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品:《我是英雄/Red》 第三章
「让我们赶快开始吧,学长,我已经等不及要伸张正义,打击犯罪,痛宰那群该死的罪犯一顿了!」
小斗篷就像一隻暴躁的麻雀,在阿志耳边吱吱喳喳叫个不停。
此时是日正当中,艷阳高照,马路被晒出滚滚热气,散发着刺鼻的柏油气味,穿着护具和全罩式安全帽的阿志,更是汗流浹背,感到闷热湿黏,内心也忍不住浮躁了起来。
为什么我当初要选这身密不透风的服装来当英雄制服?真是个他妈的脑残的决定。
儘管心浮气躁,但阿志还是耐着性子,心平气和的对小斗篷说:「别着急,我先教你要怎么选择英雄任务。」
阿志拿出手机,打开u-hero的app,然后点选萤幕上的「英雄任务」选项,这个选项按下去以后,手机萤幕立刻跳出附近范围内的地图,地图正中央是个绿色的小三角形,而小三角型的四周则坐落着三三两两的红色小点。
阿志指着地图中央的绿色三角形,说:「这就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而周围这些红色小点,则是目前有犯罪事件发生的任务地点。」
阿志用拇指和食指在萤幕上拉伸,将地图画面放大,好让「小斗篷」能看得更清楚。
他继续解释:「一般来说,要挑选英雄任务,有两个需要优先考虑的要素,第一个是距离,第二个是危险度。」
「首先,先来解释何谓危险度分级。英雄任务的来源,除了依靠被害人自己报案以外,还有u-hero公司总部的『监视课』也会负责分配任务,他们透过街道上无处不在的监视器,观察着城市的各个角落,一旦发现犯罪的情况,就会立即发出通报,即时传送到u-hero的app上。」
「而英雄任务的危险度分级,就是『监视课』透过监视器的画面,对正在发生的犯罪事件进行危险程度的评估,一共分为零颗星到五颗星这六个等级,星数越高就越危险,但是相对的,任务酬劳也越多。」
小斗篷用力的点点头,迫不及待的说:「我明白了,五星任务最难,那我们就挑个五星任务来挑战一下吧!」
阿志说:「先听我说完啦,u-hero对于英雄任务的危险度分级,有一套严谨且明确的标准。」
「一颗星:代表敌人没持有枪械或刀具等杀伤性武器,且敌人人数只在一人到三人之间。」
「两颗星:敌人没持有杀伤性武器,但人数在三人以上。」
「三颗星:敌人持有杀伤性武器,人数在一到三人之间。」
「四颗星,敌人持有杀伤性武器,且人数在三人以上。」
小斗篷皱着眉头,问:「三人以上持有杀伤性武器,居然才算是四颗星的危险程度,那么五颗星究竟会是什么状况啊?」
阿志深吸了口气,说:「危险程度五颗星,代表敌人是拥有特殊能力的『超级反派』,比方说能变成狼人的抢匪『盗钱狼』、把自己改造成人形兵器的黑道老大『生化将军』、或是身怀绝世武功连环杀人犯『铁刀魔宗』。这些人都会被判定为五星难度,那么你认为,身为『三无英雄』的我们两人,有办法处理五星任务吗?」
小斗篷吞了口口水,连忙摇头:「没办法没办法,我们找个一星任务来试试手气就好。」
阿志点点头,说:「好,那我再来解释第二个选择任务的因素:距离。这就很好理解了,我们完成任务的数量,和我们的收入直接相关,所以在完成一次任务花的时间越短越好,既然如此,距离越近的任务就要越优先考虑。」
小斗篷摩拳擦掌,兴奋的说:「不只如此,只要完成越多任务,在民眾面前的曝光度就更高,那么就越有可能成名!」
阿志愣了一下,心想:难不成这傢伙来当英雄只是因为想红吗?
