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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把情敌的崽养歪了》 斐白道:“我就是在山脚下遇到他的, 听长守村的村民说他在村子里待了好几日,只说要去苍梧山, 别的问他什么他也不说。我想着反正你也在这儿, 就直接把他带过来了。后来顾师叔又和他讲了好一会儿话, 才哄得他开口。才从他口中得知他极有可能是顾泓的弟子。问他顾泓在哪里,他就大哭。”
沈笙皱眉:“明轩的弟子?”
顾明轩向来是讨厌人族,怎么收一个凡人做弟子,更何况这个凡人仅凭沈笙就可以看出,绝对不是一个修仙的体质。
顾明轩看到沈笙皱眉,一下子就明白他的意思了,长叹一口气,“我本来也是不愿意相信的。”
他指了指被那个孩子抱在怀里的包袱,其中一截类似于人骨的东西从破损包狱破损的地方露了出来。
“就像你们羽族一样,每个人身的羽毛都是不尽相同的。我们这一族的鹿角也是如此。他包袱里的那个鹿角,正是顾明轩的。”
据说他们这无相宗这一脉的鹿族与别的同族不同,鹿角是跟身体里的骨头连接在一起的。若是鹿角被人生生从身体里拨了出来,自己的一半修为也要作废。
鹿也是他们这一族最后的保命手段,这个鹿角毕竟有原身一半的灵力,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可以让将鹿角拨下来,变成自己的模样与敌人交战,原身则可以趁机逃走。若是没有被逼到绝境,他们根本不会用这种法子脱身。
沈笙走到那孩子近前,尽量压抑着自己颤抖的声音,可是声音到了最后,还是带出来一丝哽咽。
“我就是沈笙,是顾泓让你来找我吗?”
过了好一会儿,那孩子才迟钝地点了点头。将手中的包袱往沈笙手里头一塞。
“这是我师、父让我交给你的,说、你拿到这个就会明、白了。”
沈笙耐心等这个孩子把这句话讲完,顺手摸了摸他脑袋上乱糟糟的头发。
“这一路上你辛苦了,也勇敢。到了这里什么都不必担心。”
“来,我带你去吃些好吃的东西。”沈笙的话音一落,斐白就上前拉那个男孩的小手,将他带出门去。
“对了,你的名字叫什么?”
那男孩依旧是有些迟顿得回答:“我叫李二、蛋。”
“噢那你叫李二蛋,那有没有叫李一蛋的大哥?”
半晌,那男孩摇头:“我没有叫李一蛋的哥哥,我哥哥叫李大蛋。”
斐白:「…」。
两人的声音渐行渐远,沈笙回头望着方才被他放在桌子上的那个破旧包袱。是顾泓让李二蛋将他的鹿角指名道姓地交给自己,而不是长老会,说明顾泓是有什么消息想要传递给自己,而这种消息是不能让长老会的人知道。
顾明轩自然也是明白顾泓的用意,离开房子的同时,很识趣得关上了门。
郁雷因为郁楠的事,声名一落千丈。而沈柏川的声望则一路水涨船高,到了一呼百应的地步。更有一些玄门修士不顾无相宗的面子,直接提议废除长老会的三才,让有德者居之。
谁是有德者,自然便是沈柏川了。他只因为多前之前犯的一点小过,差点就辞去了别人梦寐以求的长老会的职务,足以看出沈柏川这个人对于权势不大上心。
只有对权势毫无贪恋的人,才不会权势迷惑双眼,众人也才敢把权柄交给他。
沈笙在桌子前坐下,打开那个包袱。尽管他事先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看到包裹里的鹿角带着干涸黑色血块时,心口仍然止不住得抽痛。
他闭眼缓了好一回儿,才将手慢慢放到鹿角上面。再睁开眼睛时,眼前出现了一幅诡异的画面。
一个少年裸着背躺在床上,背后赫然有一道狰狞的伤口。而另一个人正背对着他,不知道在鼓捣什么东西。片刻之后那个人起身,将碗里捣好的药汁敷在少年背上。
沈笙一看到这情形,立马猜出眼前这个受伤的少年就是昔年。柳桥风养的四条狗之中,其余三人都已成年,只有他最符合这个特征。
“二哥,你说我这样会不会留疤?”
易安一脸平静道:“你一个大男人留点疤怕什么,又不是留在脸上。况且你们……”易安脸色微变,很快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话了,但好在昔年没有注意到。
“再说,我们落雨街不是一向以身上有疤作为一个男人的至高无尚荣耀的吗?”
沈笙几乎可以肯定,眼前这个叫易安的男子,正是顾泓假扮的。
“哎哟!二哥你轻一点,你都弄疼我了。”
顾泓将手中的药碗往前面的桌子上轻轻一搁。
“这都敷上多少时间了,现在才想起来喊疼,已经晚了。”
昔年嘻嘻笑道:“可你还是相信了,刚才你给我敷药的力度明显渐小了。”
顾泓给他擦好药之后,又仔细得用纱布缠住伤口。
“上次被沈柏川打了一掌你还没长记忆,又跑去挑衅沈絮,非得挨上一剑你才开心。下次你再做这样的事,我可就不像老妈子一样,帮你敷药了。”
昔年却一点也没把顾泓威胁的话放在心上。
“二哥只是嘴上说说,到时候看我受伤,又要心疼我了。街主咐吩我们不要和玄门,尤其是飞羽宗的人起冲突,我也是放在心上的。对他们是能避就避,可那个叫木秋的鲛人实在可恨,他骂我是缩头乌龟也就罢了,可他还骂街主是忘恩负义的小人,这我可就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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