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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投之以桃》 妈妈还想瞒着我不说,其实这些话我早就听爸爸说过了。
“你去给他说,我迟早——”
我转过身,朝妈妈比划了一下,“我迟早要染个红头发,气死他!”
“明卿……”
妈妈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看着我。
“你姐姐要回来了。”
她往前奔了几步,拉住我的手,小声说。
二
见到谭明梨,是在我十二岁时一个很好的春天。
爷爷很少见地在他的小别墅里摆下宴席,请所有本家都过去做客。
在我们开车去谭家的路上,我很奇怪地小声问妈妈,爷爷怎么忽然愿意叫我们进那座小别墅了?明明他基本不让别人进去的,连爸爸去也需要提前通报。
爸爸在车前面冷冷地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他这是接回太子,太高兴了,想叫我们都看看,才舍得叫我们进来的。”
走在小别墅的白石小路上时,爸爸才这样恨恨地低声说。
我没怎么在意他的话。我讨厌他的每一句话,就像我讨厌他本身一样。
虽然我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但是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长大以后是要去做探险家的呀,全世界最最厉害的探险家!
我只是悄悄地扯了扯腿上的白丝袜,它的花边磨得我腿有点不舒服。
今天为参加宴会妈妈把我打扮得像什么动画片里没脑子的公主,我被迫脱下了我宽宽大大的牛仔裤,穿上了蓬蓬裙和小皮鞋。
那天天气很好,初春的微风像少女的手掌一样柔软,天蓝得快要流下来,小别墅里的桃花开得粉雾一片。
大人们端着酒杯,正经或者装着正经地四处交谈。
真无聊啊,我想。真虚伪啊。
为什么他们明明心里带着憎恨,还能这样笑眯眯地去跟自己讨厌的人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呢?假如换做是我,我一定——
“你好。”
身后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呼唤,是我很陌生的声音。我好奇地转过去看。
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这是我的第一印象。
高挑纤细,肤色瓷白,嘴唇是淡淡的樱色,带着温柔的笑。
我注意到她的眼睛有一点不一样,不是中国人常有的黑色或褐色,而是一种很清透的浅浅的颜色,在春日的阳光下像一块流光溢彩的琥珀。
或许她有一点外国血统……我看着她比常人稍高一些的眉骨,心想。
“你好,我叫谭明梨。”
她含着笑朝我伸出手。
三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谭明梨。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见过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名字却常常会钻进我的耳朵。爸爸说她是他大哥的女儿,也是谭家这一辈的长女。
如果要按旧时侯的做法论起来,甚至还是嫡长女。
爸爸在家里一边焦虑地吸烟,一边这样低声念叨。
他一转头就看见了刚刚拎着铲子从花园回来的我,一下子沉下脸来。
“你看看你穿的是个什么!”
他迈过来几步,抬起手,似乎想指指我,但又找不到下手的地方,不得不收回来。
“你就不能学学谭明梨?”
他恨铁不成钢地说。
那时谭明梨刚刚回来半年,却已经在谭家蛮出名了。温柔漂亮而又聪明知礼的年轻女孩谁都喜欢,爷爷更是曾笑着说过她像年轻时的自己。敏感的人不能不为他这句话下隐藏的意思而骤然提高警惕。
她甚至可以自由出入爷爷的小别墅——她刚一回国,爷爷就给了她一把那座小别墅的钥匙。
这叫爸爸嫉妒而又愤怒。
他反反复复地对我们说,就连他进那座小别墅都要提前好几天通报,但是爷爷却一下子那么轻易地就将钥匙给了出去,给了一个比他小不知道多少岁的小女孩。
“一个……小女孩!”
他说这个词的时候会后仰一点身子,叉起腰,带着不可思议和嘲讽惊叹的语气,好像这是什么极其滑稽的大事。
我不喜欢他这种语气,皱起眉想躲避开来。
我想他忘了一件事,他的女儿也就是我,也是个小女孩。
可能在他眼里小孩不算人,女孩也不算人,那么两者加在一起,又“女”又“小”者,则就更加地不算人。我想。
这大概就是他不论怎么样都一定要个儿子的原因。
四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见谭明梨的第一面起不喜欢她。她太得体,又太完美,看起来像个假人,所以我觉得她很装。
她那时刚刚回国,西式作风还很浓重,中文说得不太好,口音很僵硬,而且还往往会说得太过书面化,比方说道谢时,她会郑重其事地慢慢说“十分感谢”。
她发不出来“谢”字的这个“X”的音,最后讲出来会更近似于“射”。
于是我跑过去故意逗她玩儿,在她面前大声地学她说话的口音。
我那时是谭家的孩子王,大家都听我的话,而且大人们或多或少都不太喜欢谭明梨——她回国之后光芒太盛,叫很多人都感到不安。
大人们对我们的行径看在眼里,但是并不制止,甚至有的还会在私下隐隐鼓励,而更多人只是带着一种看热闹的冷冷的笑在远处自顾自地看,看谭明梨怎样丢丑。可我那时并不知道自己给他们当了枪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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