他在心理冷笑:居然是因为如此浮浅的理由,这种半调子的觉悟,根本没资格成为一名英雄,想必这个小鬼没过几天就会打退堂鼓了吧。
儘管心中满满的不屑,阿志脸上仍摆出和善的笑容,说:「除了接单数量的因素之外,选择近距离任务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如果任务距离太远,那很有可能会被别人抢单。」
小斗篷点点头,说:「毕竟现在是u-hero盛行的时代,英雄满街跑。」
阿志说:「不过上述的理由,都只是站在我们自身利益为出发点的考量,但是还有一个更根本的原因:只要有英雄任务出现,代表有犯罪事件发生,那么必然是很紧急的状况,既然紧急,那么英雄们就必须用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才行,所以才要尽量选择近距离的任务。」
这,才是身为一个英雄应有的态度,这才是身为一个英雄应有的觉悟!
最后,阿志选择了一个危险度最低,距离最近的任务,做为「小斗篷」初出茅庐的牛刀小试。
阿志骑着100cc的塑胶摩托车,载着「小斗篷」,风尘僕僕的前往任务地点。
两人行驶在宽敞笔直的北屯路上,阿志穿着一身劲红,头戴显眼的全罩式安全帽,小斗篷则是穿着华丽夸张的服装,头上顶着西瓜皮安全帽。
两人个奇装异服的人,挤在掛着菜篮的摩托车上,这画面说有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一辆轿车开到两人身旁,副驾驶座摇下车窗,一个轻浮的富少探出头来,笑着对两人说:「你们两个穿成这样是要去哪里?夜店的变装趴喔?阿现在才中午捏。」
阿志完全没打算理会这个无聊的嘲笑,小斗篷倒是很乾脆的对那个富少比了个中指。
富少哈哈大笑,乘着轿车扬长而去,小斗篷低声咕噥了一声:「智障。」
接着她提高音量,压过摩托车行驶的呼啸风声,对前座的阿志大喊:「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啊?被人这样嘲笑,你不生气吗?」
「当然生气啊。」阿志喊了回去:「但是我早就习惯啦,我们英雄穿成这样出现在街道上,很常引起路人的引起侧目和嘲笑,如果你每次都要这么生气的话,那根本就没完没了。」
十字路口亮起红灯,阿志轻轻按下剎车,缓缓的停在斑马线前,他向小斗篷说:「对了,好奇问一下,我看你身上没带武器,那么你要怎么作战啊?」
小斗篷举起拳头,自豪的说:「不需要武器,我靠这双拳头打人就够了,我的大绝招『斗篷正拳』,肯定能把罪犯们打得落花流水。」
阿志疑惑地说:「只靠拳头?你的手套里有塞铁片吗?还是有什么特殊的机关?」
小斗篷说:「都没有,只是拳头。」
「呃……只凭拳头就当英雄,难不成你很擅长打架?」
「我学过空手道,应该还行吧。」
听见这句话,阿志忍不住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个小鬼,比我想像的还要不把英雄事业当成一回事啊。
由于这次任务的距离很近,所以阿志和小斗篷一下子就抵达目的地了。
任务地点是小巷子里的早餐店,摩托车的引擎都还没熄火,两人就看见早餐店门口围着一大群人,吵杂鼓譟,怒吼声与劝架声此起彼落。
找都不用找,阿志知道那里肯定就是任务地点。
小斗篷迫不及待地翻下后座,说:「让我来收拾那个该死的罪犯。」
「等一下!」阿志连忙踢出摩托车的侧柱,把摩托车停好,接着他伸出手拉住小斗篷的臂膀,说:「还有最后一件最重要的事,我还没跟你说。」
「还有什么事啦?」小斗篷转过头来,声音里有着明显的不耐烦。
阿志急促的一口气把话说完:「虽然u-hero和警政署有签约,允许我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实施某种程度的暴力,但是如果做得太过火的话,还是会被以伤害罪起诉的。」
