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心痣 第30节

作品:《掌心痣

    她对面的萧亦城表情淡漠,没有看向她,也没有任何应答。
    像是知道他向来这样,魏蓝也不介意,主动说道:“你……”
    没等她说完,萧亦城先开口了,他眉宇间夹杂些许不耐烦,沉声说道:“我还有事。”
    深吸一口气,魏蓝见他有想走的意思,怕错过这次难得的机会,鼓起勇气说道:“毕业的时候我给了你一封信,你……看过吗?”
    萧亦城皱了皱眉,淡声说道:“没。”
    眼里划过一丝黯然,魏蓝垂眸,而后故作轻松地说道:“这样啊,你……”
    “还有事吗?”萧亦城看了一眼腕表,神情有些不耐。
    魏蓝走近一步,抬眼直视他,“有。”
    她的声音放轻,表情有些紧张,“其实我我一直……”她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喜欢你。”
    不远处,秦筝的眼睛微睁,不好意思再听下去,又走不掉,她尴尬地低下头,而后忍不住看萧亦城的表情。
    其实,萧亦城始终没有表情,他掀起眼皮,极为凉薄地看了一眼对面的魏蓝,声音没有丝毫起伏,“我没那意思。”
    距离不远,秦筝清楚地看到魏蓝的眼眶发红,仿佛下一秒眼泪就要掉下来。
    对面的萧亦城却丝毫没有反应,冷情到极点,皱了皱眉,没再管魏蓝,从她身旁走过。
    走出几步,他又停住,转身问道:“你知道秦筝在几楼吗?”
    魏蓝的眼泪一下子就掉出来了,她哽咽一声,没回头,“三楼。”
    待两人都走之后,秦筝才往回走,她心里乱糟糟的,东一头西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连回去换衣服的时候也一直在走神。
    从换衣间出来的时候,整个化妆间的人都不说话,秦筝察觉到不对劲,这才回过神,慢半拍地问道:“我是不是穿错了?”
    说完赶紧低头检查自己的衣服。
    “不是。”阿媛傻愣愣地摇头,“秦筝姐,你太美了。”
    其他助理也忍不住点点头。
    秦筝轻笑一声,“就你嘴甜。”
    她换好衣服走出化妆间,准备去试镜,对面一起搭戏的男演员也恰好出来,不约而同地打量她。
    萧亦城这时也来到三楼,看见刚从化妆间走出来的秦筝。
    她穿着和魏蓝一样的红色旗袍,上面绣着精致的花纹。旗袍的颜色极艳,却硬生生被秦筝的颜色压了一头,眼线上挑,一个回眸就能勾人心魂,偏偏那双狐狸眼还清澈无比,干净的不行。
    旗袍将她傲人的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胸前鼓囊囊的,一双白皙笔直的腿半露在外面,细腰不盈一握,让人移不开眼。
    萧亦城面色阴沉地看了一眼对面的几个男演员,唇线拉直,快步走到秦筝面前,脱下自己的外套,把她整个人包裹住。
    作者有话要说:再次感叹!醋这种东西真的吃不完!尤其老婆太漂亮了!
    第34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萧亦城之前已经换过一件干净的外套,秦筝曼妙的身材被包裹在其中,遮得严严实实。
    对面来试戏的男演员们看到萧亦城过来,不约而同地移开视线,简单和秦筝打了声招呼就识趣地离开,连阿媛也拉着雷凌去另一边。
    众人离开,不自在的感觉减少一些,秦筝还是忍不住横了萧亦城一眼,伸手脱下他的外套,压低声音,“你做什么……刚那么多人。”
    之前萧亦城那条微博发出去之后,大家都知道他在追秦筝,就算他们还没正式在一起,也没人敢去招惹秦筝。
    虽然他们做艺人的,鼎盛的时候不宜谈恋爱,但也有不少爱豆私底下谈,粉丝并不知道。
    秦筝在圈子里人缘好,长得又极美。以前合作过的异性艺人,不少和她表白过,她没这个心思,但拒绝之后比较麻烦,再见也是尴尬。
    自从萧亦城那条“在追”发出去,再也没人和秦筝表示过,如同雷凌所说的,连有吻戏的偶像剧也没人找她来演,倒是省去不少麻烦。
    然而这件事大家也不敢在明面上议论,秦筝工作的时候也从没听人八卦过她和萧亦城的事情,一切照常,这也让她松了口气。
    今天还是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萧亦城和她有接触,不像普通关系的接触。
    楼上,魏蓝抽出纸巾擦干自己的眼泪,又补了补妆才下楼。
    虽然她前几个月一直呆在国外,但萧亦城追秦筝的事情她也是知道的。她上大学的时候在学生会认识萧亦城,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知道他一向低调,怎么也没想到能做出这么高调的事情。
    大学的时候她就喜欢萧亦城,眼看着和他告白的女生无功而返,她一直没敢说,直到毕业为了不留遗憾才悄悄给他塞了封情书。
    结果如她预料,没有任何回应。
    毕业之后,她直接进入娱乐圈,凭借家里的关系和一点天赋发展的还不错,这些年也一直有意无意地关注萧亦城的消息。
    人们都说启明总裁冷清冷性,淡漠到凉薄,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和大学的时候一样,萧亦城从来没和哪个女生传过绯闻。
    年年收到的消息都是这样,魏蓝心里竟然有种诡异的平衡,谁都得不到萧亦城。
    就在这份感情快被淡忘的时候,她第一次听到萧亦城的绯闻。
    点开狗仔拍的视频,她一眼就认出视频里的萧亦城。
