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第13节

作品:《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那头山猪还不知道吃到什么时候,万一它的同伙跟着来了怎么办,唐锦打算悄悄地绕开,放缓了脚步,但她才刚动,山猪就哼哧哼哧钻了出来。
    浑圆的一团,体积中等,眼睛黑溜溜,耳朵像叶片,嘴里还在咀嚼,看见唐锦时,肥蹄子停了下来。
    一人一猪静静对视了几秒,唐锦等着山猪离开,只要她没有挑衅,那头猪应该不会主动攻击人吧。
    但这头年轻的山猪正处于发晴期,情绪比较暴躁,并没有像唐锦所想的那样主动离开,对陌生的气息表现出了明显的厌恶,小豆眼凶狠地看向了唐锦,把唐锦当成了侵犯领地的敌人。
    撅着蹄子,猛地朝唐锦冲了过来,气势汹汹,速度飞快。
    唐锦也迅速反应过来,跑了几步,手中大团光点溢散出来,地上的草藤短短时间内疯狂生长,结实的根茎紧紧缠绕在山猪的四只蹄子上,这些草藤还在不断地疯窜发芽,密密麻麻的一团。
    山猪也被这情况弄蒙了,不会思考束缚它的草藤是怎么来的,但它下意识升起了危机感,不停挣扎,发出了粗粝尖锐的嚎叫。
    不一会,就隐隐听到了另一道哼哧声,这并不是落单的山猪,附近应该还有。
    但具体不知道有多少只,唐锦没有拖延时间,趁山猪挣脱不开的时候,匆匆跑了。
    离开山脚,她才想起什么,山猪肉也是肉呢。
    在她那个世界,山猪快灭绝了,就成了保护动物,为了维持物种的多样性,还放在动物园里好吃好喝地养起来。
    放在现在,山猪猖獗,喜欢下山来破坏粮食,就没这种规定,大伙要是有肉吃就高兴坏了,但那山猪有好几只,她自己抬不动,如果叫人来帮忙,又没法解释,那就这么算了吧。
    山猪出现在山脚周围,是件比较危险的事,靠近山脚的那块区域有好几片地,种着红薯,现在红薯还没长大,可红薯藤也是猪喜欢吃的,大家好不容易才种完的红薯,不能被山猪给祸害了。
    唐锦卸下背上的东西,去找大队长说这事,应该早做防范,说不准哪天猪群就跑下来了。
    张红阳神色凝重,山猪在他眼里跟害虫没什么两样,因为红薯耐饿,种得最多,但经不起山猪去拱,上次见到山猪是在去年,红薯都差不多长大就等着去挖了,却被山猪偷偷啃了半亩地,可想而知有多气,那是他们的心血。
    现在山猪又跑到山脚溜达,真气人。
    张红阳找了几个壮小伙,在每块红薯地边缘做好陷阱。
    有经验丰富的老猎手通过山猪留下的印记观察过,并不是规模大的猪群,这些山猪还在徘徊,那不如主动去抓,还能添点荤腥。
    山猪一身蛮力,去捉还是有点风险的,张红阳组织起壮劳力,带上锋利的工具,这才上山一趟。
    有片山猪啃食的野木薯,但山猪行动是不固定的,一边分散人手,在选定的几个地点埋伏,一边在野木薯跟野萝卜秧旁边设陷阱。
    守了两天,总算见到山猪的踪迹,一头山猪掉进陷阱中,又齐心协力合捉了一头,另一头趁着混乱的时候挣脱了,没有捉住。
    两头山猪不大,加起来接近三百斤的样子。
    在地里干活的人纷纷跑过来凑热闹,讨厌山猪抢粮食,但又想吃肉,山猪长得黑乎乎,肉质粗糙,但也有油水的。
    生产队的大白猪只有年末才能分到,还不够分的,想去买肉都没肉票,肚子里清汤寡水,馋得心慌,有山猪能解解馋非常不错了。
    高兴得跟过年一样,其实要不是山猪贪吃,又忌惮野猪的战斗力,他们恨不能天天都有山猪。
    想到炒肉的味道,就忍不住双眼放光,簇拥着抬起野猪到了晒坝上,手脚麻利地挖出一个坑来,飞快跑去抬来一口大锅,大火烧热褪猪毛。