小斗篷气急败坏的说:「这不是废话吗?我自己会拿捏分寸啦!」
两人三步併作两步,急匆匆的走向围观人群。
阿志高举手机,秀出萤幕的u-hero标志,并提高音量对人群说:「不好意思,我们是u-hero的英雄,是来处理犯罪事件的,请各位让一让。」
小斗篷则毫不客气的说:「滚开啦,那个该死的罪犯在哪里?我要揍扁他。」
一名热心的民眾说:「就在那里,那个穿白色吊嘎的光头,他想偷这间早餐店的钱,然后被早餐店老闆当场抓包,结果那个光头脑羞成怒,开始砸店里的桌椅,还动手殴打早餐店的老闆。」
小斗篷点点头,说:「嗯,不愧是危险度只有一颗星的任务,还真是鸡毛蒜皮的无聊小事。」
阿志挤到围观人群的最前方,总算看清楚事件发生的现场,正如刚才那名热心民眾的描述,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名身穿白色无袖背心、褐色短裤的中年男子,身高超过一百八十公分,顶着白亮亮的大光头、挺着圆滚滚的大肚子,四肢和下巴都包裹着一层厚重的肥肉,杂乱的鬍渣看起来十分邋遢。
男子和早餐店的老闆扭打在一起,店里的桌椅歪歪斜斜的散落一地,看起来既混乱又狼狈。
早餐店老闆是一名上了年纪的老爷爷,被吊嘎男压制的无力还手,只能任由肥大的拳头一次又一次的捶打在自己身上,脸上扭曲的表情写满疼痛与羞愤。
看见这幅画面,小斗篷气的火冒三丈,她迈开大步,径直朝着吊嘎男走了过去。
在那名男子庞大的体积面前,小斗篷的身形看起来无比瘦弱,但踏出去的脚步却无比坚定,看起来就像是一隻娇小的猫,勇敢迎向面前的巨大威胁,不禁让围观的群眾们捏了把冷汗。
阿志也站在围观的人群之中,他决定按兵不动,因为这是小斗篷第一次出任务,他想先让小斗篷独自作战,如果有突发状况,自己在出手相助就好。
吊嘎男看着小斗篷朝自己走来,露出不屑的表情,他用力把早餐店老闆推倒在地,说:「你这身穿着是想干嘛?是在扮演英雄吗?你们这些想红的年轻人,只会跟风跑去当什么英雄,根本是吃饱太间。」
小斗篷没有回答,只是铁青着脸,继续大步走向吊嘎男。
围观群眾屏息以待,阿志更是期待的想:来吧,让我看看你的『斗篷正拳』究竟有何能耐吧。
只见小斗篷双腿发劲,左脚猛的往地上一踏,右脚用力向前一踢,有如挥扫出去的铁桿,直接踢中吊嘎男的下体,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
「碰!」
剎那间,在场的男性们同时打了个惊悚的冷颤,而女性们则不约而同的怜悯叹息。
阿志看傻了眼,大喊:「这根本不是正拳啊!」
吊嘎男因为疼痛而表情扭曲,双眼瞪大,嘴巴张开,发出无声的尖叫,他双手盖住下体,双腿内八,缓缓倒向地上。
小斗篷恶狠狠的说:「怎么倒了?站起来继续跟我打啊!」
她抬起脚,用力踩向吊嘎男的脸,让吊嘎男顿时眼冒金星,险些晕了过去。
然而,小斗篷没有打算停止,依旧不停出脚猛踢,彷彿像是在洩愤一般,直到把吊嘎男踢的满脸鲜血,然后又把他的牙齿踢断了几根。
「糟糕!」阿志大惊失色,连忙推开两旁的群眾,衝上前去架住小斗篷的肩膀,把她往后拉,同时气急败坏的说:「你做得太过火了啦,你不是说你会拿捏分寸吗?」
小斗篷奋力挣扎,试图甩开阿志的束缚,并暴躁的说:「放开我!我这样哪会太过分?电影里的反派不是都被英雄们揍得更惨吗?」
阿志恼怒的说:「你搞清楚状况,这里是现实世界,可不是在电影里面啊!」
后来,吊嘎男被警察带走了,而阿志和小斗篷则回到英雄休息站休息。
「任务成功,赚到三百块奖金啦。」小斗篷把手机萤幕放在阿志面前晃啊晃,得意洋洋的炫耀着。
「不过这笔钱还真少,老实说有点失望。」小斗篷如实说。