    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从来都是高高在上,对什么都不屑一顾,有朝一日竟然被人拒绝。
    秦筝不过出道两年,就在国际上崭露头角,火的一塌糊涂,宣布回国那几天,热搜上全是她的新闻。
    无论事业上还是萧亦城这件事情,她得不到的东西秦筝都能轻而易举地得到。
    她第一次动了歪念头,《朱颜》虽然是个难得的好剧本,但其实她兴趣不大,这个角色也不是非常适合她,听闻秦筝也来参加试镜,她毫不犹豫地从国外回来,动用关系联系刘导,和秦筝竞争。
    她对这个角色势在必得,就仿佛拿到这个角色就能证明她一点也不比秦筝差。
    想起刚才萧亦城近乎无情的拒绝,魏蓝的指甲陷入掌心,就连她鼓起勇气表白的时候,萧亦城还在问她秦筝在哪儿。
    她敛起自己的情绪,调整呼吸,准备进影棚试镜。
    路过三楼的化妆间,看到门口站的两道身影,她停下脚步。
    秦筝将萧亦城的外套还给他,抿了抿唇,撇过头没再说话。
    “生气了?”萧亦城缓声问道。
    依旧没理他,秦筝转身向右走。
    萧亦城也没再招惹她,默不作声地跟在她身后。
    “你别跟着我。”看到不远处阿媛她们一直往这边瞟,秦筝羞恼地瞪了他一眼。
    再次把外套披在她身上,萧亦城轻声说道:“穿上吧,刚停暖,当心着凉。”
    亲眼见到这个场景,魏蓝的眼睛微睁,双手抱臂,摸到自己冰凉的手臂,脸色晦暗不明。
    秦筝和魏蓝一前一后去试戏。
    一进影棚,秦筝和刘义打了声招呼。
    换上戏服的秦筝光是站在镜头前,刘义的眼睛就亮起来。这么多演员里,秦筝是外貌最符合朱颜的。
    《朱颜》的背景是抗战时期,主人公朱颜千潜伏在京城,扮作舞妓收集情报。她容貌昳丽、身姿妖娆,一颦一笑都显得张扬妩媚,还长了一张能颠倒黑白、哄骗人心的巧嘴。
    论外貌和舞蹈基础,秦筝是前来试镜的女演员中最有优势的。但刘义也有所耳闻,秦筝本人性子温和内敛,之前演过的《舐犊》里的角色也是偏内的性子,比较贴合她本人,怕她驾驭不了朱颜这个刚烈张扬的角色。
    他特意选了其中一个片段,朱颜周旋于几个敌方军官之中。
    剧本秦筝这几天抽空已经看了不下十遍,台词记得差不多。
    对待工作,秦筝从来都是一丝不苟的态度,决定尝试演戏开始,她知道自己零基础,在演《舐犊》的时候向同组的演员学习不少,杀青之后空出的时间都用来系统地学习。
    秦筝面对镜头,开始表演。
    刘义盯着摄像机里的秦筝,眼里赞赏的意味越来越明显。
    镜头前,秦筝就像换了一个人,一举一动尽是风情,眼神里都是戏,想来都是私底下下过功夫的。
    刚才魏蓝演的也不差,但与之相比,到底差了些味道。
    试镜结束,刘义当场就宣布了结果。
    魏蓝脸色阴沉地略过秦筝,连表面功夫也不愿意做,临走前还不善地看了秦筝一眼。
    阿媛性子直,忍不住想冲上去,秦筝拉了她一把,淡淡地朝魏蓝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好了。”
    魏蓝回到保姆车上,将包摔到一边,问旁边的经纪人,“通稿买好了吗?”
    她和秦筝竞争《朱颜》的女主角这件事最近闹的比较大,既然没选上,她也不打算放过秦筝,早就买好了营销号等着黑她。
    经纪人一脸难色,叹了口气,“萧总那边都压下来了。”
    魏蓝的脸色更难看了,见经纪人欲言又止,不耐烦地问道:“还有什么事?”
    “刚才三个代言都丢了。”经纪人颓然地说道:“突然打电话过来要解约,魏蓝,你是不是惹到什么人了?”
    《朱颜》是大制作,拍摄周期长,秦筝接下来几个月的工作重心都在这上面。
    进组之前,秦筝顺利将父母搬到了新的墓地,就像萧亦城说的那样,期间没有任何意外。
    四月十二日,是秦筝的生日,也是她爸妈的忌日。
    秦筝调整自己的工作时间,将这一天完完整整空出来。
    前一晚她就没睡着觉,回世纪嘉园,把家里全部的灯都打开,自己裹着被子蜷缩在床上。
    她双眼空洞无神,伸手拿出脖子里带着的玉佛坠子,一下一下轻轻摩挲着。
    爸妈去世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但秦筝也不知道怎么了,过了很多年还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感觉,钻心的疼。
    秦筝的父母都是星城中学的老师,爸爸温润和煦,妈妈温婉体贴,她小时候是在一个极温馨的家庭里长大。
    一朝父母双亡,秦筝记得当时脑袋一片空白,仿佛失声一样,哭不出来也说不出来话。
    不久前还温和地对着她笑的两个人突然就没了,秦筝当时年纪小,但已经懂事,听见这个消息之后一连晕了几天,醒来就被叫去参加父母的葬礼。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爸爸妈妈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也不会再有人那么爱她。
    后来在舅舅家的那几年,就好像从天堂跌进地狱,秦筝迅速长大。
    她学会默默忍受不公的待遇,学会看人脸色迁就别人,学会关起门来自己舔舐伤口。
    思绪混沌间,秦筝在床上坐到天亮,她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起身穿好衣服去花店取预定好的鲜花。
    她给爸妈买下北城最贵的墓地。比起北郊那边杂草丛生,这里环境清雅,一踏进来就让人莫名觉得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