    有这一遭动静,逃脱的山猪也不敢跑到山脚下了。
    山猪肉偏瘦,去帮忙捉山猪的人理所当然多分个一些,剩下的每户人家按照年末的规矩来,看平时谁表现得最优秀,挣得工分最多,情况最差的三斤肉还是有的,猪肉的部位就不用挑了。
    骨头跟猪尾巴猪耳朵都被分个干净,猪肝猪腰也有人要,可猪大肠就最不受欢迎了,都知道洗干净猪大肠需要面粉盐巴,压住那腥味也要料酒油盐,吃一顿太耗费调料了,否则那味道难以入口。
    唐锦把猪大肠要了下来,打野猪陆沉出了力,加上是拖拉机手,记的工分多,分到了七斤猪肉,加上大肠,装了一大盆。
    感受到羡慕的目光,心里还是挺美滋滋的,高兴地端着盆子回家,扑腾到陆沉身上。
    陆沉唇角翘了起来,扶住背上的人,侧了侧头,蹭着唐锦绵软的脸,
    唐锦趴在他的肩窝,心尖像被戳了一下,在陆沉脸上清脆地啵了一口。
    这时候又没有冰箱,井水温度上升,这么多的肉一次性吃不完,放个两天就会变质发臭。
    唐锦把较肥的猪肉都切成条状,熏干了挂在房梁上,以后炒菜缺油水就去切一块,剩下的一斤她做成红烧肉,山猪的肉质没有那么细嫩,炒着吃味道应该不怎样,红烧肉软糯入味,可以改善山猪肉的口感,切成碎丁肥瘦相间,先腌制一会,锅里炒出糖色,猪肉被染上了红亮的汤汁,随着热油焖煮,撇去夹杂的腥味,肉质慢慢变得透明,像被包裹起来的糖块,看上去极为诱人。
    猪大肠就更简单了,只是清洗比较费力,唐锦用玉米粉搓洗好几遍才洗干净,都是最脆嫩的口感,加辣椒爆炒,那股刺激的香味直接迸发出来,让人闻着就忍不住流口水。
    两道菜都极为下饭,唐锦难得煮了白米饭,没有掺杂闹心的红薯,用甑子蒸出来的,米饭粒粒分明,跟菜搭配起来特别香。
    这次就不用特意关上门了,因为大队上许多人家今天都会煮肉吃,空气中可能都飘着肉味,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
    好不容易吃上一回肉,大伙都迫不及待想要解馋。
    陈月清处理着两块猪肉,不满地切开,她领到的猪肉都是不好的部位,就三斤多的样子。
    因为她怀孕的缘故,这半年来都极少去干活,干活也就是做些轻松的事情,没有挣到多少工分,林子修就是读书人,力气不够,工分也同样如此。
    这次领到的猪肉太少了,特别是最近她大了肚子,没能去镇上偷偷做生意,其实好久没有吃到肉味了,对于这些山猪肉陈月清是挺在意的。
    她领肉的时候,也看到了唐锦,心里压不住的惊讶,她猛然发觉,在她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事情改变得太多了,跟上辈子似是完全不一样。
    她是重生的,掌握了先机,日子有所改变很正常,但唐锦呢,上辈子过得有这么舒坦吗,她总觉得,这个跟她印象中的那个村妇不一样了。
    她上辈子活得一地鸡毛,唐锦比她好不到哪里去,不过没有嫁给陆沉,随便嫁给了一个村里人,她中年时回到娘家看望,听说了唐锦作妖偷人的事情,人看上去比她还要苍老。
    这一次她重来一回,轨迹发生了一点变化,她跟林子修成了夫妻,唐锦也阴差阳错落水,跟陆沉结婚。
    其实以前的事情她脑中已经很模糊了,不在意的人更是没有放在心上,许多事情知道得并不详细,唐锦上辈子对林子修的感情有多深她不清楚,而今唐锦突然对林子修冷淡下来她也没有多想,但唐锦跟陆沉结婚后,竟然没有作妖,日子还越过越好,这就让她察觉到了异样,她总觉得这个人怎么跟她印象中的差距太大?
