雪凑过去就发现是主角二人私定终生的场景。千金小姐在月光下拥抱着书生深情落泪:“妾愿跟随李郎一生一世。”
“……这不名场面吗,哪儿滑稽了?”
“她既非奴又非妓,锦衣玉食还有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夫婿。”桂云扶放下茶盅:“却执意要选一个什么也没有的书生。你不觉得滑稽吗?”
疾雪看着文字又细品了一会:“因为爱?他们之间有真挚的感情。”
桂云扶一笑:“我不是在说感情的事。”
疾雪:“那你是在说什么?”
他往椅子上一坐,口吻很无所谓:“我是说她舍弃一切就为了赌一个不确定性这件事,很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