阿志说:「只不过是一星难度的任务,奖金当然不多。」紧接着,阿志话锋一转,严厉的说;「先别讲钱了,我们来谈谈你刚才在任务中的表现,你刚才的行为非常危险,如果你不小心把人打死了,肯定是要进去吃牢饭的。身为一个英雄,你要好好约束自己的行动,不能任性的恣意妄为。」
小斗篷老大不耐烦的说:「哎呀,我知道错了啦,你怎么那么囉嗦,像个大叔在说教一样。」
小斗篷脱下面罩,露出稚气未脱的清秀容顏,开始吃刚才在楼下便利商店微波的麻婆豆腐便当。
英雄们不能在民眾面前露脸,只能在英雄休息站里脱下面罩,这是u-hero绝对不能触犯的公司法规,也是u-hero成立英雄休息站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然每个人的情况都有所不同,但大部分的英雄们在等待任务的时候,根本无处可去,只能聚集在马路边或商店里。
一大群奇装异服的人,长时间待在城市里的各个角落,这无疑对市容造成不好的影响,也给民眾带来一定的困扰。因此,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这个问题,u-hero才和市面上各大连锁便利商店签约,在商店内部开设一个隐蔽的、只有英雄能够出入的休息站。
除此之外,英雄们在任务之间的空档,也需要购买食物或饮水,而休息站所在的便利商店,就是他们就近消费的首选,这大大的提升了便利商店的业绩。
综上所述,英雄休息站的出现,是便利商店和u-hero双赢的商业合作。
此时阿志也脱下面罩,露出他那张无精打采的消瘦脸庞,吃着加热好的泡麵,他现在身上有的钱,也只吃的起泡麵了。
他一麵吃,一面对小斗篷说:「你刚才战斗时的影片,应该已经上传到u-hero的官网上了,你可以去看一下有多少人点击观看。」
小斗篷嘴里塞满食物,口齿不清的说:「才刚上传不久,怎么可能会有人看。」
她滑着手机,连结到u-hero的官网上,稍微搜寻了一下,然后发出一声惊呼。:「已经有三十万人观看了?」
听到这句话,阿志差点把嘴里的泡麵喷了出来,他咳嗽连连,然后错愕的说:「屁啦,怎么可能,才上传不到半小时欸。」
「真的啊,你自己看。」小斗篷把手机凑到阿志面前,阿志定睛一看,发现小斗篷所说的话果然不假。
「半小时三十万……」阿志舔了舔嘴唇,语气僵硬的说:「就算是人气最顶尖的英雄,也未必会有这样的观看量,这确实非常不寻常,非常不寻常,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小斗篷把手机拿回自己眼前,兴致勃勃的阅读着影片下方的留言,没有理会阿志提出的疑问,于是阿志便自顾自的说下去:「但是一支影片的观看数量,也没办法代表你的真实人气,就像我的第一支影片,虽然拥有了两百多万次的观看,结果到现在还不是只有六个粉丝订阅我,而且连一个付费会员也没有。」
小斗篷抬起头,看着阿志,说:「我已经有一百多个粉丝了。」
「蛤?」阿志失声大喊,激动的说:「怎么可能?」
小斗篷不满的说:「我干嘛骗你?」
她再次把手机凑到阿志面前,手机萤幕上的画面,是小斗篷在u-hero官网的个人页面,而在她个人页面的头像下方,确确实实的显示出一行文字:「订阅人数:155人。」
小斗篷上午才开始当英雄,到了下午就有一百多个粉丝?
阿志立刻拿出自己的手机,连上自己的个人页面,再次确认自己的订阅人数。
毫无变化,仍旧是六个人,而且其中一个还是他自己创的分身帐号。
阿志完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自己辛苦经营了这么久的英雄事业,自己付出的一切努力与挣扎,结果收穫的结果,到头来却被这个新人轻松超越了?
「你刚才说,你只有六个粉丝?」小斗篷露出灿烂的笑容,对阿志说:「学长,我是不是比你适合当英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