    作者有话说:
    捉山猪只是参考了那个时代的情况。
    第22章 何首乌
    唐锦把带回来的山药剥皮洗干净,豌豆放在碗里用水泡发,两种煮软后都碾成泥状,混入糖粒,将糖分慢慢揉入味,内里包含一些绿豆馅,形成捏成花样,做了一锅山药糕,一锅豌豆黄。
    她碾压得很均匀,吃起来口感细润,甜而不腻,余留淡淡的清香。
    这两种小吃步骤都比较简单,所需的材料也都容易准备齐全,留下一部分自己解馋外,唐锦把山药糕跟大樱桃拿去卖,这两种东西都很受欢迎,依旧卖给了那个黑瘦的男人。
    做交易熟悉起来后,知道那黑瘦的男人叫李老四,一看到唐锦来卖东西就热情极了。
    这大妹子拿的都是吃食,味道好,还是市面上买不到的,很多人都抢着买,就是这人不怎么常来黑市,但每次来带的水果野山珍份量都很大。
    有了两分交情后,李老四给的价格更实诚了,照样把唐锦带来的东西收下,熟练地数着票子,有李老四这样的人脉,常见的票证还是很容易拿到的。
    唐锦换了一些布票跟糖票,布票是她最需要的,眼下气温慢慢升高,再等个把月就真正开始热了,身上穿的衣服不合适,她得买些更轻薄的布料做衣服。
    路上有遇见卖菜秧的,买了两把回去种。
    家里的自留地只有三分,但那些边边角角,还有院子后面的位置,都可以翻出来种菜。
    菜地里面的野草全部清理干净了,那些老了白菜帮子直接□□堆在一边,重新收整出来的菜地挖上一排排小坑,菜秧捡一团泥巴压在坑里就行。
    观察一遍院子,唐锦考虑着要不要去捉小鸡来养,队上规定每户人家可以养四只任务鸡,鸡喂养得好了就能下蛋,鸡蛋不仅能留着补充营养,还能拿去供销社换些针头线脑,能省一点是一点。
    她记得有好几户人家都养着母鸡,可以打听一下卖不卖。
    路上要经过唐如芬的老屋,唐锦割了小块肉,装着半篮子樱桃顺便去看看。
    嫁出去几十年再回到这里,唐如芬想融入进来没那么容易,在外人看来,她这年纪混成这副模样,带着女儿住在破烂的草屋,连个男人都没有,无依无靠,实在太穷了,难免被人瞧不起。
    周围的人并不是很想跟她来往,唐如芬连个说话的朋友都少。
    但唐如芬已经很满足了,为了不饿着肚子,她每天都拼命挣公分,非常疲惫,却比在婆家快活自在,起码她现在所挣的一切都是属于她自己的,不会转眼就被人抢走,整个人精神状态显得很饱满,混浊的眼里也有了亮光。
    唐锦快要走到唐如芬家门口的时候,见唐如芬的院子侧方向,有个中年男人经过,放下一个叶子包裹的东西便离开。
    唐锦觉得奇怪,那个男人在生产队并不起眼,因为老婆难产不在,就一直孤身过着,但前些年盖起了一座漂亮的瓦房,就成了比较受欢迎的单身汉,只是不知为什么没有再婚。
    她走过去看了下包裹的东西,竟然是一条鱼,为什么会给小姑送鱼?看上去不像心怀不轨。
    唐锦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将鱼带了进去。
    唐如芬正在晒衣服,双手扯着衣角,让衣服少点褶皱。
    搬出凳子来,高兴地招待唐锦,听到唐锦手里的鱼怎么来的,脸上的笑容有瞬间的凝滞。
    唐如芬垂下头来,神色有点不太自然,“我那天看张向东抓到鱼了,想着小小馋肉,就跟他说下次抓到能不能买一条,可能是以前认识,他不好意思收钱,就偷偷放在外边了。”
