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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卑微情人

    单末绝望的想,还有谁能过来帮他,但他清楚自己躲不掉了。
    不论在哪里,他都躲不掉,就算换了个城市也是一样。
    他紧闭上眼,心如死灰。
    突然,攥紧他手臂的男子松开了手,耳边响起了打斗声,他睁开眼,面前出现一张他极为熟悉的面孔。
    这几个人江崇州并不放在眼里,便要下属在外面守着,免得被单末看见了,他将一个捆绑得严严实实的人扔在了单末的面前,问,“是不是你让这些人过来的?”
    这些混混身体素质哪比得过他,现在都被他揍得趴在了地下。
    “……是。”男子哆嗦的回道,他只以为单末是个软柿子好欺负,哪想到招惹了这么大身份的人。
    江崇州许诺过,他只要承认了,便会放他走。
    江崇州还没有来得及高兴澄清了误会,却听见单末惊愕的唤了他的名字一声。
    躺在地方的黄毛不知何时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把尖刀,直直的往男人的胸口刺了过去。
    作者有话说
    更啦
    晚安安
    第146章 住院
    听见单末的声音,满腔都被喜悦给占满了,哪里还能分心去顾及别人,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锐利的尖刀已经朝胸口刺了进去,血液顿时染红了衣服。
    男子似乎也没有料想他不会躲开,全凭一时气愤才朝他刺了过去,却没料想这一刀扎扎实实的刺进了他的胸膛里,手指沾上了粘腻了鲜血,他慌慌张张松了手,然后连忙往巷子口跑了。
    这群人今天绑单末过来,也没有想过闹出什么人命,一个个回过神来,几乎都慌了神,不敢再过多逗留了。
    单末嗓音发颤道,“江崇州……你,你先等一会,我给医院打电话了。”
    再怎么憎恨面前的男人,可单末也从未想过要去害谁的性命。
    这一瞬间,江崇州才看见单末像以前那般,主动朝他走了过来,脸色不再平静,满心满眼里又只有了他。
    “江崇州……”单末唤着他的名字。
    他嗫嚅着双唇,想要答话,却从喉咙里涌出了一口腥甜的血,半个字都没有从嘴里说出来。
    他多想告诉单末,别为他担心,他还想带单末回去见见孩子,江璨快要一岁了,长得也越来越可爱了,在家里经常惹得江铭文喜开笑颜,只是江璨嘴里吐出含糊不清的话,像是在唤“妈妈”一般,江铭文知道了没少打电话催促过他。
    他时常会想,江璨小时候这么讨人喜欢,那单末小时候呢?
    若是还有一次机会,他一定不会像以前那样,还愚蠢的去看重一个人的身份,来确定自己是否喜欢。
    站在外面的下属发觉不对劲走到巷子里来,他们穿着便衣,因为之前那批人和舒宁有过联系,江崇州就把人都换了,让他们平时就穿正常人的衣服,单末也只以为他们好心路人。
    几个人看见男人受了伤,脸都给吓白了。
    这种情况哪里还能等救护车,连忙要将男人送去医院,单末不知道他们的身份,也跟着上了车。
    刀刺的很深,男人因为失血过多脸色变得惨白,一张英俊的脸再也找不到往日里的桀骜,单末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减轻男人的血液流逝的速度,只能拿出纸巾试图帮男人擦干净身上的血。
    与。
    夕。
    团。
    对。
    单末不明白,江崇州为什么还要回来找他,明明他都赶这个人走了。
    他没想过,往后的日子还会和男人有任何牵连了,但这次江崇州居然是为了救他,才受得伤。由屿汐倾情整理,更多精彩敬请关注
    单末脸色有些茫然无措,他只是害怕自己还会因为男人的一点好,就误以为对方待他是真心了。
    江崇州被送去了急救室,县城里的医疗设施自然比不上H市,单末几乎大脑空白的守在门口,看着护士进进出出,他的喉咙干涩,一种难言的滋味从胸口逐渐蔓延开,让他陷入到一轮新的惶恐之中。
    若是江崇州这次为了丢了性命,他该怎么办。
    单末向来就不喜欢亏欠别人任何恩情,守在医院里,并不是因为别的感情,他对江崇州的喜欢,早就被多次的折磨而摧残得一丁点都不剩了。
    下属们都知道这次江崇州来县城里的目的,自然不会擅自告诉单末自己的身份。
    不知过了多久,医生才面色凝重的从急救室里出来。
    单末问,“他……他的情况怎么样?”
    “差点伤到了心脏,还好刺偏了,不然也等不到送到医院来了,不过病人的情况现在也不容乐观,刀口上有锈迹,到时候要转到更大的医院里去治。”
    “要转院吗?”
    “嗯。”医生点了点头,“这里的医疗设施都有限,要治好只能去条件更好的医院,主要是怕伤口被感染。”
    “……”
    单末还没有想好自己要离开县城。
    他在这里生活了一个多月,有了一份还算合适的工作,每天都两点一线,时间久了,也让他适应了这种平淡如水的生活,没有去工作的时候他都会留在家里陪圆圆一起玩闹,偶尔也会一个人去城市广场那里走走,想起自己曾经和林路在这里卖过孔明灯,又觉得恍如昨日。
    单末是个念旧的人,只是过去没有那么多值得怀念的地方罢了,虽然在H市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可给他的归属感还不如和林路一起生活了半个多月的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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