    “我有空就把钱给他送去。”
    唐锦知道唐如芬在找借口,手脚都透露着紧张,她点点头应和道:“张叔叔就是心善,小姑,我记得张叔叔小时候还给我吃过糖呢。”
    唐如芬干笑道:“是啊,大丫记性还真好。”
    既然唐如芬不想多说,唐锦也不愿去试探她的隐私,其实她差不多已经猜到了怎么回事。
    只开口说:“小姑你这菜地里还有点空,缺什么菜秧都来我这里拿。”
    “我还要去捉小鸡来养,到时候匀你一只,这里有樱桃,给小小添个零嘴。”
    唐如芬也不愿意白白占便宜,往唐锦手里塞了两块玉米发糕,“姑没啥好东西送你,你下次来就别拿东西了,我好手好脚,别惦记我。”
    把唐锦送出门后,唐如芬洗干净樱桃,等女儿挖完野菜回来就可以吃。
    余光注意到那条鱼,唐如芬怔愣了一会,微微叹口气,脸上有一丝黯然和苦涩。
    队上少有人知晓,她跟张向东年轻时谈过对象,十几岁的姑娘还青涩的时候,总是在捡柴回家的路上,遇到放牛的张向东。
    张向东在她看来就跟露珠一样,是曾经最干净明亮的存在,让她尝到清澈的甘甜,但这滴露珠又很快消散了。
    张向东家太穷了,她爸妈根本就不答应,坚决要她分手,并且为了大哥的彩礼,迅速把她定给了石桥村的苏家,她不愿意,她妈就闹着上吊,唐如芬妥协了,心如死灰嫁进苏家,成为苏家的媳妇,跟张向东再也没有任何关系,连面都没有见过。
    直到她丈夫死了,孤身一人的张向东问过她,唐如芬为了还没长大的儿女,依旧选择留在苏家,她都是年近中年了,还谈什么感情呢。
    唐如芬看着自己粗糙的手,上面都是粗茧,她明白张向东的意思,但她配不上张向东。
    拿上鱼迅速出了门,既然没有可能,那她就绝不会接受对方的好意。
    唐如芬性格太倔强,让张向东有些无力。
    ……
    唐锦找了两户人家,买到了自己想要的鸡,大母鸡是没人舍得卖的,但小鸡仔有一窝孵了出来,小小的一团,圆滚滚,羽毛还是嫩黄的颜色,迈着小爪子在院子里走动,看着毛绒绒的模样,把唐锦给萌到了,捉了两只鸡仔回家。
    让陆沉做了个小笼子,里面铺上柔软的稻草,小碗里装着米,晚上就可以把小鸡仔放进去休息。
    刚到新地方的鸡仔没觉得不适应,悠悠在院子里到处溜达,煤球好奇地凑近,鼻子嗅了嗅,可能是觉得好玩,伸爪子去拨弄两只鸡仔,扒拉得小鸡仔翻倒在地,煤球觉得更好玩了,长大嘴巴,将鸡仔叼进嘴里。
    唐锦看见吓了一跳,急忙过去掰开煤球的嘴,这是她才刚买来的鸡仔,经不起狗狗这么折腾,煤球咧嘴一吐,鸡仔安然无恙地掉出来,什么事没有。
    她揉了煤球脑袋一把,知道煤球只是调皮地玩耍,就没再管了。
    午后去山上想挖几株野花回来种在院子里,装饰一下屋子,等到夏天花枝盛开时,小院一定很漂亮。
    选了一些黄姜花、紫花地丁、小木槿回家移植,唐锦本来看见树上的木耳要去摘,发现脚底下踩了个东西,她疑惑地瞧了眼,黑乎乎的个头,巴掌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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